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执法治理“五个在一线”工作法
薪火相传在一线
一是传知识。开展青年成才培训、执法人员轮训等培训课程,学习交通法律法规、执法办案流程等知识,并结合案例进行交流研讨、宣讲法律法规,把年轻执法人员培养成“执法宣讲员”,提升年轻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二是传技术。在航道巡查执法过程中,向新进执法人员讲解航道技术尺度、航标导航指示作用等,传授勘测航道边界、清除碍航设施等技能,帮助他们快速掌握航道执法的基本功。三是传经验。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老同志现场指导调查取证、制作询问笔录等办案步骤,培养锻炼年轻交通执法人员,不断适应交通执法的需要。
执法为民,为渔民种植设施进行是否侵占航道定位
一是“开门纳谏”。开展“执法咨询日”“执法体验日”“执法开放日”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港口从业人员和渔民参与、观摩、体验执法工作,增进执法服务对象对交通执法工作的了解,提出工作建议意见,促进执法部门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二是“纠纷速调”。为执法调解做加法,拓展“纠纷速调”的内涵和外延,形成管理部门与执法部门联动机制,及时调解纠纷,做到执法“一线”发生的纠纷在“一线”化解。三是“回访疏导”。对调解过的执法纠纷、被处罚过的当事人实施回访制度,上门回访沟通,了解当事人对处置结果、行政处罚的意见,督促、指导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防止违法“反复”。
一是联合宣传。联合村委会、渔业协会等组织开展航道保护宣传工作,向渔民发送保护航道宣传短信、进村入岛宣传航道法律法规、张贴禁止在航道设置碍航设施通告等,提高渔民的遵法守法和保护航道的意识。二是联合会商。建立与海事、海洋、海警、边防、航标等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签订海上联合执法协作协议书,定期开展联席会议,加强协作和信息互通,共同会商解决海上执法难点和重点。三是联合执法。构建涉海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深化联勤联动,促海上执法“九龙治水”为“统一作战”,协同开展航道、锚地碍航养殖种植设施清理整治行动,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海上通航秩序。2022年以来,累计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30余场,发送航道保护宣传短信15万条,联合涉海部门开展执法行动78次。
一是抓制度建设。修订出台《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制度》等20余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抓制度执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定期对执法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核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严格落实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及免予行政强制“四张清单”,加强全过程监管。三是抓制度考核。把执法工作与绩效考评考核挂钩,实行“月调度季总结年考核”督促落实推进机制,及时报送工作台账和总结材料,促进制度落地见效。
一是廉政党课进一线。与企业党支部联学共建,为企业一线党员职工讲授廉政党课,提高防范廉洁风险的意识,夯实廉政文化建设根基,弘扬风清气正,培育清正廉洁理念。二是廉政单元建在一线。抓住清廉建设“小切口视角”,打造清廉执法服务“窗口”,注重从小解决群众关注的执法痛点、堵点,坚持执法人员服务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让群众办事更加便捷高效。三是廉政防控在一线。落实廉政防控要求,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执法全过程录像,每一次与执法服务对象接触,都要签订政企接触“十不准”声明,促进一线执法公平公正、廉洁高效。
“五个在一线”工作法,以港口执法“难点”为突破口,逐一进行“破题攻坚”,提升了执法人员素质能力,化解了执法矛盾纠纷,有效保障良好的港航运行环境,创新探索建立基层执法的新模式。执法相关工作满意度达到92.27%,连续五年行政处罚案件零复议零诉讼。
“信用+风险”监管工作法
强化“风险+”研判,筑牢企业信息基础
建立健全执法对象数据库,充分发挥福建省福州港口中心信息共享和技术支撑优势,动态维护福州港辖区89家港口企业数据信息,全面归集经营许可期限、经营事项范围、作业货种、装卸工艺和码头靠泊等级等基础信息,完善福州港港口企业基础台账,筑牢信用风险评价基础。深化风险研判,依托执法对象数据库和基础台账,以港口经营业务、作业风险等级、重大危险源情况和企业规模为研判基础,将89家执法对象划分为较大风险、一般风险、较低风险等三个风险等级,由专人动态维护执法对象数据库和企业基础台账,确保风险研判准确到位。
加大执法检查数据回溯管理,构建执法检查数据库,综合分析辖区执法对象的安全管理现状(含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和第三方专家检查情况等)、历年执法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历史等,探索性引入执法人员评价机制,确定重点监管A、B类企业清单(38家)、一般监管C类企业清单(34家)和自主监管D类企业清单(17家),并适时根据上级通报、行政处罚、警示约谈、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等情况进行动态调级,构建福州港执法对象“信用+风险”评价体系。2022年以来,累计动态调整清单13次,企业信用等级调整变动22家次,确保对港口经营企业进行科学精准评价。
坚持正面引导,树立优秀典型,充分利用普法宣传、执法开放日、执法评议,广泛宣传分级分类监管执法机制,着重对38家重点监管企业进行精准宣传和警示提醒,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开展港口行政执法开放日活动,在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公开执法事项清单的同时,积极宣传优秀企业先进安全生产理念和管理措施,树立榜样模范典型,进一步引导企业主动适应港口行政执法新模式,激发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积极性和自我管理的主动性。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差异化监管。加大守信激励力度,对自主监管D类企业以指导服务为主,鼓励强化自主管理,优先适用书面检查、视频抽查等非现场执法方式开展检查,2022年以来,对自主监管D类企业(17家)共开展书面检查38家次,现场检查仅10家次,有效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助力港口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实现高质量发展。强化失信惩戒措施,对监管执法“黑名单”,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基础上,依托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四不两直”检查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执法检查频次,对存在违法行为历史、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等不良记录的检查事项进行重点核查,精准执法水平不断提高。2022年以来共开展失信重点检查65家次,发放普法宣传手册120余份,约谈相关重点监管企业6家次,让守法者“心暖”,让违法者“胆寒”。
编辑:王娜
审核: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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