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法】基层执法治理“五个在一线”工作法/“信用+风险”监管工作法

政务   2024-11-25 19:00   北京  

 

基层执法治理“五个在一线”工作法





湄洲湾港位于福建中部沿海,2023年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1.33亿吨。为维护湄洲湾港港口经营和生产运行秩序,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坚持执法为民理念,创建“五个在一线”工作法,即薪火相传在一线、矛盾化解在一线、联合会诊在一线、制度落实在一线、廉政清风在一线,努力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不断增强凝聚力、吸引力和向心力,探索基层执法治理的有效模式。
 一

薪火相传在一线

一是传知识。开展青年成才培训、执法人员轮训等培训课程,学习交通法律法规、执法办案流程等知识,并结合案例进行交流研讨、宣讲法律法规,把年轻执法人员培养成“执法宣讲员”,提升年轻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二是传技术。在航道巡查执法过程中,向新进执法人员讲解航道技术尺度、航标导航指示作用等,传授勘测航道边界、清除碍航设施等技能,帮助他们快速掌握航道执法的基本功。三是传经验。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老同志现场指导调查取证、制作询问笔录等办案步骤,培养锻炼年轻交通执法人员,不断适应交通执法的需要。

执法为民,为渔民种植设施进行是否侵占航道定位

 二
矛盾化解在一线

一是“开门纳谏”。开展“执法咨询日”“执法体验日”“执法开放日”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港口从业人员和渔民参与、观摩、体验执法工作,增进执法服务对象对交通执法工作的了解,提出工作建议意见,促进执法部门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二是“纠纷速调”。为执法调解做加法,拓展“纠纷速调”的内涵和外延,形成管理部门与执法部门联动机制,及时调解纠纷,做到执法“一线”发生的纠纷在“一线”化解。三是“回访疏导”。对调解过的执法纠纷、被处罚过的当事人实施回访制度,上门回访沟通,了解当事人对处置结果、行政处罚的意见,督促、指导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防止违法“反复”。

 三
联合会诊在一线

一是联合宣传。联合村委会、渔业协会等组织开展航道保护宣传工作,向渔民发送保护航道宣传短信、进村入岛宣传航道法律法规、张贴禁止在航道设置碍航设施通告等,提高渔民的遵法守法和保护航道的意识。二是联合会商。建立与海事、海洋、海警、边防、航标等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签订海上联合执法协作协议书,定期开展联席会议,加强协作和信息互通,共同会商解决海上执法难点和重点。三是联合执法。构建涉海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深化联勤联动,促海上执法“九龙治水”为“统一作战”,协同开展航道、锚地碍航养殖种植设施清理整治行动,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海上通航秩序。2022年以来,累计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30余场,发送航道保护宣传短信15万条,联合涉海部门开展执法行动78次。

 四
制度落实在一线

一是抓制度建设。修订出台《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制度》等20余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抓制度执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定期对执法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核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严格落实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及免予行政强制“四张清单”,加强全过程监管。三是抓制度考核。把执法工作与绩效考评考核挂钩,实行“月调度季总结年考核”督促落实推进机制,及时报送工作台账和总结材料,促进制度落地见效。

 五
廉政清风在一线

一是廉政党课进一线。与企业党支部联学共建,为企业一线党员职工讲授廉政党课,提高防范廉洁风险的意识,夯实廉政文化建设根基,弘扬风清气正,培育清正廉洁理念。二是廉政单元建在一线。抓住清廉建设“小切口视角”,打造清廉执法服务“窗口”,注重从小解决群众关注的执法痛点、堵点,坚持执法人员服务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让群众办事更加便捷高效。三是廉政防控在一线。落实廉政防控要求,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执法全过程录像,每一次与执法服务对象接触,都要签订政企接触“十不准”声明,促进一线执法公平公正、廉洁高效。

“五个在一线”工作法,以港口执法“难点”为突破口,逐一进行“破题攻坚”,提升了执法人员素质能力,化解了执法矛盾纠纷,有效保障良好的港航运行环境,创新探索建立基层执法的新模式。执法相关工作满意度达到92.27%,连续五年行政处罚案件零复议零诉讼。













“信用+风险”监管工作法





福建省福州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始终坚持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目标,深入践行执法为民理念,自2022年以来,大力推动建立以“信用+风险”评价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执法机制,着力破解选择性执法、执法“一刀切”和执法力量不均衡等问题,强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凝聚执法力量集中对管理薄弱、隐患风险大的港口企业进行重点监管,有效督促港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港口行政执法质效。
 一

强化“风险+”研判,筑牢企业信息基础

建立健全执法对象数据库,充分发挥福建省福州港口中心信息共享和技术支撑优势,动态维护福州港辖区89家港口企业数据信息,全面归集经营许可期限、经营事项范围、作业货种、装卸工艺和码头靠泊等级等基础信息,完善福州港港口企业基础台账,筑牢信用风险评价基础。深化风险研判,依托执法对象数据库和基础台账,以港口经营业务、作业风险等级、重大危险源情况和企业规模为研判基础,将89家执法对象划分为较大风险、一般风险、较低风险等三个风险等级,由专人动态维护执法对象数据库和企业基础台账,确保风险研判准确到位。

 二
强化“信用+”回溯,构建监管评价体系

加大执法检查数据回溯管理,构建执法检查数据库,综合分析辖区执法对象的安全管理现状(含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和第三方专家检查情况等)、历年执法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历史等,探索性引入执法人员评价机制,确定重点监管A、B类企业清单(38家)、一般监管C类企业清单(34家)和自主监管D类企业清单(17家),并适时根据上级通报、行政处罚、警示约谈、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等情况进行动态调级,构建福州港执法对象“信用+风险”评价体系。2022年以来,累计动态调整清单13次,企业信用等级调整变动22家次,确保对港口经营企业进行科学精准评价。 

 三
强化服务“提质”,引导依法生产经营

坚持正面引导,树立优秀典型,充分利用普法宣传、执法开放日、执法评议,广泛宣传分级分类监管执法机制,着重对38家重点监管企业进行精准宣传和警示提醒,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开展港口行政执法开放日活动,在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公开执法事项清单的同时,积极宣传优秀企业先进安全生产理念和管理措施,树立榜样模范典型,进一步引导企业主动适应港口行政执法新模式,激发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积极性和自我管理的主动性。

邀请港口危货企业参与港口行政执法开放日活动
 四
强化监管“增效”,实施精准差异执法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差异化监管。加大守信激励力度,对自主监管D类企业以指导服务为主,鼓励强化自主管理,优先适用书面检查、视频抽查等非现场执法方式开展检查,2022年以来,对自主监管D类企业(17家)共开展书面检查38家次,现场检查仅10家次,有效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助力港口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实现高质量发展。强化失信惩戒措施,对监管执法“黑名单”,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基础上,依托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四不两直”检查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执法检查频次,对存在违法行为历史、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等不良记录的检查事项进行重点核查,精准执法水平不断提高。2022年以来共开展失信重点检查65家次,发放普法宣传手册120余份,约谈相关重点监管企业6家次,让守法者“心暖”,让违法者“胆寒”。

自推行“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执法机制以来,福州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对辖区执法对象基础信息掌握更加全面化、普法宣传教育更加精准化、专项执法检查更加精细化,实现行政处罚案件零复议、零诉讼。福州港安全生产态势持续安定稳定,未发生港口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港口经济增长强劲,港口货物吞吐量保持全省前列。











编辑:王娜

审核: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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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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