厦门大学哲学系南强儿童哲学研究中心主任曹剑波教授
拟于2024年招收1-2位儿童哲学博士后(常年接受申请)及访问学者、进修教师若干人(申请时间:每年5月4日至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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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jbcao@xmu.edu.cn
01
博士后
儿童哲学博士后招收条件
(1)本科、硕士或博士是哲学专业的,有教育学背景的优先;
(2)对儿童教育有浓厚的兴趣;
(3)有爱心,喜欢与儿童打交道;
(4)语言表达能力较强;
(5)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6)达到厦门大学哲学系博士后招收的条件(见附1)
(7)学校资助类博士后工作待遇与支持政策(见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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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
哲学博士后流动站招收人选的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 学风,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台港澳地区人员应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外籍人员应对华友好,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不干预中国内部事务。
2.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在国内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所获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含)以下。自筹经费类博士后、联合招收类博士后,以及学校资助类博士后特别优秀的申请人、二级学科特别需要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研究的潜力。(1)学校资助类博士后的科研要求:
原则上,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合作在我校规定的一类核心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我校规定的二类核心学术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者出版1本15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并曾经参加导师主持的省部级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对于我校哲学研究力量比较薄弱而又迫切需要加强学术研究的个别哲学二级学科,可以适当降低申请人的论文发表数量要求。
(2)联合招收类博士后的科研要求:
联合招收类博士后(央企中盐金坛)申请人的科研要求,由作为合作方的博士后工作站和哲学博士后流动站签订的相关协议规定。原则上,申请人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或近3年)已经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合作在CSSCI来源刊物(含集刊和扩展版)或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发表论文,刊物论文、会议论文合计2篇以上;或者出版15万字以上的著作1部。
(3)自筹经费类博士后的科研要求:
自筹经费类博士后的申请人,原则上要求近3年已经以第一作者在CSSCI来源刊物(含集刊和扩展版)或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发表论文,刊物论文、会议论文合计2篇以上;或者出版15万字以上的著作1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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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
学校资助类博士后工作待遇与支持政策
享受国家和厦门大学博士后规定的相关待遇:
1.薪酬及福利:不低于16万元/年(税前),入选国家、福建省博士后人才项目者享受相应待遇,最高可达48万元/年,合作导师根据博士后科研能力及表现,可进一步追加配套,上不封顶;学校为博士后缴交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2.科研经费:入站后可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5-18万元);
3.住房:可选择入住校内博士后公寓(二室一厅一卫一厨);未入住博士后公寓的享受租房补贴;
4.子女就学:博士后子女按学校教职工子女同等待遇办理入园、入学;
5.学术头衔:博士后在站期间,可申请特任助理研究员、特任副研究员学术头衔,特别优秀者,可申报厦门大学南强青年拔尖人才计划,给予特任研究员学术头衔;
6.对外交流:在站期间可根据需要申请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研究;
7.发展通道:支持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等。积极协助申请国家、福建省、厦门市以及校内的各类人才计划和交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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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3:
博士后出站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优秀
工作勤奋,责任心强,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业务能力强,高质量地完成在站工作任务;学术道德良好,有很好的团结协作精神,且获得以下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
1.在站期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并且作为主持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或省级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与国家重大学术研究项目,如国家文化重大工程、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2.学校资助类博士后在站期间,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一类核心学术刊物发表3篇(含)以上学术论文,其中1篇发表在最优刊物,出版的学术著作可算1篇一类核心学术刊物论文。
自筹经费和联合招收类博士后在站期间,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一类核心学术刊物发表2篇(含)以上学术论文,出版的学术著作可算1篇一类核心学术刊物论文。
合格
工作勤奋,责任心强,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业务能力较强,比较好地完成了在站的工作任务;学术道德良好,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且科研项目和成果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学校资助类博士后合格出站的课题与成果要求:
课题要求:在站期间申请了博士后科学基金,且申请到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或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与国家重大学术研究项目,如国家文化重大工程、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论文要求: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类核心学术刊物论文2篇以上,或者4篇二类核心学术刊物论文,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15万字以上)可算1篇一类核心学术刊物论文。
2.联合招收类博士后出站的合格要求,由工作站、哲学流动站和博士后签订的协议规定。但原则上,联合招收类博士后合格出站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申请到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或省级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研究人员(排名前1)参与合作导师主持的国家级项目1项,或者作为主持人(也可合作导师主持,博士后排名第一)获得10万元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1项。
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含集刊和扩展版)发表论文2篇,或者出版著作1部。
3.自筹经费类博士后合格出站的条件由哲学流动站、合作导师和博士后签订的协议规定。但原则上,自筹经费类博士后必须达到与上述联合招收类博士后相同的条件方能合格出站。
4
附4:
除国家课题、教育部课题和省级课题外,博士后还可申请的项目如下
02
访问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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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学者招收条件
政策文件 |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 |
接受对象 |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师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 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2.高等学校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需有派出高校主 管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对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研究生导师、优秀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至 45周岁(需有派出高校主管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 |
培养方式 | 研修期限为2024年9月—2025年7月,可选择一学年或一学期。访问学者应与 指导教师共同制订研修计划,以参加科研为主,并协助指导研究生、参与课程 讲授或其他教学工作。 |
培养费用 | 每学年8000元/人 |
住宿情况 | 由于学校房源不足,无法提供住宿。 请接到访学进修通知书后,于来校报到前自行安排好住宿 |
申请时间 | 5月4日至5月31日 每学年集中申请一次,其他时间不接受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
申请流程 | 书面申请:将申请表(1份,经选派高校有关单位签字盖章),通过中国邮政 EMS寄送至我校。申请表中的通讯地址请务必留常用收信地址。 |
录取和报到 | 符合条件者学校将统一寄送录取通知书,届时将根据疫情情况发布报到通知;未按要求时间来校报到者,取消录取资格。 |
考核结业 | 经考核合格者,发给《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证书》。 |
03
进修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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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教师招收条件
政策文件 |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 |
接受对象 |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师德 修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 2、高等学校教师,年龄不超过50周岁。 |
培养方式 | 1.进修期限为一学年或一学期,可选修本科生或研 究生课程,每学期最多3门。 2.不可跨学院选修。课程信息可咨询各单位访学进修联系人;或来校报到时直接选课。 |
培养费用 | 本科生课程为500元/门/学期,研究生课程为600-700元/门/学期(政治、中文、历史、哲学、高教、 台湾、南洋、人类、马列、人口、新闻600元,其他 学科700元)。 |
住宿情况 | 由于学校房源不足,无法提供住宿。 请接到访学进修通知书后,于来校报到前自行安排好住宿 |
申请时间 | 5月4日至5月31日 每学年集中申请一次,其他时间不接受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
申请流程 | 书面申请:将申请表(1份,经选派高校有关单位签字盖章),通过中国邮政 EMS寄送至我校。申请表中的通讯地址请务必留常用收信地址。 |
录取和报到 | 符合条件者学校将统一寄送录取通知书,届时将根据疫情情况发布报到通知;未按要求时间来校报到者,取消录取资格。 |
考核结业 | 经考核合格者,发给《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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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可参考:
厦门大学博士后管理
https://postdoctor.xmu.edu.cn/
厦门大学校外访学进修
https://rsc.xmu.edu.cn/3283/list.htm
设计 | 胡芷萱
审核 | 曹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