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2024年6月24日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发展,加强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
学风是世风先导,学风败坏必世风败坏;学术乃天下公器,个别学术不端行为将败坏整个学术界的声誉。我国学术生态病象虽然只发生在局部,反映为少数学人的行为,但其影响的放大作用和危害却极大。如任其滋长,不仅败坏学风,导致学术道德沦丧,贻误年轻一代学人的成长,使我国科技丧失创新活力,危及科技强国建设,最终将成为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障碍。对此,作者对15年来我国治理学术不端进行了梳理、对学术不端的迭变进行了辨识,进而提出了进一步治理的建议,希望我们每人从自己做起、共同努力,根治学术不端行为。(全文6400字,阅读约需7分钟)
一、十五年前我国学术不端的30种表象
15年前,我当时收集和列举出我国学术不端行为的30种表象为:
在学术态度方面:
1.学术道德观念淡薄;自吹自擂,狂妄自大,目空一切,借端炒作。
2.学风浮躁,利益驱动,治学松驰;求数量、追速度,不求质量;东拼西凑,求有不求精。
3.夸夸其谈,言之无物;照抄照搬,思想僵化,墨守成规,言必称本本和国外。
4.游戏学术,热衷浮名,竞逐市利,垂涎权势;以数不清的学术头衔包装自己,身在学术界心有旁骛。
在学术研究方面:
5.急功近利,追求研究过程的短平快。
6.违背科学范式,不求事实,不求实证。
7.理论脱离实践,闭门造车,无的放矢。
8.伪学术命题,追求奇异;追求名词创新,套用流行词汇;跨文化学术复制,在半解中照抄袭学术概念及术语,囫囵吞枣或误读中重组为论文。
9.伪学者行为,非学者充当学者,非学术研究人员主导或支配研究。
10.伪数据,伪造或篡改原始实验数据。
在学术成果方面:
11.抄袭剽窃,弄虚作假,招摇撞骗;为评学术头衔,拿他人文章换上自己大名;为晋升学术头衔,托人情、拉关系,花钱雇人写文章;学生抄老师、老师抄学生者。
12.抹煞前人成果,自我夸张宣传;论文不介绍同行,不正确注明引文。
13.一稿两投,甚至多投;一项研究结论拆成多项论文发表,一篇论文拆成多篇论文发表;一味自我引用。
14.强行在自己无贡献的论文上署名。
15.假冒伪劣,粗制滥造;学术研究“虚拟化”,利用互联网网络文献并凑论文。
在学术评价方面:
16.不遵循学术共同体范式,缺乏健康的学术质疑、学术争鸣、学术批评;互相吹捧,旁敲侧击,互相攻讦。
17. 不遵循同行认可、同行评议的准则和程序。
18.学术成果评价、学术人才评价和选拔的预设性(分配名额)、照顾性(讲平衡)、非学术因素主导性。
19.学术评奖、项目评审、学科点增设、科学发现首发权确立、学术论著发表出版中的行贿受贿、钱权交易、权权交易、人情交易,不正当的非学术行为。
20.伪职称、伪工作经历。
在学术传承方面:
21.教授不授课、导师不作指导,学者不做研究;导师成“老板”、研究生成“包身工”。
22.盲目扩招,学位掺假、注水。
23.官员“读研”入学不考试,进校不听课,不搞研究,考试和毕业论文找“枪手”;真的假学历和学位,假的真学历和学位。
24. 沽名钓誉,官员兼职教授、企业家兼职教授;学术与非学术互通有无、互为交易。
在学术管理方面:
25.学术共同体的规范和标准建设滞后,一些学术机构依附国外的结论作评价依据,借用工程建设的方法评价学术。
26.学术横向组织、边界组织缺位,缺乏学术自律和监督主体,学术共同体缺乏自己真正的看门人;无官不成学术团体,学术团体的行政化和非自主性。
27.学术管理的官本位,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不分,学术隶属权术;政府评价学术、同行认可和社团认可缺位。
28.计划学术,过度行政的资源配置方式。
29.学术评价、成果评价和学人评价制度的过度功名化、物欲化,与实际利益挂钩过分紧密等。
30.学人“一荣俱荣”的显规则和潜规则,学术成功=政治成功=经济成功;学术机构乐于向政府管理部门输送干部,政府管理部门乐意向学术机构借调人员。
二、十五年来我国治理学术不端的措施和成效
十五年来,我国在治理学术不端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是:
(一)制度建设和政策出台。我国在治理学术不端方面,首先从制度建设和政策出台入手。2013年开始实行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是我国教育部在综合以往有关学位论文的规定基础上颁布的有关学术诚信建设的规章制度。该办法规范了学位论文管理,规定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并明确了各主体在学位申请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及处理办法。
2016年9月,教育部发布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做出规定。该办法确定了在我国范围的七种学术不端行为,并规范了高校范围内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程序与方法,保障了被举报者的合法权益以及针对虚假举报者的相应处理措施。
2018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旨在提升我国科研水平、增强我国创新实力。该意见明确了科技部、中国社科院分别负责自然科学领域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科研诚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
(二)教育宣传与科研伦理教育。为了提升学者的学术伦理意识,我国在教育宣传方面也下了大力气。教育部和学术机构通过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不端行为的教育宣传,提高学者和研究人员的学术伦理意识,并普及相关规范和准则。例如,将科研伦理教育纳入高校和机构的培养计划,引导学生在科研初期就养成正确的科研道德和行为规范。
(三)监督机制与惩罚措施。建立健全的学术评价和监督机制是治理学术不端的关键。我国通过加强对科研项目、论文、申报材料等的审查和评估,确保学术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同时,对发现的学术不端行为严肃处理,对涉事人员进行追责和惩罚,包括取消学术职称、停止资助、开除等,以起到震慑作用。
(四)建立举报机制。为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监督,我国设立了学术不端行为举报渠道,并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给予适当奖励,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例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不仅公布因“打招呼”而被处理的人员,而且将其相关信息同其他部委和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共享,通过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实施联合惩戒。
(五)展开国际合作与交流。我国在治理学术不端方面还加强了国际合作与交流,与国际学术社群分享经验,借鉴先进的学术诚信管理经验和机制,提高整体水平。例如,参与建设全球科研诚信合作机制,推动国家科技创新实力提升。
(六)治理取得的主要成效。经过十五年的努力,我国在治理学术不端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方面,学术不端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科研诚信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例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报了多起学术不端案件处理结果,对涉事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另一方面,科研人员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意识显著增强,科研诚信建设得到了广泛关注和重视。
三、我国目前仍存的30种学术不端表象
尽管我国在治理学术不端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面临一些挑战。以下是我近日收集并利用大模型梳理出的当前我国学术不端行为的30种表象,即:
学术态度方面:
01学术道德观念淡漠:部分学者对学术诚信重视不足,缺乏自我约束,追求短期利益,忽视长远学术声誉。
02功利化倾向严重:将学术成果直接与职称晋升、项目资助等挂钩,导致研究动机扭曲,忽视学术价值本身。
03浮躁心态盛行:急于求成,追求论文数量而非质量,忽视深入研究与原创性贡献。
04自我吹嘘与夸大宣传:通过社交媒体等渠道过度包装个人学术成就,误导公众与同行。
05学术头衔滥用:利用不实或夸大的学术头衔增强个人影响力,误导学术界与公众认知。
学术研究方面:
06伪造或篡改数据:为达到预期研究结论,故意修改实验数据,严重违背科学研究的基本原则。
07抄袭与剽窃:直接复制他人研究成果,或稍作修改后作为自己的成果发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08低水平重复研究:缺乏创新点,盲目跟风热门领域,导致资源浪费与学术价值低下。
09伪造研究背景与意义:夸大研究问题的重要性,编造研究背景,以获取项目资助或发表机会。
10实验设计与方法不当:为追求快速发表,简化实验设计,忽视方法论的严谨性,导致结论不可靠。
学术成果方面:
11一稿多投与自我引用:同一研究成果多次投稿不同期刊,或过度自我引用,以提高个人学术指标。
12挂名现象:在未实质参与研究的情况下,利用职权或关系要求在论文上署名,获取不当利益。
13虚假署名与作者排序:未实际贡献者被列为作者,或作者排序不按实际贡献大小排列,违背学术诚信。
14成果包装过度:通过夸大成果价值、虚构应用场景等方式,提升成果吸引力,误导评审与读者。
15论文买卖与代写:直接购买或雇佣他人代写论文,严重破坏学术生态与公平竞争。
学术评价方面:
16同行评议不公:在评审过程中,因个人偏见、利益关系等原因,给予不公正评价。
17评价标准单一:过分依赖量化指标(如影响因子、引用次数)评价学术成果,忽视学术贡献的多样性。
18学术奖项与项目评审腐败:通过行贿、拉关系等手段影响评审结果,破坏学术公正。
19预设性与照顾性评价:在评价过程中,因名额分配、平衡考虑等非学术因素,影响评价结果的客观性。
20学术成果商业化倾向:将学术评价与市场价值直接挂钩,导致学术研究偏离本原目的。
学术传承方面:
21导师责任缺失:部分导师疏于指导学生,甚至将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影响学生学术成长。
22学位论文质量下滑:因扩招、监管不严等因素,学位论文质量参差不齐,部分论文缺乏创新性与深度。
23学术不端传承:导师自身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对学生产生负面影响,形成不良学术风气。
24学术近亲繁殖:偏好招收本校或本师门学生,限制学术交流与思想碰撞,影响学术创新。
学术管理方面:
25学术规范不健全:学术机构缺乏完善的学术规范与监督机制,为学术不端提供土壤。
26行政干预过度:行政权力过度介入学术事务,影响学术自主性与独立性。
27学术资源分配不公:资源配置倾向于特定个体或团体,忽视学术贡献与需求,加剧学术不平等。
28学术评价体系僵化:评价体系未能及时跟上学科发展,导致评价滞后,抑制学术创新。
29学术诚信教育不足:高校与研究机构对学术诚信教育重视不够,学生与研究人员缺乏必要的学术伦理知识。
30学术成果转化机制不畅:缺乏有效的成果转化机制,导致优秀学术成果难以转化为实际应用,影响学术价值与社会贡献。
四、我国学术不端行为的迭变趋势
通过对比2009年与近日收集整理的学术不端行为30种表象,我认为:近十五年以来,尽管我国学术界在治理学术不端行为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总体上看,“有所改变、但仍然非常严重”,即学术不端现象依然严峻,且呈现出复杂多变的态势,部分不端行为甚至因技术手段的进步与评价体系的滞后,而变得更加难以察觉与遏制。主要体现为:
在学术态度方面。2009年与近日的对比显示,学术道德观念淡漠、功利化倾向严重、浮躁心态盛行等问题依然存在,且可能因学术竞争加剧而有所加剧。例如,自我吹嘘与夸大宣传从早期的“自吹自擂,狂妄自大”演变为利用社交媒体等现代手段进行过度包装,这表明手段更为隐蔽且传播范围更广。同时,学术头衔滥用的问题也变得更加普遍,不仅影响了学术界的公正性,也误导了公众对学术成就的认知。
在学术研究方面。伪造或篡改数据、抄袭与剽窃等核心不端行为并未得到根本性遏制,反而可能因技术手段的进步而变得更加难以察觉。例如,低水平重复研究与伪造研究背景及意义的现象,反映出部分学者在追求短期利益时忽视了学术研究的本质价值。此外,实验设计与方法不当的问题也依然突出,表明部分研究者在方法论上的严谨性仍有待提高。
在学术成果方面。呈现出复杂多变的态势,一稿多投与自我引用的问题依然存在,且可能因评价体系中对量化指标的过度依赖而有所加剧。挂名现象与虚假署名及作者排序的问题,不仅损害了学术诚信,也影响了学术成果的公正评价。成果包装过度的现象则反映出部分学者在追求学术声誉时可能忽视了学术成果的真实性与价值。更为严重的是,论文买卖与代写等极端不端行为的出现,严重破坏了学术生态与公平竞争的原则。
在学术评价方面。同行评议不公、评价标准单一等问题依然突出。尽管近年来学术界在努力推动评价体系的改革,但预设性与照顾性评价的现象依然存在,影响了评价结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同时,学术奖项与项目评审腐败的问题也时有发生,破坏了学术评价的公正性与权威性。此外,学术成果商业化倾向的加剧,也导致学术研究偏离了本原目的,影响了学术研究的独立性与自主性。
在学术传承方面。导师责任缺失、学位论文质量下滑等问题依然严重。部分导师疏于指导学生,甚至将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这不仅影响了学生的学术成长,也损害了学术界的声誉。同时,学术不端传承的现象也值得警惕,导师自身的学术不端行为可能对学生产生负面影响,形成不良的学术风气。此外,学术近亲繁殖的问题也依然存在,限制了学术交流与思想碰撞,影响了学术创新的发展。
在学术管理方面。尽管近年来学术界在努力推动学术规范与监督机制的建设,但学术规范不健全、行政干预过度等问题依然突出。学术资源分配不公的现象也依然存在,加剧了学术不平等的问题。此外,学术评价体系僵化的问题也亟待解决,以适应学科发展的需求并促进学术创新的发展。同时,学术诚信教育的不足也导致部分学者缺乏必要的学术伦理知识,难以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五、新时代治理我国学术不端对策建议
面向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的战略目标,学术不端行为的有效治理显得尤为重要。这不仅关系到学术界的健康发展,更影响到我国科技创新能力与国际竞争力的提升。要根治这些问题,需要学术界、政府、高校及研究机构等多方共同努力。主要包括:
第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学术规范体系。需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学术规范体系。这包括制定更为严格的学术不端行为认定标准与处罚措施,明确学术不端行为的种类、表现形式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建立学术不端行为举报与调查机制,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监督,对举报人给予适当的保护与奖励。此外,还应建立健全的学术评价体系,避免过度依赖量化指标,注重学术成果的质量与原创性,以减少因评价体系不合理而导致的学术不端行为。
第二,强化教育宣传,提高学术道德意识。需要强化教育宣传,提高学术道德意识。学术机构和学术期刊应加强对学术道德和学术不端行为的教育宣传,提高学者和研究人员的学术伦理意识,并普及相关规范和准则。同时,将科研伦理教育纳入高校和机构的培养计划,引导学生从科研初期就养成正确的科研道德和行为规范。此外,还应加强对学术界的宣传教育,提高其自身的道德素质和自律意识,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
第三,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学术研究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在监管方面,我们需要加强对学术研究的监管力度,确保学术研究的真实性与可靠性。这包括建立健全的学术评价和监督机制,对科研项目、论文、申报材料等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评估。同时,加强对学术成果的审核和评估,对存在问题的学术成果进行深入调查和核实,及时发现和纠正学术不端行为。此外,还应加强对学术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遵守学术规范和道德准则,维护学术界的正常秩序。
第四,加大惩戒力度,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在惩戒方面,我们需要加大惩戒力度,对学术不端行为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这包括依法依规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事人员进行追责和惩罚,如取消学术职称、停止资助、开除等。同时,建立学术不端行为记录制度,将涉事人员的不端行为记录在案,作为其未来学术评价、项目申请等方面的重要参考。此外,还应加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通过媒体等渠道广泛传播,以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
第五,推动学术创新与合作,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需要推动学术创新与合作,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这包括鼓励学者和研究人员积极探索新的研究方向和方法,提高学术成果的原创性和创新性。同时,加强学术界与企业、政府等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推动学术成果向实际应用转化。此外,还应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的学术诚信管理经验和机制,提高我国学术界的整体水平和国际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