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案!未成年少女在影院内遭性侵,家长们看后惊出一身冷汗......

教育   社会   2024-10-26 19:31   北京  


发生在“影院”里的犯罪

“老板开一间观影房”,私人影院的前台,一名成年人模样的男子带着一名看起来还未成年的女孩前来观影。


异常的组合并未引起老板的警觉,老板按照日常的工作流程给两人安排了房间。但没想到的是,该男子在影院包间中对女孩实施了强奸。案发后,警方确定了该成年男子实施强奸的事实。随后,经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审理,最终以强奸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五年

 图源:unsplash网站


本案中的犯罪人员已被追究刑事责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那么私人影院是否就不需承担责任了呢?有网友认为,影院的目的是牟利,且仅仅提供了一个“包间”,也没有参与犯罪,不应该承担责任。


然后,这种观点显然是错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规定,未成年人的保护依靠的不仅仅是家庭、学校,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社会主体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下↓

私人影院该不该赔?

可以发现,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的标准不仅是“不侵犯”,还要做到“主动保护”点播影院应对目测可能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顾客做到主动问询,若出现未成年人不是和法定监护人同行观影的情况,需要求提供未成年人本人、监护人及陪同人的身份信息,并做好详细登记备案等相关工作。


但在本案中,私人影院工作人员明知女孩年龄偏小,可能是未成年人,且与一成年男性进入影院开包间,却未履行上述询问登记义务,未尽到安全保障责任。因此,涉案私人影院在本案中存在过错,应对受害女孩承担赔偿责任。



后来女孩及家人将私人影院告上了法庭,要求涉案影院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涉案影院当庭向女孩道歉,并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3.5万元



看到这里,应该有读者好奇:既然认为影院需要承担责任,那么就只赔偿3.5万吗,这也太少了!这和女孩终身难以抹去的伤痛来比,根本不值一提。需要注意的是,精神损害赔偿的金额需要结合侵权的手段、方式、过错程度,受害人的损害程度,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


例如,上海高院、浙江高院、湖北高院、山西高院等地发布的标准是精神损害赔偿额最高一般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由此可见3.5万元的赔偿在法定的赔偿标准上来看并不算低。


更重要的是,该案件的判决给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也为接下来引导私人影院经营者、从业者更加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起到了督促作用,为未来发挥的深远价值极大。


影院乱象频发!

以“私人影院”、“刑事犯罪”作为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检索,可以发现不少发生在私人影院里的犯罪。例如2022年北京林某私人影院强奸案、2020年上海叶某强奸案、2019年成都张某,除此之外还涉及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容留吸毒等犯罪活动,在私人影院中发生了不少悲剧。


私人影院作为一种新的行业形态,提供包场、午夜场、通宵观影等类似“住宿”的服务,有的影院“片库中”有着大量恐怖、暴力风格的电影,这些影院私密性强,窗户封闭严密,隔音效果强。

 图源:unsplash网站


未成年人性侵、吸食“笑气”、电子烟等现象屡见不鲜,在影片放映时遭遇侵害、呼救无门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给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埋下了不小的隐患。那么从哪些方面着手,才能避免发生上述这些悲剧呢?

首先从经营者角度而言

要主动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树立未成年人保护意识。追逐利润的前提是承担法律责任,维护法律权威。电竞酒店、点播影院、密室逃脱、剧本杀等经营者要树立不打“擦边球”的意识,把法律责任落到实处。

其次从家长角度而言

要提升孩子的安全意识。可以给孩子讲一些真实的案例,例如看电影时要选择正规的影院进行观影。要与孩子保持良好的沟通,让他们感到安心和信任,培养孩子及时的向家长报备行程的习惯,当孩子遇到问题或感到不安全时,能够及时向家长求助。
更重要的是提高孩子的法治意识,清楚地了解哪些是不法侵害并知道应对策略,保护自己远离违法行为与活动。法治君将这本《青少年民法典小百科》推荐给大家,相信孩子们看完会大有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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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从社会参与者的角度而言

我们要加强对这些经营场所的监督。如果发现上述行业在经营中有的任何不妥之处,可以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积极参与讨论、建言献策,推动相关法律的完善和执行。


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通过加强教育、监督和沟通,我们可以为孩子们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为孩子们的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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