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阳县县级机关幼儿园,位于朝阳街135号,创建于1958年7月,是晋中市示范幼儿园。我园秉承“爱润生命,德慧自然”的办园理念,以“让幼儿做自然的孩子”为培养目标,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坚持保教并重,为幼儿的幸福一生奠基。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2024年秋季招收新生的相关精神,机关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遵循“三优先”原则,即优先满足城区幼儿园服务范围内户籍居民子女就近入园;优先满足城区幼儿园服务范围内购买合法住房已经入住的、自购店铺自己经营的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入园;优先考虑相关规定优先照顾的特殊群体,如本园教师子女、驻地里军人子女、幼儿残疾或者家长残疾的、孤儿以及少数民族家庭子女等就近入园。
小班幼儿100名。
受川北路以东——朝阳街以北——新开北路以西——北外环以南的范围。
年满3周岁(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身体健康、发育正常,无慢性病、传染病,并能自主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2024年8月20日上午8:00-11:30。(名额有限,报满为止。)
寿阳县县级机关幼儿园
一、报名幼儿需提供:
幼儿出生证、近两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幼儿一寸红底免冠照4张、儿童预防接种证。
二、根据个人情况需提供相对应户籍(房产)材料:
1.范围内城区户籍居民需提供:幼儿户口本原件(含户主页、幼儿本人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户口本的户号要一致)和复印件(户主和幼儿姓名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范围内自购房(商铺)有不动产证居民需提供:与父母姓名一致的房屋不动产证(自购商铺经营户的营业许可证),与父母姓名一致的购房交款凭证、2024年5-7月物业、水、电缴费凭证。
3.范围内自购房(商铺)没有不动产证居民需提供:与父母姓名一致的购房合同、交费凭证,与父母姓名一致的2024年5-7月物业、水、电缴费凭证。
4.如果持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报名的适龄幼儿,幼儿的爸爸或妈妈必须是独生子,同时需提供幼儿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号下的户口簿或幼儿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如不能说明幼儿和监护人之间的户口及房产关系,还需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居(村)委会证明、派出所证明等有效证明。
1.今年秋季起,多孩家庭子女参加公办园小班集中招生,如同时段同一家庭有年长幼儿在园就读,则报名幼儿自动入园。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公办园小班集中招生报名时,家长可绑定报名入读同一幼儿园。
2.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山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在山西省内就读中小学的事实办法》《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异地就学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烈士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等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就近入园。
1.报名时请带孩子来园,有序排队等候。
2.报名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凡提供虚假证件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