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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邱亚彪,男,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
王巨光(通信作者),男,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睿,女,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
文章来源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四期
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务。乡村融入开放市场的现代化转型是实现乡村振兴与现代化的关键路径之一,但实践中缺乏可行的行动逻辑和指导框架。本文从乡村系统理论视角出发,结合广西S村现代化转型实践案例,引入组织管理领域中的资源依赖理论,并将该理论修正为中国乡村现代化情境下的双向资源依赖理论,这为乡村现代化转型中乡村内外部系统互动的起底逻辑提供了一种解释。同时,结合复杂适应系统理论解构乡村系统在城乡互动中的演变机制,构建了“互动与重塑”乡村现代化转型的行动逻辑框架。乡村内外部系统互动,通过改变乡村系统外部环境的机制,促使其内部系统中农民主体性、资源与制度的适应性改变,进而推动乡村系统演变。乡村系统演变在乡村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重塑的过程中,以农民生活生产方式、社会交往方式、就业方式、消费观念、村庄归属感与身份认同感、对村级治理组织的态度转变为表征,最终实现乡村现代化转型的目标。这为乡村内外部系统互动、乡村系统演变与乡村现代化转型提供了完整的行动逻辑链条。
一、问题的提出
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务。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着眼点在于重塑中国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使广大农民能够和全国人民一道,实现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可见,城乡要素互通已经成为城乡中国框架下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逻辑。相对于城乡二元结构下的要素由乡村单向流入城市而言,城乡要素互通会给乡村发展带来诸多“新鲜血液”,这将成为乡村现代化转型发展的原动力。然而,这些原动力能否以及如何驱动乡村实现现代化转型,则成为中国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需要面对的重要问题之一。围绕乡村现代化转型的问题,学界形成了丰富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国家权力下沉视角下的行政推动。在国家顶层设计的政策和行政权力推动下,形成国家力量与乡村社会的结合,促使乡村在社会治理层面转向政治社会,强化国家治理对乡村现代化转型的驱动作用,这充分肯定了国家政策对乡村现代化转型的重要性。二是通过乡村功能转型来推动乡村发展,缩小城乡差距,进而促使乡村现代化转型的实现。在乡村振兴与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政府、市场、社会力量等外部主体嵌入乡村,促使乡村社会、经济等通过资源优化配置实现重构,进而实现乡村功能由传统单一农业生产功能,向兼具消费增值、生态保护、产业发展等多样化功能转型。三是关于乡村转型实现的路径探索,这类研究主要关注乡村转型的形式和乡村转型驱动力两个方面。关于乡村转型形式的研究,形成了从不同维度探索乡村现代化的“积木”,成为搭建乡村现代化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乡村数字化转型、乡村空间转型、乡村治理转型等;而关于乡村转型驱动力的研究,将研究重点放在了乡村内外部系统互动上,认为乡村内外部系统互动是推动乡村转型不可或缺的关键动力。其中,乡村外部系统主要是能够使乡村系统发生整体性演变的要素集合,包括政府政策、资金、技术、社会力量等;乡村内部系统主要是指乡村系统内部的农民主体、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资源、维持乡村系统运转的制度等。
然而,就当前乡村现代化转型的实践而言,仍然存在理论与实践上的张力。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所形成的城乡二元制度,使得乡村长期以来处于城市发展的附庸地位,照搬城市发展逻辑只会加剧乡村问题,而经验性地奉行传统单线型“自上而下”的行政推动逻辑,即在顶层设计的政策和行政权力下逐步谋划布局城市“反哺”乡村,“输血式”的推动乡村现代化转型,容易导致在乡村外援力量撤离后发生“外敷化效应”,造成乡村失去持续优化、发展的活力,难以实现乡村的持续现代化。其次,乡村在城市化进程中逐渐走向衰落的事实,已经证明乡村仅依靠自身力量的发展将远远落后于社会整体发展的步伐,乡村振兴和现代化的实现必须依赖外部力量的参与与推动。最后,村庄转型作为乡村现代化转型的具体实践和核心内容,其与乡村现代化转型之间的本质联系没有得到充分关注。乡村现代化转型与村庄转型之间既存在本质上的一致性,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村庄转型主要侧重于对村庄人居环境、产业结构、社会结构等方面的调整和优化,强调村庄内部的变革和发展。它关注的是如何通过改善村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优化产业布局等具体方式,促进乡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而乡村现代化转型则更加注重乡村地区的整体现代化进程,包括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多个方面的现代化。它强调乡村地区与城市的协调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实现乡村地区的全面振兴。在本质上,村庄转型和乡村现代化转型都是指向乡村社会与经济的发展和进步,旨在提升乡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乡村经济的繁荣和社会文化的进步。两者都强调传统乡村生产生活方式、社会经济结构向适应现代化发展需求的方向转型。村庄转型作为乡村现代化转型的一个具体过程和阶段,为乡村现代化转型提供了重要的实践基础和经验积累,同时也是乡村现代化转型的具体实践。为此,探索城乡互动在实现乡村振兴和乡村现代化转型中的行动逻辑,就成为乡村振兴和乡村现代化转型理论和实践上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综上,已有关于村庄转型实践的研究从形式上碎片化地描绘了乡村现代化转型的图景,但是没有对乡村现代化转型进行完整和系统性的理论总结。由此,难以通过现有研究明确乡村现代化转型实现的具体标准和内容。而关于村庄转型驱动力的研究,基本一致的观点是乡村内外部系统互动是实现村庄转型不可或缺的动力,但学界没有从底层逻辑上论证乡村内外部系统互动的本质。这就导致在实现乡村现代化转型中,实践上难以找到一个完整的推动乡村现代化转型的行动逻辑链条和框架,理论上存在从乡村内外部系统互动到实现乡村现代化转型的割裂。为此,需要在明确村庄转型作为乡村现代化转型具体内核的前提下,整合研究乡村现代化转型在形式上的碎片化,以及乡村内外部系统互动中乡村系统演变的内在机制,搭建从乡村内外部系统互动到乡村现代化转型的完整行动逻辑链条。
有鉴于此,为了解决城乡互动与乡村现代化转型之间存在的张力,弥补乡村现代化转型理论研究与实践方面尚存的不足之处,本文在充分关注乡村系统复杂性的基础上,提出以下仍需继续深究的问题:在乡村系统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下,推动乡村现代化转型的行动逻辑是什么?为了回答以上问题,本文以广西玉林市福绵区S村为案例,采用探索性案例研究方法,在揭示城乡要素互通为城乡融合发展逻辑的基础上,从乡村内外部系统互动的视角出发,探索乡村现代化转型的行动逻辑和可行路径。
二、理论基础与研究框架
(一)中国情境下的双向资源依赖理论:乡村内外部系统互动的起底逻辑
资源依赖理论(ResourceDependenceTheory,RDT)是组织学领域关注组织关系和组织变迁的理论。1949年,Selznick对田纳西流域当局的经典研究为资源依赖理论提供了坚实的基础。1978年,Pfeffer和Salancik正式提出了资源依赖理论,该理论认为组织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在于具备从外部环境中获取资源的能力,不存在能够完全自给自足的组织,组织的生存与发展必须伴随其与外部环境交换的过程123-133。在该过程中,组织对资源的需求构成了组织对外部环境的依赖,同时外部环境中的主体要素也会与组织产生互动,从而形成对组织的外部控制,使得外部环境也会享有组织中的一定权利。相对于马克思和韦伯的古典社会学理论对组织关系的研究,资源依赖理论突破了组织研究“封闭系统”的限制,使得组织关系的研究关注到“开放系统”的特征。
根据资源依赖理论,任何一个组织都无法自给自足其生存和发展中所需要的全部资源,很大程度上需要依赖外部环境才能得以生存和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回答了城乡系统之间的关系为何必然会从二元制走向城乡融合、城乡一体化的问题。中国乡村自治的制度安排决定了乡村系统本身的组织特征,其生存与发展所需的资源必然需要依赖外部环境,同时乡村系统的开放性特征也使得其发展符合资源依赖理论的解释范围。在传统农业农村发展阶段,土地是农民生产生活的核心依赖要素,随着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城乡收入异质性拉大,农民及乡村发展对土地、农业生产的依赖减弱,而对市场化的依赖性增强,使得农民及乡村对市场化转型产生了强烈的需求。进一步地,在乡村由传统向现代化的转型时期,乡村系统对外部环境产生了极大的依赖性。乡村在自主发展进程中走向衰落的事实,也证明了乡村发展难以在缺少外部力量支持的环境下获得成功,体现乡村现代化转型中的外部资源依赖特征。为此,应用资源依赖理论讨论乡村现代化转型中乡村内外部系统之间的关系,具有理论上的适用性和实践上的可行性。一方面,从乡村系统的组织特征出发,乡村系统若要获得发展必须从外部系统中获得要素资源和推动力,并在内外互动过程中将其转化为乡村的内生发展动力;另一方面,从乡村的外部环境来看,地方政府在推动乡村振兴的政策实施中,也应在掌握乡村发展所需要素资源的情况下,为乡村提供其发展所需的外部要素,进而促使乡村系统内部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乡村的持续转型与发展。
与组织管理领域的研究对象不同,本文认为城乡系统在乡村振兴的时代背景下,具有双向资源依赖的特征。具体而言,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中,政府希望通过外部力量为乡村发展提供其所需的各类要素和资源,具有“自上而下”的主动性,而乡村地理上的不可移动性,决定了外部力量及其所供给的资源要素必须作用于乡村地理空间或农民主体之上,这表现出了乡村外部系统对乡村内部环境的资源依赖性;同时,乡村系统发展与要素优化配置也对外部环境表现出强大的依赖性,然而乡村的自治制度决定了乡村系统内部的资源要素和产权均归集体所有,乡村内外部系统若要实现资源要素的双向流动,必然会涉及乡村发展权利的均衡与互相依赖的交换过程,这一过程便成为撬动乡村资源优化配置和内生发展动力的行动逻辑起点——乡村内外部系统的“互动”行为逻辑。
(二)复杂适应系统理论:乡村系统演变的动力机制
马克思主义乡村转型理论将乡村视为一个系统,认为人类定居、土地的财产属性以及村落的出现使得乡村作为一种独特的形态而存在,乡村具有以土为生、工农结合、自给自足、自成一体的结构特征。复杂适应系统理论(ComplexAdaptiveSystem,CAS)是研究复杂性系统的科学,是在系统理论的基础上,充分纳入系统的多层次、多主体、多功能等特征,在系统所处环境不断更新的情境下,系统也会通过不断演化提升自身的适应能力。在复杂适应系统理论中,系统内部具有适应能力的主动个体被称为适应性主体,该主体包括能动性主体、要素与制度,是构成复杂适应系统理论的基本要素,系统不断演化的动力则来源于其内部能动性主体的适应行为。在该理论中,系统中的适应性主体具有适应性和学习性,当遇到来自外部环境的“输入”刺激时,系统的适应性主体会通过互动与协同,优化系统内部资源配置,建立新的制度规则,深化和利用主体间的关联,提升自身的适应能力,最终推动系统本身的演变或转型。
随着复杂适应系统理论的发展,学者将其应用领域拓展到社会系统、经济及生命科学等领域。复杂适应系统理论为社会系统及其结构的研究提供了多主体博弈的分析视角。在复杂适应系统理论视域下,系统内部的适应性主体之间以及主体与系统外部环境之间的互动作用过程,会遵循“刺激—反应”的行为规则,这也是系统内部主体适应性改变的过程。复杂系统的主体,会通过主体间行为准则及行为的变化更好地适应其他主体及系统外部环境的“刺激”,进而实现整个系统的演变。为此,该系统在公共服务、协同治理等公共管理领域的应用不断增多。这也为研究乡村系统的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演变及城乡关系的互动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思路。
城市化背景下,农村人口外流导致农业生产主体与生产资料分离,传统的农业生产关系已无法满足农民及乡村持续发展的需求,只有在新的历史条件和外部环境下,实现乡村系统的内部要素适应性变化和系统性演变,建立新的乡村社会、经济秩序,才能获得乡村持续发展的新动力。可见,复杂适应系统理论在乡村内外部系统互动逻辑之上,对乡村系统内部结构演变进行了解释,即乡村内外系统在互动中对乡村系统所产生的“重塑”效应。具体而言,在乡村振兴战略的逐步推动下,乡村系统的外部环境开始发生变化,政府政策、市场要素及社会力量开始流入乡村,成为现代化背景下乡村系统的新外部环境,乡村系统内部能动性主体
(农民、自治组织等),为适应系统外部环境及主体间的变化,在系统内外部形成互动与协调机制。这在促使主体行为、资源配置、制度创新的同时,改变了乡村系统的社会结构与经济结构,最终推动乡村系统的演变及转型发展。
(三)“互动与重塑”:乡村现代化转型的行动逻辑框架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InternationalFundforAgriculturalDevelopment,IFAD)在2016年的农村发展报告中指出,乡村转型是农业劳动生产率持续提高、农产品市场化程度持续加深、乡村社会经济结构持续多样化、乡村系统的非农就业与创业机会持续增加以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持续改善的过程。刘守英和陈航认为乡村转型是一个国家结构转型和现代化的标志,其基本表征是乡村农业部门和非农部门生产率提高、乡村发展模式变革、乡村居民收入来源多样化、乡村居民观念和生活方式改变以及乡村现代化程度提高。然而,在考虑村庄转型与乡村现代化转型之间本质联系及区别的基础上,本文认为乡村现代化转型具有时代特征的社会重构内涵,在既有变量的基础之上,还需要具体的村庄转型实践补充其在实践层面的研究,因此要考虑更多符合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变量。从乡村社会层面上看,乡村现代化不仅包括经济的现代化、组织的现代化和人的观念的现代化,也包括认知观念和社会伦理的现代化。从时代特征层面上看,乡村现代化还有治理的现代化和农民社会交往方式的转变等。虽然学者已从理论层面对乡村现代化转型的理论、内涵、机制等进行了阐释,但仍需要从微观层面探索实现乡村现代化转型的具体行动逻辑,以拓展乡村现代化的理论体系和完善实现乡村现代化转型的实践路径。为此,本文结合已有研究,参考马克思关于乡村系统性的论断,将乡村现代化转型定义为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乡村转型,即乡村系统在内外多重因素和主体的影响下,乡村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向具有市场性质的方向演变,农民生产生活方式、就业方式、消费观念、社会交往方式、村庄归属感与身份认同感以及对村级治理组织的态度等出现符合现代化特征变化的现象及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资源依赖理论虽然能够解释乡村内外部系统的互动逻辑和机制,然而无法有效描述在这一互动中,乡村系统内部在外部“刺激”下的具体变化及方向路径。复杂适应系统基于其对系统内部主体的深入分析,能够弥补资源依赖理论解释力的不足,很好地解释系统内部具有适应性的主体及要素在外部环境“刺激”时所表现出来的具体变化及方向路径。
乡村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主体,其自然地理性质上的不可移动性,使得乡村系统成为国家“自上而下”地实施各种乡村振兴政策的核心——也是唯一场域,是各项助力乡村振兴政策推动、主体引入和要素供给的目的地,而乡村自治制度所具有的自我治理、运营和发展的组织特点,使得乡村系统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外部系统资源要素,即乡村系统发展对外部系统表现出强大的资源依赖性。与传统市场中的组织不同,乡村振兴政策中能够为乡村系统提供的各类要素具有主动性,由此,便在乡村发展进程中形成了主动性资源供给与依赖性资源需求的特殊平衡状态,鉴于二者基于要素双向流动的特征,可以用“互动”来表示这一行动逻辑的起点。
通过对乡村系统进行简单的解构,不难发现,乡村系统内部主要包括主观能动性的农民主体性,用于生产生活的资源以及乡村主体之间在交往中形成的各类制度规则。已有学者关于乡村价值与农民主体性的研究认为,乡村价值再造与农民主体性重构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所在,其中,农民主体性是实现乡村价值提升的前提与关键。有学者主张乡村现代化转型发展不仅需要乡村系统外部政策、主体引入、要素供给,也需要激发乡村内部系统的农民主体动力以实现协同效应。基于复杂适应系统理论,乡村系统在与外部环境的互动过程中,其内部主体及要素便会产生适应外部环境的适应性变化。这些变化主要体现为内部主体因对接外部系统中的各方力量而形成的村级自治组织,由村级自治组织构建而发生的乡村系统内部资源的优化配置及制度创新。“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新时代背景下农民主要以村级自治组织的形式作用于乡村发展。组织化是农民主体性觉醒的体现,其经济性、社会性和文化性主体功能是乡村治理有效、城乡融合发展的核心力量,组织化的农民可以转变乡村与外部市场主体的互动模式。有学者认为乡村组织化是国家治理和乡村振兴的必然选择,政府“自上而下”的制度供给只有在与村级自治组织“自下而上”的有效衔接时,才能有效推动乡村的现代化治理。就乡村内部系统而言,外部环境的变化会刺激乡村内部的农民主体性觉醒,并通过农民组织化的过程,促进乡村资源优化配置和推动乡村自治制度产生适应性创新,同时乡村资源优化配置反过来也会强化农民主体性和制度创新与优化,而制度创新则会进一步促进农民形成集体行动,保障资源优化配置进程的顺利进行。
乡村内外部系统的互动过程,将促使乡村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演变。其中乡村内部的农民主体将会在与外部主体的互动中优化村自治组织结构,实现乡村社会结构的重塑。例如村民理事会代表村民集体与外部主体间进行互动等。乡村资源优化配置与制度创新,将基于乡村公共事务治理和优化的结果,催生有助于乡村经济发展的新业态等,例如乡村由单一农业生产向旅游业等新业态的转型等。乡村社会结构与经济结构的重塑,必然导致农民生产生活方式、就业方式、消费观念、社会交往方式、村庄归属感与身份认同感及其对村级治理组织态度的变化,进而实现乡村的现代化转型。
综上所述,基于资源依赖理论和复杂适应系统理论,构建乡村转型发展的“互动与重塑”行动逻辑框架(图1)。其中,“互动”是指乡村外部主体“自上而下”与乡村内部主体“自下而上”就乡村发展而发生的合作与协同,表现为乡村系统外部的政府、市场等主体与乡村系统内部的农民及村级自治组织,就乡村系统中各类要素的产权及收益分配制度的协商与合作;“重塑”是乡村内部主体及要素在适应外部环境过程中发生的适应性变化,这将最终推动乡村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重塑,实现乡村系统内部主体生产生活方式、就业方式、消费观念、社会交往方式、村庄归属感与身份认同感及其对村级治理组织态度的现代化转型。
三、研究背景与案例选择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福绵区S村,距离福绵区市区4公里。在城市化背景下,S村主要劳动力大量外流,至2017年底,村内具有岭南传统特色的住房70多所已“人去楼空”。2018年1月开始,福绵区政府整合了原本用于村庄的扶贫、林业保护、环境治理等多项资金,用于开展S村风貌改造项目(下称“项目”),引入平台公司负责运营,以修复村内原有房屋、人文景观、自然景观等为手段,发展S村乡村旅游等新业态。在村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理事会的配合下,村内居民积极参与,以房屋出租的形式获得项目股权,成为项目的参与者与预期受益者。项目完成后,在平台公司与集体经济合作社的共同经营下,S村实现了由传统农业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转型,迅速成为当地闻名的“网红村”“乡村旅游村”“美丽乡村”“乡村振兴示范村”。
本文选用探索性个案研究的方法。S村转型发展的案例满足问题研究的基本条件,比较适用于印证“互动与重塑”的行动逻辑,符合典型性特征。具体表现在:其一,S村具有明显的传统乡村特征,以水稻及农副产品种植为乡村居民的主要经济来源,随着城市化加剧了人口外流,村庄“空心化”问题凸显,能够代表乡村传统文化特征的古井、戏台以及地方礼仪活动等公共空间持续衰落。因此,S村的乡村现代化转型需求代表了中国具有乡村文化传承意义的一类乡村,这体现了S村作为案例研究的典型性。其二,S村在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下逐渐表现出衰落,其转型发展的需求对外部系统产生了资源依赖,使得以政府、社会力量等为代表的外部力量,成为S村走向乡村振兴不可或缺的依赖资源,由此,S村内外部系统就乡村发展问题产生了互动。其三,乡村外部系统的介入,促使S村为了适应外部环境,产生了内部主体、资源、制度的适应性改变,在乡村社会结构与经济结构的重塑后,实现了乡村的现代化转型目标。通过对S村转型发展过程的解构,提炼总结出“互动与重构”的行动逻辑,以探索乡村现代化转型的行动逻辑和系统演变路径,这对中国乡村振兴实践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贡献。
为了提升数据的内部效度,本文在数据搜集中主要采用了半结构化访谈的方式获取一手数据,同时通过网络、新闻报道获取二手数据,以实现数据的互相验证。调研小组分别于2018年7月、2021年1月和11月、2022年5月对S村进行了以走访、座谈、参与式观察为主要方式的调研,并于2023年7月进行了跟踪回访。调研过程中,调研小组采访了S村项目的参与者、经营者和村民,获取了S村由原来的空心村到项目实施后成为乡村振兴示范村的细节资料,并通过网络、新闻报道的途径收集整理了各级政府关于S村的工作报告、文件,以及通过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公众号等途径获取了公开资料,与实地调研资料互相验证,由此,保证了案例过程数据的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案例分析:“互动与重塑”行动逻辑下的乡村现代化转型实践
(一)双向资源依赖性:乡村内外部系统互动的逻辑起点
1.乡村发展的资源依赖性:城乡收入异质性大,乡村资源要素流失严重
20世纪90年代开始,S村开始出现劳动力外流现象。截至2017年底,S村主要劳动力几乎全部流向城市务工,留在村内居住的主要是一些老人和妇女。S村具有“红瓦白墙”的乡村特色房屋,不过村内道路、古井、池塘等乡村景观因年久失修而呈现衰落的景象。加之农业生产边际效应递减,很多村民也不愿意回到“老家”继续种田,这使得村民对乡村建设的需求降低。“那时候,基本上大家只是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回来一下,其他时间(村民们)都在外地打工,基本上也不靠种田了。”(村民,编号:SZC-07)
城乡二元化制度下,乡村要素单向流入城市,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了基本的粮食供应和廉价的劳动力。乡村振兴是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关键环节,然而乡村在自治制度的框架下,发展所需的要素短缺成为约束其自身发展难以逾越的障碍,为此,乡村在现代化转型阶段对外部系统产生了极强的资源依赖性。
2.外部资源注入:双向资源依赖下乡村内外部系统互动
在乡村振兴的顶层政策设计下,福绵区政府积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选择S村作为乡村振兴建设示范村之一,并制定了S村风貌改造提升的乡村振兴方案。首先,福绵区政府于2018年1月选派原任职于福绵区文联的副会长担任S村第一书记,由此强化了地方政府与乡村建设工作的主体互通;其次,政府以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引入了“鲍国志乡村建设规划设计工作室”(下称“鲍国志团队”),承担S村风貌改造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在规划中政府与鲍国志团队达成一致,希望通过“以旧修旧”保留乡村景观、恢复民俗文化的方式,催生以乡村旅游为主的新业态;最后,政府通过统筹乡村建设资金的方式,筹集用于乡村建设的各方面资金,主持建立由城投公司主管的企业——福长公司,负责S村项目的施工。“乡村振兴不能只靠农民自己去做,我们要从各个渠道找资源,包括资金、技术等。”(福绵区政府人员,编号:SZC-02)
乡村内部系统资源归村民集体所有的现实,决定了由政策执行、主体引入和要素供给为代表的外部资源在“自上而下”地注入乡村的过程,只有在乡村“自下而上”的配合下,才能够产生良好的政策执行效果。这也是乡村振兴政策落实中需要乡村内外部系统互动的逻辑起点:一方面,乡村的现代化转型需要从外部环境中获得必需的要素和动力;另一方面,乡村外部资源在注入乡村时必然与乡村中的主体及要素形成合作与协同。
(二)适应性演变:外部刺激下的内部系统适应性演变
1.农民主体共识的组织化
农民是乡村系统的核心主体和要素,同时也是乡村系统内部的主观能动主体和主要参与者。在乡村系统匹配外部力量的过程中,乡村主要以组织的形式与之匹配,为此,当外部系统的各项要素在与乡村系统产生互动时,首先会影响到农民这一乡村系统中的核心主体,并使其发生适应性变化。具体而言,乡村熟人社会的结构特征使得其在与外部主体互动中,重新联结为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自治组织,例如集体经济组织、乡村理事会等,这些自治组织将代表农民参与乡村内外部系统的互动。在农民以自治组织的形式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农民自治组织便会产生对乡村系统中资源优化配置和制度创新的促进作用。
首先,第一书记进驻S村之后,与村两委一起重新组建了村民理事会,使其代表村民参与S村项目。一方面是代表村民与鲍国志团队与福长公司对接有关项目的规划与实施工作;另一方面将互动结果传递给村民,并通过协调提升村民的主观意愿,使他们能够参与乡村改造工作。“我们理事会要代表村民,与他们谈判,因为房子是大家的……我们还要做村民的思想工作,让他们配合改造,这样对我们大家都好。”(理事会副会长,编号:SZC-05)其次,为了与福长公司就项目的未来收益分配问题展开协商与合作,S村成立了集体经济合作社,与福长公司就项目的实施和权利分配进行互动。“大家都加入了合作社,我们主要跟福长公司对接,然后再跟村民讲清楚(协商结果)。”(合作社成员,编号:SZC-03)最后,S村村民理事会与集体经济组织和鲍国志团队达成互助合作,以配合项目规划方案的施工工作。
2.乡村自治的适应性制度创新
在地方政府具体政策的引导下,福长公司作为企业主体,与S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达成了共享股权的项目合作方案,以项目驱动的形式引导S村的规划与建设。为此,地方政府将扶贫、林业保护、绿化等各项资金整合为S村项目资金,共计约1000万元,由福长公司投入项目,并与S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占有项目股权。“我们合作社跟村两委是分开的,福长公司占72%的股份,村里的合作社占28%,我们把5%留在合作社,剩余的23%的股份按照大家房屋面积大小的比例分配给村民。”(合作社社长,编号:SZC-04)
S村项目的股权制度成为村民参与和推动乡村建设的驱动力。S村村民在预期收益的驱动下,强化了其对项目的认同感。许多村民自愿将家中的老物件捐献给合作社,部分村里的泥瓦匠从城市或周边城镇返回乡村,加入乡村建设的施工队伍,这也为乡村系统内部资源的优化配置提供了保障。一方面,村民将自家的房屋出租给合作社用以改造,为项目的完成提供了物质基础,促进了乡村资源优化配置;另一方面,村民积极参与项目施工,实现了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在施工过程中,福长公司与合作社共同制定了“同工同酬”的工作制度,即泥瓦匠、木工等参与施工建设的村民,均以100元/天的标准发放薪酬。股权占有的预期收益制度及参与制度等,提升了村民的配合度和参与积极性,强化了农民的主体性。
3.优化资源配置
S村的项目以“以旧修旧”的核心理念,尽可能利用S村原有的建筑、材料等,恢复其原有的乡村景观和房屋建筑风格。在鲍国志团队的主导下,S村原有的池塘、古井、戏台等人文景观得以清理和恢复,这为村民日常聚会和娱乐提供了场地。为了继续发挥乡村非正式制度的作用,鲍国志团队与村民理事会协商优化了S村村规民约,落实了制度对资源配置和乡村治理的保障机制。
资源的优化配置使得村民与乡村的联系再次紧密,乡村恢复了能够为村民提供舒适居住环境的场所,并成为村民通过产业转型获得增收的资源要素。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在项目实施之中和之后,村民都积极参与其中,即资源的优化配置强化了农民主体性,这种主体性来源于村民对预期收益的期盼。“现在环境好了,好多人来这边玩……也有外面来的人来这边租房子做生意,这样我们最后都能分红,大家都很关注这个事。”(民宿经营者,编号:SZC-08)
(三)乡村重塑:社会结构与经济结构的重塑
1.社会结构的自组织化演变
S村的乡村风貌改造项目引入了政府、市场等外部主体,促使S村内部在与外部力量的互动中实现了自组织化。一方面,为了与鲍国志团队这一外部主体进行乡村规划方面的互动,S村通过村民选举的方式再组织了村民理事会,村民理事会代表全体村民的意志,与鲍国志团队通过协商确定了S村的项目规划图;另一方面,为了与福长公司就乡村资源及收益分配的互动,S村组建了集体经济合作社,福长公司与S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共同制定了项目的收益分配制度。这使得S村村民之间的关系由原来的个体利益追求转化为集体利益共享,村民之间的关系也由传统的“同乡”变成了具有市场特征的股权收益共同体。村民理事会和集体经济合作社成为S村重要的自治组织。例如,为了维持乡村人居环境卫生,S村村民理事会制定了村民轮流保洁制度,以薪酬支付的方式聘请村内的老人、妇女轮流清扫村内卫生等。因此,乡村自治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地位得到强化,促使乡村社会结构发生了趋向于市场化特征的演变。“现在跟以前不一样了,以前只能找族长,现在肯定更好了,合作社、理事会呀都能找……感觉大家更团结了,有啥也可以一起说。”(村民,编号:SZC-11)
2.经济结构的新业态演变
新业态是乡村实现产业振兴的重要途径之一,尤其是发展具有市场化特征的产业,是乡村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型的重要演变过程。S村的项目实施之后,S村所具有的乡村性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等,为产业转型及催生新业态提供了“产业公地”[9,35]。“产业公地”具有的外部性,吸引了S村及周边市场经营者参与乡村资源的进一步开发利用,并催生出S村乡村旅游这一新业态。一方面,修复后的旧民居为市场经营主体提供了产业经营的场所,这些市场经营主体包括S村本村居民与村外经营者,主要经营类型为民间特色饮食、民宿等,这为部分村民提供了新的收入来源;另一方面,房屋出租成为集体经济组织及项目后期收益的重要来源,这些收益将会根据股权分配制度让每户持有股权的村民受益。因此,项目实施后的S村,经济结构基于新产业的出现发生了市场化的演变。“现在来这边玩的人多了,大家都想做点小生意……村里的人也行,村外的人也行,谁想做生意都可以来这租房子,只要跟合作社说就可以了。”(民宿经营者,编号:SZC-08)
(四)乡村现代化转型:乡村系统适应性演变的结果
1.生产生活方式由单一农业向兼具市场增值的生产生活方式转型
农业生产生活的市场化是传统农村向现代化转型的重要标志。S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乡村系统的社会结构发生了由原子化向组织化的演变,这为该项目完成后发展乡村旅游产业提供了社会基础。在此基础上,村民的生产方式也由单一的农业向兼具市场增值的方式转型。
首先,部分原本外出的劳动力回流到村,经营水果采摘农场,这相较于传统的水果种植、销售方式而言,具有更高的农业边际效应,实现了农业生产的效益增值,让农业生产的更多收益留在了乡村。“村里有农户开了草莓园、番石榴园,虽然现在规模还不是很大,但是收入比拿到市场上卖要多很多。”(第一书记,编号:SZC-01)其次,人口的回流及农民家庭生活回归乡村,也为乡村治理带来了主体上的支撑。一方面,部分回村的能人成为理事会成员参与乡村的治理活动,解决了乡村自治中领导力不足的困境;另一方面,乡村人口的回流使得治理客体数量增加,乡村发展的非正式制度找到了着力点,推动了整个乡村治理结构的创新与发展,为乡村走向“善治”提供了客体支撑。“这是我们村里的能人——梁老板,在这边开了一个清吧,现在也是理事会的副会长,大家都很认可他。”(第一书记,编号:SZC-01)最后,村民对乡村风貌及环境提升产生了主动性。鉴于村民能够主观感知到乡村旅游业的兴起及农业市场化的变化是由乡村风貌提升带来的,村民便产生了较强的自然环境和人文景观维护意识,能够主动做垃圾分类、道路清扫与池塘清洁等工作,同时也更加积极参加村内举办的“三月三”对歌比赛①,激活了具有乡村特色的景观和民俗活动。这带给村民不同于传统的乡村生产生活方式,实现了乡村生产生活方式的现代化转型。
2.社会交往方式由简单的伦理人情关系向兼具契约型的社会交往方式转型
中国乡村社会历来被认为是乡土人情社会,村民之间的关系主要以伦理宗亲加以维系,具有家庭或宗亲之间高信任度、互助的优势,但这对整个乡村的经济发展并未体现出明显的正外部性。而契约型社会更具有制度的优势,能够通过明晰的制度约束农民的产权和收益关系,对于整个乡村经济的发展而言具有现代化的特征:一方面,契约型的社会关系可以促使农民之间以及农民与村级自治组织之间形成明晰的权利义务关系,确保村民与乡村发展的利益相关性;另一方面,契约型的社会关系能够延伸到乡村内部主体与外部主体之间的合作之上,降低乡村发展收益被外部主体“攫取”的风险,并增强了乡村内外部系统合作的可持续性。S村作为中国南方的村庄,本身属于宗族气息浓厚的人情社会,而改造项目引入的乡村内外部股权分配制度和自治组织的重组,都促使农民的社会交往方式更加有序,尤其是在项目的预期利益分配方面。事实证明,这种社会交往方式的转型确实有助于村民更加考虑集体利益。“村里现在很少有纠纷了,如果让游客看到,我们就没办法做旅游了,那样损失的是大家的利益。”(民宿经营者,编号:SZC-08)
3.就业方式由外出就业向本地就业转型
S村项目完成之后,村民除了流入城市务工,还增加了个体经营和村内务工两种就业方式,呈现外出就业转向本地就业的趋势。在本地或村内无业可就的现实让很多农民不得不选择“半耕半工”的就业方式。在“半耕半工”的农民就业中,无论是农业耕作还是进城务工,农民都处于低水平的报酬状态,同时还要付出背井离乡的情感生活成本。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在项目施工中,有很多农民工愿意参与建设的现实问题。在项目完成后,S村村民积极租用房屋开便利店、烧烤店、民宿。部分村民愿意拿着比城市更低的薪资在这些店里打工的事实,证实了农民固有的“乡愁”情绪。S村在乡村经济结构演变之后,村民的就业方式也随之由异地向本地转型。S村村民就业方式的转型为S村经济结构的持续优化与规模发展提供了充足的人力资源,有助于乡村现代化转型的可持续性。
4.消费观念由商品消费向投资性消费转型
相较于城市居民而言,农民消费观念多停留在“挣钱—消费”的轮回之中,很少有农民会有投资的观念,这也是长期以来乡村经济发展难以获得突破性增长的桎梏,因此农民消费观念由商品消费向投资性消费的转变,是乡村现代化转型的重要标志之一。S村项目完成后,部分村外经营者和村内能人首先在村内开设了餐厅、民宿和清吧,这为其他村民利用本村资源增加经济收入提供了榜样,促使更多村民参与村内投资。在福绵区政府和福长公司的宣传下,S村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乡村旅游游客。在经营主体与游客增加的双重作用下,部分原本仅依靠农业种植和务工的村民,开始在村内开展个体经营活动,或者参股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的“大丰收食堂”项目。村民的投资观念和行为促进了农民消费观念由商品消费向投资性消费的转型。
5.农民对村庄的归属感由减弱到增强,身份认同感也由居民到建设者转型
乡村经济发展及新业态的出现在优化乡村经济结构的同时,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农民对村庄的归属感,凝聚了集体观念,强化了村民的身份认同感。具体表现为:第一,共同的利益和目标追求。S村集体经济作为一个整体,其建立与发展离不开与外部市场的互动与合作,这使得S村的乡村经济呈现对外市场化与开放合作的属性,对内呈现共同利益的特征,农民持有的股权只有在村集体经济增长的前提下才能转换为收益,因此具备目标一致性,这有助于凝聚乡村社会与集体的力量,增强农民对村庄的归属感。第二,合理的制度规范。农民参与乡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要遵循其相关制度,并且集体经济合作社的成立和运行离不开村民的参与,村民的参与也会强化集体经济组织的功能。这使得乡村人口外流导致的“空心化”、无序的问题得以解决,同时增强了村民对村集体的认知及对村庄的归属感。第三,密切的互动与沟通,强化了村民的参与感,增强了村民的身份认同感。集体经济合作社是S村村民互助、合作与交流的平台,村民个体的异质性促进了彼此之间信息交换与沟通,扩大了村民的社会网络关系边界,并通过共同参与乡村建设,实现了村民的身份认同从居住者到建设者的转型。
6.农民对村级自治组织的态度由被动旁观到主动参与转型
乡村社会结构的组织化以及农民的主动参与,不仅增强了村级自治组织的力量,而且提升了村级自治组织的治理能力。事实上,在国家推行村民理事会与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期间,S村村两委已经组建了集体经济合作社与村民理事会,但主要由村两委成员参与或者碍于人情面子的村民参与,大多数村民对于理事会与集体经济合作社的各项事宜主要持被动应付的态度。“以前很多人都没听过这些合作社啥的,他们有啥事通知,很多人都不配合,有时候都要催好多遍,才有人做。”(村民,编号:SZC-11)S村在项目实施期间,为了与政府、福长公司配合完成村民房屋的租用工作,村集体重新选举组建了村民理事会和集体经济合作社,由于项目涉及每个农户的利益,促使每户都有村民加入集体经济合作社,大部分农户有家庭成员加入村民理事会。在项目完成后,农民对理事会和集体经济合作社的各项工作均变得十分配合,一方面是因为涉及集体共同的利益,另一方面是家庭成员的“人情”与“面子”关系,同时村民对组织的监督作用加强,促使他们对自治组织的认可度增强。“你说基本上每家都有人在合作社里,谁好意思不配合,我们也更相信他们,村里赚了钱,大家才有的分。”(村民,编号:SZC-07)
综上,乡村系统在外部环境变化及外部要素的注入下,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重塑引发了乡村系统的适应性演变,乡村分别从生产生活方式、就业方式、消费观念、社会交往方式、村庄归属感与身份认同感及其对村级治理组织态度六个方面实现了现代化转型。具体而言,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由单一农业向兼具市场特征的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社会交往方式由传统的人情社会向具有契约型合作的关系转型,农民的就业方式由外出就业向本地就业转变,农民的村庄归属感和身份认同感增强,农民消费观念由商品消费向投资性消费转变,农民对村级自治组织的态度由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这些转变最终形构了乡村的现代化转型结果。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本文借助组织研究领域的资源依赖理论、复杂适应系统理论构建了“互动与重塑”的乡村现代化转型行动逻辑框架,厘清了乡村内、外部系统互动的起底逻辑及乡村内部系统适应性演变的内在机制,同时回答了乡村振兴战略下,如何实现乡村现代化转型的问题,为乡村现代化转型及乡村振兴提供了实践指导。
第一,乡村内外部系统互动是激发乡村系统产生适应性优化的动力。中国乡村自治的制度安排,可以将乡村看作亟待发展的组织系统,该组织系统对外部环境的资源依赖,决定了乡村系统只有在外部环境的刺激下,其内部主体才能够产生适应性改变。外部环境刺激会促使乡村系统内部以适应性的方式产生反馈,从而进入乡村内外部系统互动的状态。外部环境与乡村的互动,主要呈现为组织间对话的形式,使得乡村内部主体强化其自治组织的功能,以实现乡村内外部主体的互动,而乡村所特有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是乡村内外部主体互动的载体,对这些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也是对乡村系统资源优化配置的过程。因此,乡村内外部系统的互动是乡村内部系统产生适应性优化的动力。
第二,农民主体性、资源配置与制度创新是乡村系统适应性演变的关键。乡村内外部系统在互动中,首先会刺激农民这一主体产生适应性改变,同时促使乡村系统资源优化配置与制度创新。一方面,乡村资源(包括有形的自然资源、人文景观和无形的民俗文化等)是乡村内外部系统互动的载体和纽带,也是推动乡村进一步发展的资本,其优化配置及开发是乡村内外部系统建立互动关系的基础和利益分配的决定性因素,因此,农民主体性提升将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乡村资源优化配置又进一步强化农民主体性;另一方面,乡村系统资源的低排他性和高竞用性,决定了乡村资源的公共品属性,使得乡村村民均有资格享受乡村资源优化配置所带来的收益,因此,农民的组织化和适应性改变必然伴随收益分配制度或乡村治理制度的创新,这将促进农民主体性提升并为资源的持续优化配置提供保障。最终,农民主体性提升、资源优化配置调整与自治和分配制度创新将共同作用,推动整个乡村系统向有助于乡村发展的方向演变。
第三,社会结构组织化与经济结构新业态的产生是乡村向现代化转型的关键路径。社会结构与经济结构重塑是乡村系统适应性演变的结果和表现,其中组织化是社会结构重塑的具体表现,主要为乡村自治组织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建立与优化。具有效用的乡村自治组织是实现乡村“善治”的重要主体和路径,也是乡村现代化转型的组织保障。而集体经济组织则是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乡村现代化转型和乡村振兴的关键路径。新业态主要相对于传统农业生产方式而言,是乡村利用自身资源禀赋或通过资源优化配置催生的新型经济增收方式。新业态能够推动乡村进入市场化发展道路,从而摆脱相对单一且有限的农业生产收入方式。乡村新业态能够推动农民生产生活方式、就业方式及消费观念的转变,实现乡村的现代化转型。因此,社会结构组织化与经济结构新业态的产生是乡村向现代化转型的关键路径。
(二)政策建议
第一,精准定位乡村内部系统资源特征,为乡村系统资源优化配置提供有效的外部环境支持。根据不同的乡村系统资源禀赋及其资源依赖特征,为乡村提供满足其发展需求的资源支持。由地方政府牵头,联合市场、社会等多个主体,建立能够为乡村提供政策、人才、技术等要素的外部资源环境,根据乡村系统内部资源依赖和对外部环境具体需求,促进不同乡村选择符合自身资源禀赋的转型发展。
第二,注重乡村内外部主体的平等互动,引导和促进乡村自治组织重塑。乡村内外部系统主体的互动是外部力量参与乡村建设的重要切入口,其关键在于内外部主体平等互动,如此才能够发挥乡村以村民理事会和集体经济组织等的治理功能,强化其在乡村振兴中的效能。乡村自治组织是乡村治理和集体经济发展的纽带,乡村自治组织效能的强化能够重塑乡村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使乡村向符合现代化发展的方向转型。
第三,引入市场机制,建立乡村内外部主体以及农民之间的收益分配制度。乡村发展与市场接轨是乡村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型的重要特征和实现路径,乡村外部力量在推动乡村发展过程中,应注重引导乡村生产生活和产业的市场化,推动乡村进入开放的市场环境。为此,应注重乡村内外部主体间的收益共享,即二者建立乡村资源开发的收益分配制度,同时以利益共享制度引导全体村民参与乡村建设与持续开发,实现乡村振兴与农民增收。
往期回顾
学报简介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于2001年创刊,是南京农业大学主办的学术性理论刊物。目前已入选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教育部名栏工程期刊、人大复印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
本刊常设“农村社会发展”“农民问题”“农业经济”“土地问题”等栏目。主要关注农村社会发展与转型、乡村治理、粮食安全保障、农民生计与保障、农村土地制度与土地流转、贫困与精准扶贫、农村组织与制度、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金融、生态经济与环境治理、农产品生产与流通、农村政治与文化等具有政策性、现实性并有一定学术性和理论高度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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