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年高,男,1970年生,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红桥支队支部书记、支队长。自任职以来,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创新建立天津西站火车站客运治理四步法,形成西站地区共商共治共享共建的治理格局,连续三年年度绩效考核为优秀等次,被授予三等功。
2019年底至今,红桥支队在支队长刘年高的带领下,累计检查车辆4.5万余辆次,作出行政处罚5000余件。经过协同治理,天津西站周边客运秩序明显好转,群众投诉举报量逐年下降。网约车合规率由2019年的40%左右,提升至2024年的95%以上,有效保障群众安全通畅出行。
开展天津西站及周边客运秩序治理
为者常成 行者常至
创新实践,推行“帮扶式”执法。张国良认为,在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今天,交通执法应当被赋予新的使命和内涵,既要依法惩治违法行为,更要增强执法的“服务”属性,帮助当事人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他积极思考,敢于创新,探索实施“邀约式”安全执法检查。企业发出检查邀请后,他带领执法人员上门对企业进行“靶向式”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帮助企业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向企业开出《邀约式执法检查问题告知书》,列明问题和整改要求,为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经营指导服务。“邀约式”安全执法检查的推行,推动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被动检查”向“主动邀约”转变,由“要你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以执法检查方式创新的“小切口”服务了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的“大环境”,受到企业一致好评。
为企业排忧解难、企业送上锦旗
按照“非现场”检查线索开展现场核查
深入普法,筑牢守法意识。“做则必成、规范为要、服务至上”是张国良对所有同事提出的执法要求,而普法服务也是执法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带领大队扎实践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让违法当事人对违法行为“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2023年一年,张国良组织各类执法活动150余次,其中开展送法上门专题普法活动30余家次,开展执法回访活动70余家次,组织开展企业座谈会2次。他大力推行《违法行为普法宣传单》,详细列明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危害后果,受到当事人的好评。某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负责人曾经说:“原来就知道这个行为违法了,不知道为啥违法了,怎么能够不再违法了。现在有了《宣传单》,不但我自己知道了,还能给别人讲了,真是太贴心了。”
编辑:王娜
审核: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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