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被告系2023年度央视3·15曝光对象】
2023年初,大家还沉浸在新年的喜悦气氛中,小金却急匆匆地找到了郭律师,通过电话向郭律师诉说了一肚子的苦水,想委托郭律师代理一起合同纠纷案。
郭律师在电话里一边听着小金的诉说,一边捕捉着案件的关键情节,并有针对性地向小金提问了案件的相关问题。在郭律师和小金的一问一答间,郭律师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让小金提供了那个让他迟迟未开工且月月投入资金的合作协议书。郭律师拿到小金的合作协议书后,很快与团队律师研究起来,研究如何能最大程度地帮小金追回已支付的资金,减少小金的损失。
一、案件简介
小金提供的协议书是小金与嘉兴宇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订的《机房系统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该合同虽然名为合作协议,实质为软件许可合同,合同内容为甲方收取小金软件许可费,为小金提供可使用的软件,但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软件的名称和用途,也未约定甲方的违约责任。小金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期限为一年,但甲方在小金多次催促的情况下,仍未向小金交付合同约定的许可软件。
显然,仅从合同约定的条款来看,甲方将这份协议设计地很是“巧妙”,该份合同规避了甲方的大部分义务,以及甲方的违约责任,这对于热衷搞钱的小金来说非常不利。
二、诉讼策略
●(一)诉讼策略一
诉讼策略一随着郭律师团队对案件的深入研究,郭律师认为即使合同条款对甲方有利,但在小金向甲方支付了软件许可费用的情况下,甲方经小金多次催促却迟迟未向小金交付许可软件的行为,仍逃不过“法定解除权”的制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五百六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甲方迟迟不向小金交付许可软件的行为致使小金使用许可软件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小金可以行使法律赋予的法定解除权,解除与甲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因此,本案的诉讼策略已经出现了,即向人民人民法院请求解除小金与甲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判决甲方赔偿小金的损失。
●(二)诉讼策略二
在郭律师团队律师与小金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时,得知合作协议中的软件是用来操控网络水军,与抖音用户一起抢抖音直播间的福袋。郭律师和团队律师根据软件用途,结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认为小金与甲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存在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合同无效的可能。因此,本案的第二个诉讼策略也出现了,即请求人民法院确定合同无效,要求甲方返还小金已经支付的资金,并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甲方赔偿小金的损失。(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因郭律师和团队律师代理过多起合同纠纷案件,已清楚知悉人民法院审理合同纠纷案件的审判思路。人民法院审理合同纠纷案件时,人民法院需先审查合同的有效性,当合同有效时,人民法院才会继续审理合同纠纷中与诉讼请求相应的事实等内容。
因此,为了稳中求进,确保最大程度为小金追回支付的资金和损失,郭律师和团队律师最终从两个诉讼策略中为小金选择了最稳的诉讼策略,即向人民法院请求解除小金与甲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判决甲方赔偿小金的损失。
三、立案与财产保全
当郭律师和团队律师按照确定的诉讼策略准备起诉材料并提交人民法院立案时,甲方公司被央视315晚会曝光,甲方公司作为直播间背后的“提线木偶”,操纵水军诱导平台用户跟风下单,被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置。随后,甲方公司的负责人也被当地公安机关传唤,并依法被当地公安机关控制。
见此情形,郭律师团队律师持续跟进案件的立案情况,并与人民法院沟通立案进展,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了财产保全的申请,人民法院审查郭律师团队律师提交的保全材料后,依法实施了保全措施,冻结、查封了甲方公司及负责人的财产。这不仅可以保障审判程序后的执行程序顺利进行,还可以增加小金与甲方公司及其负责人谈判的筹码。
四、调解经过
终于,人民法院在立案受理小金与甲方公司及其负责人之间的合同纠纷后,向小金送达了开庭传票,确定了开庭日期。在开庭的前几日,郭律师的团队律师接到了小金的电话,小金告诉郭律师的团队律师说,甲方的负责人主动联系小金,想与小金调解结案,果然,在诉前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之一实现了。
开庭的日子如期而至,在小金和郭律师团队律师到达法庭时,甲方负责人已经跟人民法院的书记员提出想要与小金调解结案的想法。虽然人民法院已经为小金一方采取了保全措施,可以保障后续执行程序地顺利进行,但是考虑到“法律无情,人有情”,小金同意与甲方及负责人调解结案。
五、调解结果
小金和甲方负责人经过几轮的调解谈判,小金最终与甲方及负责人达成了调解协议,甲方及负责人分两期向小金支付小金已付的资金,小金免除甲方及负责人因本案给小金造成的损失费用。若甲方及负责人有任何一期款项未按时足额支付,甲方及负责人不仅需要向小金支付小金已付的资金,同时还需向小金支付经济损失的费用。
六、分析总结
小金和甲方及负责人签订调解协议后,小金和郭律师的团队律师都为本案松了一口气,等待甲方如约支付款项。为什么说郭律师团队为小金选择了解除合同的诉讼策略为最稳的方案呢?因为郭律师和团队律师考虑到甲方公司对小金存在严重的违约,小金有权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签订的合作协议。另外,在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合同的同时,不仅可以要求甲方及负责人向小金返还已付的资金,还可以请求甲方及负责人向小金赔偿损失的费用。但是,直接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那本案给小金造成的损失费用不一定会被人民法院支持。因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对于合同无效赔偿损失有这样的约定,即“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郭律师及团队律师与小金沟通本案的情况时,已发现小金与甲方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时存在一定过错,所以以合同无效作为诉讼策略的话,小金的损失费用能被追回的概率是非常低的。因此,郭律师团队以解除合同作为诉讼策略,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甲方向小金支付已付资金和损失费用,提高诉讼标的额,为后续的调解谈判增加了谈判空间。另外,人民法院审理合同纠纷案件的必经程序是审查合同的有效性,在以解除合同为诉讼策略的情况下,即使本案的合作协议被认定为无效,也可以为小金保底追回支付的资金本金,若合同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有效,则不仅可以为小金追回已付的本金,还可以得到损失费用的赔偿,为小金维护更多的合法权益。
前面已经提到,小金与甲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况,这种情况下的损失费用得到支持的概率比较低。但是,从小金与甲方及负责人签订的调解协议来看,若甲方及负责人如约履行调解协议,小金作为让步,为甲方及负责人免除损失费用。若甲方及负责人未按期足额支付调解款项,将不仅需要支付小金已付的资金,还需要赔偿小金的损失费用,该调解协议已经很好地兼顾了甲方及负责人因本案给小金造成的损失,更好地维护了小金的合法权益。
郭律师团队在为小金选择诉讼策略时,已经从不同角度预先判断本案可能出现的多个审理结果和结案方式,在统筹多个可能发生的情况之下,为小金作出了最优的诉讼策略,最终在一场没有硝烟的庭审中,以案件双方当事人共同满意的方式完成了本案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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