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法专栏
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吃喝系列
【第二期】
安徽阜阳市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校培训管理规定、违规接受宴请问题
案例详情
2022年12月11日至16日,阜阳市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在市委党校参加培训期间,违规外出接受宴请。2023年1月,阜阳市纪委监委以事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12月14日晚,参加阜阳市委党校培训班的7名学员应其他党员干部邀请,违反党校封闭管理规定和培训课程安排,未经请假外出与其他4名党员干部一道掼蛋打牌、违规接受宴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工作纪律,顶风违纪,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对涉案党员干部和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案例分析
上述问题发生在党校培训期间,是明目张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反映出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不强,政治意识淡化,“学”与干”、“说”与“做”相背离;纪律观念淡薄,不知敬畏,“吃心不改”“酒瘾难戒”,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意识弱化,自由散漫,对培训纪律置若罔闻、任性妄为;执行制度不严,思想麻痹懈怠,落实培训管理责任不力,对参训学员管理不到位,封闭管理流于形式等问题。
以案为鉴
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中,时刻保持自警自律,修身慎行、怀德自重、清廉自守,积极投身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始终做到“思专实”“勤正廉”。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纪委驻哈尔滨分院纪律检查组 王申
审核|范付纸
校对|党委办公室(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