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节前夕,某校举办宣誓会。视频放到网上,我看了好比吃了一只苍蝇,很是恶心。
所谓“自律六条”,条条针对老师。教师节是教师自己的节目,节日你来给教师做规矩,强调对老师的管制,不知主办者是不是脑子进水了?究竟是什么意图?莫非“臭老九”又回来了?老师又要夹紧尾巴做人了?
“自律六条”如下:
一、不接受家长的宴请;
二、不接受家长任何形式好馈赠;
三、不以任何形式委托家长办私事;
四、不做有偿家教,不在外兼课;
五、不带手机进课堂;
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校长在会上还声嘶力竭地要全体家长监督!
《自律六条》看上去条条在理,句句铿锵。细细推敲起来,实在令人寒心。尤其在教师节这个日子,实在太“应景”了!
封建社会,教师与家长的关系,即便是雇用的私塾先生,也不存在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家长称为“东翁”,教师称为“西席”。民国之后,一概称为“先生”。从来没有家长监督一说。
官场中,要防止官员腐败堕落,严禁官员收受被管理者的礼物,不得出席老板或下属的宴请,这是纪律,理所当然。把防官员腐败的那一套生搬硬套弄在老师头上,真想得出来!使得老师跟学生及家长的正常交往都弄得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还谈何教育!
毋庸讳言,确实有少数害群之马利用教师的职业特点谋私利,挖空心思找家长的关系捞好处,但是这终究是个别,跟官员贪墨不可同日而语。
老师跟家长的关系,应该是互信互敬的朋友关系,互相配合的战友关系,应当有正常的人际交往。有时候所谓的“私事”也是公事。不能因为要证明教师和教育的清白无瑕,六亲不认,因噎废食。
举例子:
我有个同事检查出生了脑血管瘤,严重影响了工作与生活。家长知道了纷纷表示关心,虽然这位老师不是班主任,但是仍有家长主动帮助联系医院,并且利用自己的人脉将这位老师送到上海华医院动了开颅手术。求了这位老师一命。这位老师接受了救命之恩的馈赠,该当何罪?
我还有一位同事,当年我们都当班主任。他工作认真,热爱教育。只是年过三十,连对象都没有。班上同学和周围同事都知道,某老师经常托学生家长介绍女朋友。终于有一位家长自愿充当红娘,给他介绍了一位女性。不久两人就喜结连理。接照“不以任何形式委托家长办私事”,这位老师不是犯了天条了吗?
老师和家长正常的交往,正是教育的魅力所在。济公和尚还会说“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只要不是谋私,老师和家长吃一顿饭,喝一回茶,有何不可?
至于有偿家教、校外兼课、手机使用、不体罚学生等,自有规定,何必在教师节再来训导一遍老师?
这所学校貌似整顿校风校纪,实际上就是摆噱头,做广告,以此招揽生源,宣耀自己。商店可以在店外挂牌书写“货真价实”、“真不二价”,学校自我标榜本校老师严行“六不”,却是弄巧成拙。
现在都在说要培养“教育家”,“办人民满意的学校”。现在的大环境不可能出教育家。教育家首先是人,是有血有肉有情感的人,连自己学校的老师都要监督的校长,到死也成不了教育家!自己老师都不满意的学校,成不了人民满意的学校。
教师节信誓旦旦要“身正为范”,要“全体家长监督”,看似为了教育,实质是破坏教育生态,毒化教肓环境!
贵校的老师们,你们教师节快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