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皮炎
出现时间:一般治疗 2 周后开始逐渐出现(每个患者出现的时间均不一样),持续到放疗结束后 3~4 周(每个患者持续的时间也不一样)。
常见症状:皮肤发红、色素沉着、毛囊扩张、汗毛脱落、水肿或针尖样小水泡,严重者会出现水疱、破溃甚至感染。
其中,保乳的患者相对于全切的患者放射性皮炎程度较轻;接受大分割方案放疗的患者,放射性皮炎程度也较轻。
预防措施
穿纯棉宽松的衣服,放疗开始至结束后 4 周内尽量不穿紧身内衣或胸罩,尽可能减少皮肤摩擦。
放疗期间可以洗澡,保持洗澡水温合适(不能太烫),照射区域不使用沐浴液、香皂等皮肤清洁剂,不可用力擦洗或直接用花洒冲洗照射区域皮肤。清洗后需用柔软吸水的布/毛巾轻轻沾干皮肤。
治疗期间不能泡温泉及蒸桑拿。
照射锁骨上下区的患者,天晴出行时需要撑太阳伞,对颈部皮肤进行物理防晒,另外还需要避免头发、衣领对锁骨上下区皮肤的摩擦。
照射区域皮肤不可粘贴膏药、胶布 ,照射区域不私自使用皮肤类涂抹药物(用药前咨询医生),照射区域不可应用酒精或碘伏等消毒剂。
在医生的指导下正确使用医用射线皮肤保护剂。
治疗措施
轻度的放射性皮炎(如皮肤发红、干性脱皮、色素沉着)一般不需要治疗,放疗结束后可慢慢自行恢复。
严重的放射性皮炎请及时就医,医生会根据不同阶段的皮炎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合理用药。
注意一定不要自己私下处理不能自行在照射区域的皮损处随便涂抹药物,照射区域内的皮肤也不能使用酒精、碘酒等刺激性消毒液,注意保持照射区域皮肤干燥清洁。
放射性肺炎
出现时间:通常发生于放疗后 1~6 个月内。
常见症状:没有明显诱因的刺激性干咳,程度较轻,一般容易忽视。
应对措施
放疗前需告诉医生既往有无肺部疾病史,并接受完整的肿瘤情况和身体状况基线检查。放疗医生会根据患者的情况,尽量降低正常肺组织受照剂量和体积。放疗结束后医生也会安排相应的复查,评估治疗后肺部情况。
对于无症状的放射性肺炎,仅胸部CT影像学改变者,医生会根据影像学上病灶的范围和程度决定是否用药。
对于咳嗽明显并可能合并感染的患者,请及时就医,医生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给予糖皮质激素治疗甚至抗生素治疗。
不是所有的放疗患者都会出现放射性肺炎,这与其肺部基础疾病、肺部照体积、照射剂量、本身肺功能、肺血流灌注情况以及是否同步化疗有关。
推荐阅读:警惕!放疗后咳嗽,可能是放射性肺炎作怪
放射性心脏损伤
放射性心脏损伤是指放疗引起的心肌、冠状血管、心脏传导系统等组织结构的损伤。
主要与心脏受照体积和剂量有关,尤其是左侧乳腺癌的患者,照射范围靠近心脏,心脏损伤风险相比右侧乳腺癌较高。但目前随着放疗技术的优化和医生对心脏的严格限量,心脏损伤的风险大大减小。
蒽环类药物化疗和曲妥珠单抗也会有心脏毒性。
临床表现:放射性心脏损伤潜伏期长,早期多无明显临床表现和检查异常,晚期主要表现为无症状心肌缺血(隐匿性冠心病)、心率律失常等。
应对措施
放疗医生会尽量降低正常心脏组织受照剂量和体积,以减轻心脏毒性。
左侧乳腺癌的患者治疗期间可应用深吸气屏气技术,以减少乳腺/胸壁照射野内心脏的体积,更好地保护心脏。
治疗结束后需要定期复查。
上肢淋巴水肿
上肢淋巴水肿多发生于腋窝淋巴结清扫术后患者,主要与腋窝淋巴结清扫及手术范围有关,其次与淋巴引流区放疗、患者体质及年龄等因素有关。
腋窝淋巴结清扫切断了部分淋巴管,引起淋巴管扩张、水肿,导致淋巴回流障碍,上肢肿胀。腋窝放疗或区域淋巴结放疗会加重上肢水肿。
清扫后的腋窝常规不进行腋窝放疗,仅极少部分高危患者会在术后进行腋窝放疗。对于腋窝未清扫的患者,可以用腋窝放疗替代腋窝清扫,减少淋巴水肿的发生。推荐阅读:乳腺癌术后,腋窝究竟需不需要放疗?
临床表现:患侧上肢肿胀、疼痛,周径增粗,肢体变形,功能障碍。
应对措施
手法淋巴引流:患者可在专业的理疗师指导下,通过手法按摩引流,让淋巴液朝着我们希望它去的地方慢慢流动,逐步将手臂上的液体减少,直至恢复正常。
弹力绷带压迫:建议在医生/康复师的指导下进行弹性压力绷带包扎,维持局部组织回流所需要的静水压,在静水压的帮助下使手臂组织间隙渗出的液体进一步通过完整淋巴管回流。
患肢功能锻炼:在采取规范的弹性压力包扎的情况下可进行适当的锻炼。
晚期重度淋巴水肿患者则需要手术治疗。
其实,放疗所致的毒副作用相对化疗而言是非常轻微的,绝大部分患者都可以耐受放疗,部分患者甚至没有出现上述副作用就做完了整个放疗。
我们需要做的是以轻松愉悦的心态完成整个放疗,这才有利于疾病的恢复,如果放疗期间出现了任何不适,也不要过于慌张,请立即联系您的医生,在医生的指导下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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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文
献
声明:本文旨在为读者分享和科普,仅供参考,如有不适症状,请及时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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