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凶宅”视频走红,获百万点赞?姐弟发现竟是自己家!细思极恐……

教育   社会   2024-10-02 19:30   吉林  

漂泊在外的每个异乡人心灵深处都萦绕着一股乡愁,总会不由得思念起家乡的蝉叫蛙鸣、睡梦中外婆摇动的蒲扇,和陪伴我们童年的矮小院落。


当思乡的你突然在短视频平台上,刷到别人拍摄的自家宅院时,是高兴、惊喜,还是意外?亲身经历的此事的周女士却满是惊吓,并因此与拍摄者对簿公堂,这是怎么回事?


老宅突然变“凶宅”

据检察日报报道,家住贵州省镇远县的周女士在某短视频平台偶然发现,该平台拥有250余万粉丝的博主陆某,在多个社交媒体平台发布了一则关于自家房屋的视频。只见在视频中,该博主擅自进入周女士家的房屋拍摄,并称“这里死过两个年轻人,是闹鬼的房子……”将这栋房屋渲染成了所谓的“凶宅”。

图源:沸点视频截图


该房屋是周女士父母为经营“农家乐”修建的,修建之初游客络绎不绝。后来,周女士父亲因病去世,几年后,母亲也因意外摔伤,经医治无效后不幸去世。接连的变故,给当时年仅20岁的周女士和10岁的弟弟带来沉重打击。因不懂经营,加上想离开这个伤心之地,姐弟俩在母亲去世后便搬离该房屋,借住在亲戚家。


但这栋房屋作为父母留下的遗产,承载了周女士姐弟对父母的思念,虽没有自住,姐弟俩也时常会去打扫修缮。陆某制作的短视频一经发布便吸引了巨大的眼球,短短十余天,仅在其中一个短视频平台上点赞数高达71.9万、评论19.9万、转发45.8万,在其他视频平台上,也有多达281.1万的播放量。


视频评论区中,有人评论“妥妥的阴曹地府”“房子正面看像坟,楼顶上的圆像墓碑”等,看到这些,周女士的内心受到极大伤害,遂向陆某表明身份,要求其删除视频。但陆某不仅拒绝了周女士的请求,还将她拉黑了。无奈,周女士姐弟将陆某诉诸法院。


“编剧”也要有边界

本案一经曝光便冲上热搜,有网友评论:“拍短视频的不都捏造剧情吗,早见怪不怪了!”“现在的网红为了流量,真是无所不用其极,毫无下限!”也有网友提出疑问:“周女士可以向陆某进行索赔吗?”

图源:沸点视频截图


回答这个问题需要看陆某实施的行为:一是未经允许进入无人居住的房屋进行拍摄,二是将拍摄的所谓凶宅视频上传到网络。能否获得赔偿金额,需要结合这两个行为进行依次分析。

从第一个行为来看:

虽然法律规定了未经允许侵犯他人住宅是侵权行为、违法行为,严重的甚至涉及犯罪,但按照理论界的通说理解,立法保护的是作为人生活安宁的权利,即任何人不得因非法侵入住宅,使居住人感到害怕、紧张、不安定。


私自进入无人居住的空房、仓库等空间,不会对人居住的生活安宁产生影响,故一般不认定为住宅,所以按照侵犯住宅索取赔偿难度较大。

从第二个行为来看:

陆某发布“凶宅”视频,引起大量网民的过度关注、讨论和转发,部分网友对房屋发表的不好言论,伤害了周女士姐弟的感情,这是周女士姐弟向陆某索赔的主要依据。本案最终是如何了结的呢?请看文末置顶留言


别让虚假的故事操纵情感

近年来,网络视频平台与直播业务越来越火爆,许多人尤其是年轻人加入这一领域,成为自媒体人。为了吸引粉丝、博取流量,部分自媒体人发挥个人创意,杜撰剧本、营造剧情,常见的有捏造悲惨遭遇博取同情、假装陌生人制造意外、制造矛盾惹争议等等,通过编造各种段子演绎剧情获取流量。

图源:沸点视频截图


本案中,原本是陪伴童年成长和温馨回忆的房屋,被他人无情的渲染成“凶宅”,一段充满感情和记忆的故事被他无情地戏弄成“鬼话”,陆某的“创意”不仅在房屋上留下了荒诞的标签,更在别人的心灵上埋下了不可磨灭的伤痛。本案让侵权者和不懂法的人明白了什么是“边界”任何剧情演绎均不得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他人利益。


自媒体时代下,短视频充斥着我们的生活,我们每个人都随时可能成为劈混斩恶的斗士,也可能成为助纣为虐的施暴者,本案中那些评论房子像“坟头”、“墓碑”的网友们,应该也没想到自己会掉入陆某挖好的“坑”,所幸此案未造成更严重的后果,不然又将有多少人成为促成雪崩的雪花。


所以我们要提高辨别能力,学会理性思考,更多关注那些真正有力量、有温度的故事,而不是被一些虚假的“剧本”所欺骗甚至操纵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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