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悟:
余华时隔八年推出了《文城》,以最朴素的文字描绘了一个貌似平淡的故事,却在读者心中引起强烈共鸣。故事平和叙述,却蕴含着深刻的内心波澜。宛如阳光下的淡然一笑,却带着千山岁月的沧桑。
这部作品至少满足了我们对于像《活着》一般好读的期待。"余华回来了",在某种狭隘的意义上是事实的:他的故事依旧流畅。他的叙事才华不可否认,虽然关于流畅的讨论已经很多,但只是简单地将其视为"余华回归"的证据还不够。过度的流畅可能成为小说的敌人,因为作者可能会过分迎合读者。重要的是要思考余华的流畅是何种类型的流畅。与通俗文学和动作片中的流畅相比,余华的风格又是何等不同?
从叙事技巧的角度来看,余华的故事和通俗文学一样,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情节和情感上的悬念。然而,通俗文学的流畅往往是"加法"的结果,增加悬念、欲望、暴力等元素,不断刺激读者的情绪,最终变成无法收场的"爽文"。余华的流畅则是"减法"的结果。
《文城》是一个虚构城市,主人公花费一生的时间去寻找。有时候,正是这种超越现实的执念,成就了传世佳话。故事情节并不复杂,男主角林祥福与名为小美的女子交缠,小美声称她来自文城。随后,小美两度离去,第二次离去时留下一个孩子。为了寻找小美,林祥福开始了通往文城的旅程。故事的发展与情节的转折都在这一旅途中展开,直至生命终结。
与以往不同的是,《文城》中描写的一些情节格外血腥,这在余华早期作品中并不常见,似乎融合了中期作品的黑暗调子。读者如同阅读余华的其他作品一样,一口气读下去,难以放下。这或许与他的写作风格有关。最近阅读的一些中外小说,有些描述让人感觉臃肿,细节描写过多,就像多余的脂肪,令人感到沉闷,不愿继续阅读。余华的长篇小说篇幅庞大,却不显油腻,清新而引人深入,让人想要一探究竟,在时代洪流中,故事中的人物最终将走向何方。
对于余华的这部作品,期望值较高,也因此失望感重。与《活着》相比,也许《文城》并非经典之作,但相较其他小说,其已属上乘。余华的作品如同52度陈年佳酿,饮之后再读其他作品,就如同稀释过的白酒,缺乏了原有的力度。
读后感悟:
今天终于看完了《光荣与梦想》,这本历时41年、跨越1932年至1972年的美国历史巨著。耗费了我大约3个月的零碎时间。在结尾处,作者用煽情的笔法回顾,几乎让我感动。
整部作品的文风较为史书般,大部分内容都是中立客观的记录,有点像是将这41年的历史编织成了一部新闻串烧。然而,历史往往有多重面向,作者站在自己的角度,实际上也仅展示了其中一面。阅读此书,让我对美国这段历史有了初步的了解。历史的主角永远是英雄,因此全书的重心和主线都放在历届总统身上。因此,我的读后感首篇将混淆地评述这些美利坚领袖们。我仅根据本书的印象写作,不愿查阅资料核实,因此这只是我的个人观点。
书籍开篇于1932年,胡佛在位的第四年,正值美国经济大萧条的最严重时刻。胡佛成为书中涉及的第一位总统。面对经济危机,这位仁兄束手无策,被认为毫无作为,任由经济恶化。然而,胡佛的悲剧在很大程度上并非源自他的能力。30年代的全球经济危机实际上是自由经济理论的必然结果,该理论主张市场至上,政府干预经济越少越好。这一理论自工业革命以来一直指导着现代国家的发展,直至20世纪20年代达到巅峰。当时经济突然崩溃,这一理论无法解释这种情况,因此奉行这一理论的政府也束手无策。至于为何不积极改革,对于胡佛这样的保守派及其共和党政府,放弃奉行了上百年、曾创造无数辉煌的金科玉律又何其艰难?就像1840年代的中国人突然面临"千百年未有之大变",束手无策也是情理之中。因此,可以说是胡佛的历史局限性导致了他的悲剧。此外,共和党的基础在于工商界,自然也限制了他们的改革步伐。
接下来是美国历史上任期最长的总统罗斯福,也是连任次数最多的。罗斯福出生于名门望族,成长经历相当出色,可以说是典型的美国贵族。在成为总统之前,他已是一位耀眼的政治明星。他的当选是众望所归,当时几乎整个美国都将他视为救世主,希望他能扭转乾坤。在总统职位上,他表现相当出色。他拯救了陷入崩溃的经济,领导了二战,使美国从一个二流国家崛起为世界霸主。当然,其中许多荣耀源自自美国建国以来的历代先贤所积累的力量,而罗斯福将这些力量加以利用,使美国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罗斯福是一个承前启后的总统。在经济上,他继承了保守的自由主义经济体制,通过他的新政等政策,创立了国家积极干预经济的模式——这一理论基础可视为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在外交上,他继承了一个奉行光荣孤立主义的美国,而他留下的美国则是民主世界的领袖和捍卫者;在军事上,他继承了除海军外几乎毫无实力可言的美国,而留下的则是与苏联不相上下的巨大军事力量。
与罗斯福相比,杜鲁门无论在出生还是才能上都显得相当平凡。罗斯福是一位伟人,而杜鲁门则被普遍视为彻底的平凡人。杜鲁门所依靠的就是他的勤奋。正如他在即将卸任总统职务时所说的,大意是,或许有几百万人比他更适合担任总统,但既然责任落在他身上,他只能全力以赴。对于像我们这样的“普通人”来说,杜鲁门的成功更具激励意义。
读后感悟:
巴菲特极具幽默感。在这本书开头,他讲的笑话被我认为是我所见过的最经典之一。
成为巴菲特最大的秘诀是什么呢?我认为不在于他的价值投资哲学,不在于他的智慧,也不在于他惊人的理性,而在于他的专注。当你拥有100万美元时,你停下来享受生活吗?当是一千万呢?一亿呢?一百亿呢?当数字已经失去意义时,你可以认为巴菲特正在挑战极限。实际上,如果巴菲特愿意,他可以变得更加富有。他对伯克希尔帝国拥有绝对的控制权。此外,巴菲特的勤奋同样令人震惊:在他年轻时,为了写一本马术书,他可以阅读数百本书。书中反复出现的情节是:当有人向巴菲特推荐公司时,发现自己比巴菲特了解的更少。
伯克希尔拥有大量的现金储备。虽然是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但其核心业务无疑是保险业。我小时候读过一本黑手党的自传,那时在1929年的大萧条中,他们依然过得很好。这表明像垄断一样,保险和赌博性质的生意是最赚钱的。如果想要成为巴菲特,首先需要拥有类似保险公司的企业,能够源源不断地提供现金,这样你才能永远保持财富。
巴菲特几乎是一位完美的CEO:擅长赚钱,不追求所谓的五星级酒店,不收藏名家作品或名酒,也不与美女搞暧昧关系。拥有这样的人作为自己的投资者几乎是最完美的选择。但是,投资者仍在不断退出,因为巴菲特对合伙人的选择非常严格,甚至可以说合伙人就像他的家人一样。作为一个传统的人,巴菲特非常重视忠诚。他对人才的标准是:简单而执着的完美主义者,专注工作直至生命终结,就像他自己一样。
巴菲特年轻时富有,拥有车,但却没有女孩愿意和他约会,这真是一个悲剧。也许受到这种刺激,巴菲特后来花了数百美元去参加卡耐基的培训。对于节俭的巴菲特来说,这可不是小数目。此后,他一直是卡耐基的信徒。当他追求苏珊时,苏珊却选择和其他男人约会,于是巴菲特只好与她未来的岳父大谈特谈。看到这里,我忍不住笑了。后来,巴菲特给自己的姑姑写信评价苏珊说:“这个女孩一点都不懂股票。但在其他方面,她无与伦比。不过,我认为我可以忽略这个缺点。”
伯克希尔只依靠一两个人的智慧发展到今天的规模,不得不承认这几乎是一种奇迹存在。这让我们见识到人类的能力到底能达到什么程度,或者这真的是一个伟大的美国梦。
阅读这本书让我意识到巴菲特的影响力远比我想象的要大。他愿意购买伯克希尔的股票就足以使其股价飙升24%,这真是令人震惊。要知道,伯克希尔是一家价值数千亿美元的大公司。有人认为如果巴菲特注资拯救雷曼兄弟,甚至可以避免次贷危机的发生,但这可能不太符合常识。然而,巴菲特拯救所罗门兄弟确实可以被看作是一种奇迹,就像摩根斯坦利拯救美国经济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