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住建领域“总对总”机制︱创新之火,可以燎原

企业   2024-11-18 17:33   广东  

编者按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正是住建领域开展纠纷调解工作的最高指示。


2023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对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源头治理工作、完善“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机制提出明确要求。选取北京、内蒙古、浙江、福建、山东、广东6个省(区、市)开展试点。


作为改革开放的桥头堡,广东不仅积累了深厚的改革与开放经验,而且展现了其独特的改革开放优势。而作为住建领域“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的试点省份,广东陆续健全各项制度机制,联通法院诉服平台,开设住建领域纠纷调解专窗,培育了一支具备专业素质的调解队伍,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蓝图绘就征鼓响,扬帆破浪正当时。广东正为促推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贡献着“湾区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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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转自“建筑杂志社”微信公众号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以下简称“总对总”机制)不断取得新成效。该机制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推动,旨在集中组织行业专业调解队伍,通过在线平台高效便捷地解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民事纠纷,以规范管理和专业优势保障调解结果的合法、公正和有效,推动相关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和有效化解。




“总对总”机制的背景与意义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点多面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矛盾纠纷易发多发。如何妥善处理物业服务、房屋买卖、房屋租赁、建设工程合同等具有较强专业性、技术性的纠纷,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更好处理上述纠纷,广东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和党中央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部署,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工作要求,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通过在线平台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高效化解群众矛盾纠纷。



“总对总”机制的实施与成效



广东省“总对总”机制自实施以来,已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起一支专业的调解队伍,这支队伍拥有11家调解组织和368名调解员,汇集了广东省住建法治研究会、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横琴粤港澳工程争议国际调解中心等多个行业协会力量,以及一批具备专业能力和调解经验的调解员。



“总对总”机制的创新与特色



广东率先示范,探索创新,在法院调解系统增设住建专窗,开辟了“调解资源高度整合”“调解案源统一委派”的工作新模式。该机制的创新之处在于在全省法院线上调解平台开设了住建“总”端口,全省四大领域案源实现省住建联调委“一窗口接收、一端口分派”的流转新模式。该机制无缝对接法院系统,调解成功的案件可以直接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案件也可以快速转入诉讼程序,确保纠纷解决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同时,当事人也可直接向“总对总”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广东省住建联调委调解场地


当前,广东省住建联调委已实行实体运作,具备独立办公场所、专职工作人员以及完善的管理制度,构建系统性、全面性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社会组织和人员的专业调解作用。


此外,广东省积极探索市场化收费方式,调解收费标准提前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确保调解服务的公益性和公平性。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的案件,调解费用则通过财政经费予以保障,确保调解服务的普及性和可持续性。



“总对总”机制的推广与展望



“总对总”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是广东省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重要创新。这一机制不仅确保了民事纠纷解决的公信力,提升调解效率,还最大限度地节约司法资源,满足人民群众高效、便捷解决纠纷的需求。


广东省“总对总”机制的成功实践,为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的多元化解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借鉴。下一步,广东省将继续扩大“总对总”机制的覆盖范围,增加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数量,提升调解服务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同时,广东省还将加强与法院、行业协会的合作,共同推动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持续深化“总对总”机制的改革,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更多广东智慧。














工程造价纠纷调解领域的中量力量



早前,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调解事务联合协调委员会公布了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第一到三批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共有15名专家成功入选,分别是:何丹怡、陈丽军、郑子英、林兆昌、范振刚、张建平、许雪微、刘德周、范景锐、刘富国、马顺铭、陈晓东、丁燕梅、梁显慧、余华。

 

在工程造价纠纷调解领域,中量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与专业沉淀,多次举办及参加工程造价纠纷调解主题活动,并由造价纠纷与法律服务中心及“造价+法律”专家团队牵头,向行业输出专业智慧,为纠纷解决多元化机制的推进作出了贡献。中量长期倡导“造价+法律”高度融合,积极鼓励造价工程师参加法考(目前,已有16名同事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形成了工程造价鉴定、专家辅助人、工程纠纷调解、争议评审(裁决)等十大“造价+法律”新咨询产品。

 

为更好应对市场变化,集中优势资源,解决复杂的工程造价问题,中量于今年4月,正式成立全国首家工程造价质子医院,鼓励造价工程师争当“工程造价重症医生”。中量入选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调解员名册的15名专家中,有8名为工程造价质子医院的首席资深造价工程师(P5+)。

 

在国家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引领下,“造价+法律”对建设工程的推动作用凸显,中量咨询专家团队将不断拓展视野,深入学习多元解纷专业知识,争当工程造价重症医生,为帮助委托人解决复杂工程问题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也为国家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时代任务贡献自身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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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第二、第三届会长单位, 广东省首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单位之一, 广州市建筑业链长制首批示范企业, 全国建筑业“最具影响力”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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