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教在印度

文摘   2025-01-17 00:29   辽宁  

在印度,凡是生于印度教家庭的人,就是印度教徒,只要不履行转入其它的宗教的入教仪式,终生不变。不管持什么观点,甚至不信神,只要承认“神”终极存在的探索必要和吠陀的价值,就是印度教徒。


印度教徒的最高追求是直觉亲证“梵我如一”,以期走向“解脱”,这种超验直觉,每个人常常有不同的领悟、不同的结论,因此,印度教徒认为对教义的理解与实验,有任何分歧都是正常的。


因此,印度教是个“自由化”的宗教,印度教正统的六派哲学涵盖了本体论和方法论的主要内容,它们之间也存在着对立和矛盾,有的,带有唯物主义观点,就是因为他们承认吠陀的权威和婆罗门至高的地位,被印度教理论所接受,接纳成为“正统”,其它不承认吠陀与婆罗门至上的观点,即便信神也均被视为“异端”。


比如,大乘佛教后期的“空无”思想,与印度教的“梵”的观念极为接近,都是靠直觉超验体验取得的神秘感知,但,因为佛教反对吠陀权威,始终被视为婆罗门教的异端。


印度教的神灵多达三亿三千万,包括吠陀教~婆罗门教~印度教演化过程中的所有神灵,这个数量是根据民间传说和“神奇逻辑”推演出来的,用来表示印度教的海纳百川、包容万象。


印度教名义上,由三个大神:梵天、湿婆、毗湿奴统领,信仰谁,以及膜拜方式,自选自定,事实上,对亿万大神的崇拜浓缩成在两个大神身上,亿万神灵,都是湿婆大神或者是毗湿奴大神的化身而已(供奉两位大神的化身的神庙,在印度比比皆是)。


在印度教的发展中,不同的诸路神灵经或碰撞、磨合、调合、梳理、编织在一起,形成家族式的传程和人与生物的各种化身,既分离又关联~印度教善于把不同的事物综合起来,调合折中。


印度教从教义上来讲,要禁欲苦行,但这是专指对“精神修炼”;合乎“正法”的物欲与肉欲是正当的。追求精神解脱的同时,也不乏对“生活的追求”。


禁欲苦行,虽然是对精神修炼而言,但不是一生如此,印度教明确规定人生的四大目的:利(利益和财富)、欲(肉欲)、法(社会道德和职责)、解脱(精神解脱)。


以及人生四行期:梵行期(净心修习)、家居期(成家立业)、林栖期(离世入林)、遁世期(苦行修道),事业有成、成家立业、娶妻生子是“正法”,是人生而为人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


在梵行期,只应该净心学习“经典(吠陀理论)”;在家居期,要成家立业,娶妻生子,发财致富。


印度教认为,人生最美好的青壮年阶段为“家居期”,这是印度教先贤们为了实施利和爱欲而规划的,求子娶妾、蓄妾也流行一时,被纳入正当的情理之中。


禁欲的苦行僧是自愿的出世者,是个人选择,属贤哲、巫师、术士一流,是“虔诚信徒”,不提倡,也不反对(事实上,印度教徒对苦行僧是尊重敬仰如神灵的)。


林栖期、遁世期,是精神解脱和出世修炼期,是人生的第三、四期,即人生的老年阶段,“修行”是印度教徒毕生的事情,但,印度教徒大部分人,终生过着世俗生活,为发家致富而忙碌,也是印度教所支持的。


印度教祭司~婆罗门祭司是一个职业种姓,他们并不出世,有家室,过着世俗生活,但有着严格的种姓限制~非雅利安人种、非婆罗门种姓是没资格做神职人员的。


苦行僧是没有种姓限制的,他们的虔诚和苦行远非一般人可以企及,因此倍受崇敬与赞叹,这是古代印度,低种姓打破种姓禁锢的少有的有效方式,随着现代印度社会的开放,打破种姓限制的方法增多,苦行僧这一职业也就少见多了。


苦行僧多以湿婆大神为楷模:腰围短布、浑身涂炭、习炼艰难的瑜伽、净化心灵、悟神与梵的真谛、出入山林和宗教圣地;毗湿奴苦行僧,大多以克里希纳(毗湿奴的化身之一)为楷模修炼。


印度教徒的出世和入世很随便,进入和离开山林或修道院,听凭个人自愿。


据说,复兴婆罗门教的理论家商竭罗,在掀起横扫次大陆的大进军运动中,迫使众多佛教僧人还俗,其原因就是大量的僧人出家,已经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生产发展,原来反对婆罗门的刹帝利转而与婆罗门和商人联合,反对佛教,特别是反对僧团制度,佛教受到沉重打击。


印度教商人以善于理财和经营闻名,其中以马尔瓦利族最为杰出,支持圣雄甘地的比拉财团的奠基人G.D.比拉,就是这族的著名人士,他在印度各地修建了许多以“比拉”命名的印度教神庙。


商人是宗教的赞助者,他们的的态度关系宗教的成败兴衰。


题外话:在印度,祆教(拜火教)、锡克教、耆那教等人数较少的教群,也以善于经商著称。


纵横论天下
看历史,观世界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