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平瑞: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的组织运行机制与社会效应——基于皖东S村的案例研究

学术   2024-10-02 18:07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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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马平瑞,男,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

李祖佩,男,华中农业大学农村社会建设与管理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文章来源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四期

在租赁型和经营型集体经济发展空间受限的情况下,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为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供新的发展路径。皖东S村的典型经验表明,在地方政府发展政策的推动下,为了回应农村待就业群体的社会需求和企事业单位用工的市场需求,有些村民委员会出资注册了各类村级劳务服务组织,通过组织低龄老年人开展在地化劳务服务的方式获取集体收入。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的组织运行过程之所以有效,得益于组织引领与村庄动员机制、规范用工与技术推广机制、灵活管理与熟人监督机制的共同作用。在社会效应方面,发展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为闲置农业劳动力再就业创造了新途径,在低龄老年群体劳动价值再生产、家庭养老负担减轻和村庄再组织化方面产生积极意义。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之际,个案村庄的经验给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带来一些实践启示。

一、问题的提出

实施家庭承包经营以来,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和农业产出率得到了提升,但是村庄趋于“去集体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逐渐退出农业生产领域,“统”的职能不断弱化。为此,国家层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农村集体经济重构及壮大。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自此,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成为中央农村工作的重点之一。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专门指出,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与发展途径。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为新发展阶段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定下基调。在实践层面,全国各地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政策指示、工作要求,将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视作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着力点,涌现一大批典型案例,有效消除大量空壳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截至2020年底,全国纳入统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没有经营性收入的占比下降至22.4%,经营性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66.9%。

学界对农村集体经济的研究展开持久讨论,研究议题涵盖农村集体经济的制度基础、发展路径、实现形式等方面,其中,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路径是核心议题之一。目前,学界总结并概括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一是租赁型集体经济。在这种发展路径中,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利用机动地、承包地、矿山、水库等资源性资产,以及各类房产设施、集体建设用地等经营性资产,通过租赁的方式获得集体经济收益。租赁型集体经济模式属于地租经济,具有非竞争性、弱经营性特征,村集体经济组织只是获取固定租金,不参与具体经营管理过程,虽然收益稳定且风险偏低,但对农村集体内生发展动力的激励有限。二是经营型集体经济。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各地创新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股份合作公司等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载体,负责土地、劳动力、技术和资本等生产要素的整合与配置,并以市场经营主体身份开展市场竞争活动,形成了村社自主经营、村企合作经营、抱团联合经营等多元发展路径。经营型集体经济模式属于产业经济,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参与产业经营过程,能够激活并增强内生发展能力,但是不可避免地面临市场风险甚至是经营失败问题。三是服务型集体经济。这种经济形态是指村社组织利用自身的组织资源,通过为农民和各类市场主体提供生产性服务促进双方合作共赢,并从中分享合作收益。关于服务型集体经济的研究大致包括以下三个议题。

一是服务型集体经济形成的基础条件。服务型集体经济通常出现于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旺盛的东中部发达农业地区,这些地区的农业资源较丰裕,农业生产基础较好,由此集体经济组织有可资利用的固定资产。与此同时,随着农村劳动力专业分工的不断深化,先进的品种、技术、装备等生产要素通过市场下乡的方式导入农业领域。但当市场化服务价格过高或农户服务需求量不大时,去组织化的小农户很难与市场上的先进服务顺利对接,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组织统筹优势向小农户提供农业生产服务,为服务型集体经济的发展带来机遇。

二是服务型集体经济的服务内容及典型模式。在农业生产性服务领域,服务型集体经济的业务范围主要涉及生产资料供应、耕种防收等产前和产中环节,农业产后服务相对薄弱。据悉,农业生产托管是其典型模式之一。在这种模式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统一服务组织成员的基础上整合组织内部资源,对外开展生产托管经营服务。有些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农户分散的需求整合起来,作为中介对接托管单位并提取一定的协调费,用以壮大集体经济。村级劳务服务是服务型集体经济的另一种实践模式。有些地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基于资源动员与关系治理,在协助企业招聘和管理农业劳动力的过程中收取服务费用,拓宽了集体增收渠道。有些劳务服务面向非农领域,在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村内劳务合作社模式中,小规模的“一事一议”政府项目通过合规程序交由劳务合作社来实施,或者探索成立村集体劳务服务公司,为相关企业提供清洁、安保等用工服务,实现了集体增收创收。三是服务型集体经济发展的组织优势与现实困境。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乡村社会了解农

户实际需求的基层组织,能够综合发挥独特的组织优势、协调优势和制度优势,缓解小农户对接市场主体面临的交易成本问题、社会嵌入困境和利益分配难题,有效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端的组织化。然而,面对同样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专业市场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存在被替代或被淘汰的市场风险,为此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明确优势领域和优势环节。研究指出,组织农户难题、市场风险等多种因素的汇合,使得“政经合一”组织体系下的村级农业社会化服务容易陷入结构性困境。

相关研究从不同侧面展示服务型集体经济发展的地方经验及其内在逻辑,为后续研究的开展提供了理论基础。目前,学界关于服务型集体经济的研究尚需补充和推进。第一,虽然有些学者对服务型集体经济进行了较为系统的专题研究,但只是着重探讨农业生产性服务,还应将研究议题拓宽至劳务服务和管理服务领域。第二,既有研究重点剖析服务型集体经济的组织基础和治理逻辑,需要补充服务型集体经济形成与维系的社会基础及市场条件,并且治理机制、市场机制与社会机制的作用过程有待完整地展现出来。第三,上述研究集中关注服务型集体经济的治理效应与经济效应,有必要对其社会效应的实现过程及实现逻辑也进行探究。

依循上述文献梳理,本文基于个案村庄的典型案例,尝试以村办劳务合作社为切入点,探讨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的发展业态及运行逻辑。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是农村基层自治组织牵头并组织村庄闲散劳动力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务服务,并从中分享劳务服务费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模式。这种农村集体经济形态与学界重点探讨的生产服务型集体经济同属“服务型集体经济”范畴,尽管两者在集体收入来源、服务内容、业务范围上有所差异,但是它们都具有治理性、经济性、社会性三重属性,服务供给主体一般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统筹领办的特定市场经济组织,通过开展市场化服务活动获取集体收益。因循以上分析进路,本文试图探讨以下问题:首先是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形成的约束条件和驱动因素,涉及产业、劳动力与政策等方面;其次是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的组织运行过程与运作实践,阐释该过程是治理机制、市场机制、社会机制统合作用的社会经济过程;最后是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发展的社会效应,从参与群体、家庭、村庄三个维度说明集体性劳务服务所具有的社会意义。

案例分析材料源自笔者及课题组于2023年4月在皖东S村开展的实地调研。S村隶属皖东Q县,为镇政府驻地村,耕地总面积1.4万亩,土地流转率高达95%,下辖30个村民小组,户籍人口5640人,常住人口1754人。本村属于杂姓村,传统地缘关系的社会连带作用日渐减弱,村庄空心化、原子化和过疏化现象突出。全村主要产业为稻麦与碧根果种植业,形成了规模化经营主体主导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其中2家农业企业、13个种田大户及家庭农场的经营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90%,其余10%的耕地基本上是由17家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户耕种,小农户分散经营面积约占1%。

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现实困境及其新出路

(一)租赁型和经营型集体经济发展受限

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Q县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主抓任务之一。2021年,县委、县政府出台了《Q县扶持壮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要求通过盘活“三资”、开展经营服务、深化村企共建等方式拓宽集体增收渠道。在资源性资产或经营性资产较丰富的农业型村庄,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了资源租赁型与资产经营型集体经济。然而,另有些村庄的既定资源资产禀赋与上述发展路径的适配度不高,如何完成政策要求面临两大现实困境。

一是集体资源的有限性与追求集体经济增长的迫切需求相矛盾,既有租赁型集体经济的增长空间有限。2012—2014年土地规模流转期间,很多村庄陆续将耕地出租给外来工商资本与种田大户,村集体经济组织按30元/亩的标准向规模经营主体收取流转服务费,年集体收入至少达到5万~10万元。有些村庄摸排盘活水塘、荒滩等沉睡资源及闲置的集体建设用地,或将政府投资建设的大棚设施、加工车间等固定资产对外发包给各类经营主体。即便耕地转入方与资源资产承包方时常变更继替,以土地流转或资产发包途径取得集体收入的方式依然延续了下来,村庄能够稳定获取集体收益。在村庄内部可资利用的资源资产已被流转发包的情况下,村集体经济组织缺乏足够的存量资源用于发展租赁型集体经济。

二是环保政策的约束性与发展集体产业的优势条件相抵牾,探索经营型集体经济的难度大。全县部分村庄地处水库上游,具备发展林业资源开采加工业、畜禽鱼类养殖业的区位优势,吸引了城市工商资本下乡找寻发展机会。但是这些村庄位于省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政府严格实行源头防治政策,禁止发展高耗能、高污染产业,限制发展低耗能、低污染产业。同时,基层环境执法部门坚决执行水源地环保督察及整改工作,在对矿山进行生态修复后限制村庄继续开发。尽管有关村庄规划了村企共建经营的发展蓝图,但是上述两类产业具有潜在污染属性,使得经营型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很难被环保部门审批通过。在环保部门看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必须将环境问题置于首要考虑因素,探索既能落实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任务又符合政府生态建设要求的发展路径。

(二)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发展概况

在租赁型和经营型集体经济模式较难带来集体收益新的增长点的情况下,挖掘发展潜力并形成新的发展模式是壮大集体经济的必由之路。有些行政村立足当地劳务资源情况,以发展劳务经济为抓手成立村级劳务服务组织,组织形式包括劳务服务公司、劳务服务合作社与社区物业公司。这些劳务服务组织吸纳老干部和老党员组织村内闲散劳动力,不定期开展农业用工服务、建设施工服务等业务。在此过程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共享劳务服务带来的经济收益,有效破解了集体增收难问题。以S村为例,村级劳务服务合作社带动136名低龄老年人有序就业,仅2022年共派遣劳动人员2万人次,实现人均月收入2000元,增加集体收入约20万元。

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的形成与维系,是村庄劳动资源禀赋、农村市场需求与政府支持因素交汇的结果。社会基础方面,大量低龄老年人将自家承包地转出后退出农业生产,有些人进入县乡散工市场从事临时性岗位,在剩余的非就业时间里居家赋闲,处于待业状态;另一些人因年龄、体力条件限制而被排除在正规就业市场外,过着自给自足的留守生活,亟需被组织起来解决再就业难问题。市场基础方面,当地农业企业的土地经营面积普遍超过5000亩,在经济作物尚未实现生产全过程机械化的情况下,各项农事安排平时依赖常规雇工的人力作业完成。但是,生产旺季仅仅依靠常规雇工势必贻误最佳农时,需要临时雇佣劳动力来解决季节性用工荒问题。值此境况,村级劳务服务组织顺势成为闲置劳动力资源供给与市场用工需求匹配的中间纽带。政府支持方面,为了引导部分村庄先行试点发展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指导制定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对发展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的先行村给予工作帮扶和政策倾斜。乡镇政府以合同外包的方式,将环卫整治、园林管护等城乡公共事业优先承接给先行村,为其发展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创造了有利条件。

当地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的主要特征归纳为三点:第一,组织形式上,村级劳务服务组织是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依法取得特别法人资格,坚持资本与劳动要素的联合。村民委员会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是村级劳务服务组织的唯一投资方或控股方,村民委员会主任或其他村干部担任法人代表,负责收发用工信息、组织劳务派遣和管理财务收支。自愿参与的社员以劳动要素为入社的基本条件,接受法人代表的组织与管理。第二,服务方式为市场化的综合性劳务服务。村级劳务服务组织作为特殊的市场主体与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业务范围涉及农业雇工、环境卫生与工程施工服务,市场服务风险由村民委员会承担。第三,分配方式遵循“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不同工种劳动报酬存在差异,劳动薪酬核定方式为日结工资制。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职能代行组织与劳务工人共享服务收益,从劳务工人的每日劳务所得中抽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用,以此作为集体收入来源。

三、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的组织运行机制

(一)治理之维:组织引领与村庄动员机制

从实践层面看,农村集体经济具有治理性、经济性和社会性三重性质。从治理视角分析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强调农村基层组织运用治理机制推进国家政策和政府工作任务,进而提升村庄治理能力,形成有效治理格局。村级劳务服务组织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集体经济组织范畴,该组织不对村庄内的生产资料行使所有权,也非所有村庄成员加入组织内部并共享经济收益。但这并不意味着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缺乏治理属性,村级劳务服务组织的有序运行,一定程度上得益于乡村治理机制的充分运作。

第一,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集体议事机制。选择发展何种类型的集体经济以及具体怎样发展,属于村庄公共事务,一般经由集体协商议事过程进行讨论和决策。在以村党总支书记为领导核心的党支部组织下,党支部动员“两委”干部召开“一事一议”专题工作会议,专门拟定发展诉求与发展条件相适配的集体经济发展选项。会议期间,村党总支书记提出上级政府的工作要求后,每位村干部就自身工作经验提出参考意见并由他人进行回应,通过不断商议甚至争论选定切合村情村貌与政府意图的可行性实施方案。“我们村开会时,大家提了好几个路子。老办法是出租建设用地,但是很多人觉得建厂房出租行不通,因为耕地非农化管得严,增减挂钩新增的土地不好利用,很难弄到建设指标。另外,招商引资听上去很好,可是我们村在河流上游,政府不允许搞工业,村集体资金不足,经营能力不够,全镇没有村办工业,没有经验可供借鉴。老书记提出办劳务合作社,他了解过群众的想法,老人们愿意参加,几家企业也需要工人。最后,大家一致决定按老书记的办法来。”(WDB20230422)

第二,村组两级分类动员机制。村庄社会动员是乡村治理的基本工作机制,本质是充分激发和调动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参与社会实践,以实现一定的社会目标。根据动员对象的不同,S村采取了不同的动员方式。一方面,村委会主任调动村庄精英担任村级劳务服务组织的管理者。这类人有声望、熟悉村情、群众基础好,既能代表村民委员会的公共权威意志,又能顺利对接有务工意愿的农民群众。村支部书记选中符合条件的退休老干部或老党员,私下动员并委托对方担任村级劳务服务组织的法人代表。“主任给我做思想工作,说我作为一名老党员,要带头发挥余热,还答应每个月发一两千元。我本来是村监委主任,平时事情少,能抽出空,以前做过村医,了解老人们的情况,所以就答应了。”(HRX20230425)另一方面,村民小组长动员普通群众加入劳务服务组织。本村群众分散居住在村庄各个区域,村干部逐户对接的行动成本高,所以让更熟悉本组事务的小组长动员群众参与。小组长以召开屋场会的动员形式,将每户代表召集至房前广场或院落,公布村“两委”商定的劳务用工方案与条件。很多群众考虑到村级劳务服务组织承诺提供就业机会,以及对小组长和管理人员的信任,因此踊跃加入了村级劳务服务组织。

第三,基于利益共享的利益连带机制。利益连带机制是村社集体与农民个体之间基于资源分配、博弈而形成的利益关系模式及其作用机理,也是村民能够积极参与村庄事务并被组织起来的关键机制。吸引留守老年群体加入村级劳务服务组织,关键是要保证他们能够获得较为稳定的工资性收益,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劳务服务参与者之间确立合理的收益共享模式。一方面,管理村级劳务服务组织的村干部经常和本村涉农企业、镇政府打交道,具备普通群众所不具备的资源对接与资源整合能力,老年人相信村干部有能力带领自己获益增收。另一方面,村“两委”开会讨论的收益共享模式具有合情合理性,村级劳务服务组织为成员对接务工渠道,然后从每位成员的单次劳务报酬中抽出10元或报酬的10%作为中介费,其余部分归成员个人所有。村民小组动员会议基于“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原则,进一步将村“两委”决策的收益分配方案上升为公众广泛接受的公共规则。“有十户觉得村干部是给大家搞服务,不应该抽钱。有人就做思想工作,说村干部好心办好事,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外面中介公司也收钱。一天挣100块,剩90块,总比闲着挣不到钱好。有七户觉得理亏,同意了分配方案。有三户保留异议,但先入社,后来挣钱尝到甜头,就乐意抽钱了。”(YCH20230422)

(二)经济之维:规范用工与技术推广机制

从经济视角看,村办劳务服务组织本质上是农村基层自治组织领办的劳动中介机构,连接劳动供给主体与市场用工主体。它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依托村干部的社会关系承接用工单位劳务所需。法人代表或理事长负责发布派工信息和收集用工信息,并对组织内的劳动力资源进行合理调配,同时核定分发用工单位结付的劳务报酬,并预留少部分报酬作为中介费用,用以增加集体收入。村级劳务服务组织对内实行自主组织、自主管理,日常组织管理活动经由下述微观机制的运作得以顺利开展。

一是基于政府目标考核要求的规范化市场用工机制。村级劳务服务组织是基层政府推动形成的地方性市场经济组织,兼具社会保障功能与集体增收功能。政府明确规定,村级劳务服务组织派遣用工要保障劳务工人的基本劳动权利,且必须与本组织的劳务工人、用工单位分别签订劳动合同,督促用工单位给劳务工人购买劳动人身意外保险或动员协助劳务工人自行购买。在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运行过程中,乡镇党政组织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总目标分解、细化为一套指标体系,以此作为村干部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参与农民数量、劳务合同签订率、劳动保险购买率、村集体与社员收入等量化型预期目标,可以清晰明确地展现村级落实政策后所取得的成效,以及用来评估任务完成情况。村干部出于目标考核激励,积极督促劳务工人签订用工协议和购买劳动意外保险。

二是围绕市场服务需求的专业技术推广机制。当地村级劳务服务组织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农业企业,这类经营主体的农业产业化和专业化程度高,要求农业雇工具备相应的职业技术与工作能力。根据规模化经营主体的市场需求,同时依托经营主体的农技推广体系,村级劳务服务组织对劳务工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与技术指导。前期岗前培训阶段,农技员在田间地头为劳务工人讲解现代农业生产技能与知识,涉及精准施肥、科学植保、修剪等农业作业全过程。后期日常生产阶段,首先,部门经理根据每周的生产计划下发工作安排与工作量;然后,监工或熟练工人在现场指导社员施工作业;最后,劳务工人通过观摩、模仿学习以及实践操作,能够习得并掌握专业的农业生产技能。上述过程是改造传统小农生产方式和劳动能力的过程,通过现代农业新技术推广,以往具备朴素生产经验的农业生产者转变为有能力从事技术密集型劳动的专业化劳务工人。“相比于以前粗放的种田方法,按公司要求完成农活对技术要求高。比如施肥,肥坑的深度和宽度有标准,坑挖浅了撒的肥就少,挖深了撒的肥又过量。挖多少个坑、施多少肥是确定的,要按照技术标准来操作。”(ZLH20230423)

(三)社会之维:灵活管理与熟人监督机制

社会性是集体经济系统中与集体成员的生存保障、群体归属、人际互动、文化心理等直接相关的机制或因素,反映了集体经济活动嵌入农村社会。村级劳务服务组织面向村庄社会,以组织化的方式整合与配置村内人力资源,组织的发展运行过程涵盖一套与地方性知识相关联、农村居民习以为常且能够认同接受的社会机制。

第一,契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性的灵活管理机制。以农为生的农业劳动者,日积月累形成与农业紧密关联的生产生活习惯与价值观念,即便转变为以务工为生的劳务派遣工,原先的生活习性也会保留并延续下来。为此,村级劳务服务组织形成了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方式,即基于农民的劳动模式形成灵活用工制。农民通常根据天气条件、身体疲劳程度、家庭生活安排、社会交往活动等因素,自由调整作息时间和劳动节奏。但是时间因素的不确定性和变动性,使得他们的出工安排没有固定可循的规律。S村劳务合作社理事长考虑上述客观事实区分出固定工和临时工:前者的时间可控性高,理事长能“随叫随到”,出勤稳定,占所有社员人数的30%;后者经常因家庭事务繁杂而难以抽身,作为候补人员,只有个人与家庭事务相对闲散的前提下才参与劳务服务。所以,理事长接到企业派单时倾向于联系固定工,假如固定工数量满足不了企业所需,才会联络临时工进行补充。

第二,依循平均主义分配原则的分组轮流出工制。“平均”“均等”观念渗透到民众心理、道德规范和价值观的各个层面。当前,平均分配原则依旧是影响农民行为逻辑的价值观念。市场用工单位的劳务工人需求量小于劳务工人实际供应量时,村级劳务服务组织很难保证每个工人都能参与每次的劳务服务工作,因此牵涉如何分配劳动机会的问题。S村劳务合作社对接的两家企业单次用工时间、用工报酬略有差距,为确保劳务服务收益均等化,劳务合作社采取了以下办法:以十人为单位将社员分为若干小组,如果两家企业的劳务需求时间与劳务报酬同等,各小组任意对接企业;如果劳务时间和报酬不同,前一组次的社员为甲企业干活后,下次被派遣至乙企业,原先为乙企业干活的另一组次社员,随即调整至甲企业。

第三,建立在熟人关系基础上的雇工监督机制。劳动监督有效是村级劳务服务组织运行的关键,为解决劳务工人监督问题,村民委员会聘请村干部或村庄社会精英出任劳务服务组织的管理员,履行劳务工人的组织管理和监督职责。S村劳务合作社理事长曾是乡村赤脚医生,在长期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过程中被村民熟知与信任,作为村庄内的熟人,他了解本村劳务工人的基本家庭信息、身体健康状况及人品秉性,能够利用熟人社会的“人情”与“面子”等社会资源监督雇工。而劳务工人可能将村庄生活中遵从的惯习和道德原则带入劳动实践,形成熟人之间“碍于情面”“担心丢脸”的朴素劳动伦理,他们出于情面原则,一般能够完成本职工作,自觉地避免“磨洋工”和无故迟到早退行为。如果极少数人的怠工行为导致劳动效率偏低,进而影响整体的工作进度,此时监工充当“老好人”角色而不制止不当行为,就可能产生熟人监督失效问题。一旦柔性的人情管理失效,刚性的规范管理就成为必不可少的选择。“极个别社员有时偷懒。我先私下劝两次,说好话和软话,要是再犯,第三次劝都不劝,让直接走人,不再喊来打工。以他们对我性格的了解,相信我做得出来赶人的事。”(HRX20230425)

四、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发展的社会效应分析

(一)群体层面:带动农村闲置老年劳动力再就业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社会效应分析探究集体经济社会功能的实现逻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产生的公共收益为农村社区公共物品供给提供物质基础,奠定村落共同体重建的社会基础,以及通过农民组织化推动民间社会组织建设。这类研究关注集体经济发展对乡村社会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积极效应,对于农村社会群体与农民家庭的内在影响尚待补充。综合上述视角,下文从劳动群体、农民家庭、村庄组织化等方面剖析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发展的综合效应。

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为农村闲置劳动力再就业提供新途径,使老年人“有所业”,提升了非正规就业劳动保障水平。土地规模化流转催生脱离于土地和农业生产的离农群体,在非农就业领域,他们遭受着正规就业市场排斥、散工市场劳动权益保障不足的双重就业压力。农村基层自治组织支持和引导离农的低龄老年群体转移就业,形成组织化的农村劳务服务模式,这不仅解决赋闲劳动力的再就业问题,提升其劳动就业技能和就业能力,还拓宽既有散工的就业渠道,增强了就业稳定性。相较于一般意义上缺乏就业保障、福利和劳动法律保护的非正规就业群体,被村级劳务服务组织整合起来的非正规就业群体合法享受劳动就业保障。村级劳务服务组织督促用工单位与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就业保险,维护了劳动者的劳动权益,有效规避了低龄老年人就业风险。

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实现农业剩余劳动力与土地规模化经营的有效衔接,使老年人“有所为”,促进老年群体劳动力有效供给与劳动力价值再生产。虽然老年劳动力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能够获得稳定收益,但是土地对老年人的劳动保障作用实际上大大减弱了,承包地不再成为保障老年人劳动价值持续生产的物质载体。村级劳务服务组织将离开土地的老年劳动力重新拉回农业生产领域,缓解了土地规模化经营和农业剩余劳动力之间的供需匹配矛盾。老年劳动力就近提供在地化劳务服务,提升了农村老年群体劳动供给率和劳动参与时间,使得农村人力资源利用率得到提高。同时,老年人从事专业化的标准作业,有助于劳动能力的维持与创造、劳动新技能的学习,能够实现劳动价值的再生产。

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促进留守老年人生活质量改善和生活水平提升,推动老年人生活方式转变。村级劳务服务组织吸纳留守老年群体参与各项劳务派遣,为留守老年人获得工资性收入提供便利机会,使得留守老人的生活方式转变成为可能。由于农村物价水平相对较低,只要老年人不患大病或突发重大变故,他们挣取的务工收益足够满足日常生活所需。在S村老年人的消费结构中,肉蛋奶、网络通信消费支出在总支出中所占比重有所提升,衣物及其他生活用品的消费质量明显提高。原先在物质资源匮乏条件下,以满足基本生存保障为前提而抑制进一步消费的生存型生活方式,转变为生存需要得到满足后注重生活质量提升的发展型生活方式。“我们村劳务合作社的老人,以前吃饭穿衣舍不得花钱,能解决温饱就够了。以前想吃肉没钱,现在有钱了却不敢吃肉,担心吃多了对身体不好。以前出门全靠步行,现在有钱了买个电动车骑。以前用便宜的老人机,现在换成智能机。”(HDX20230424)

(二)家庭层面:减轻家庭养老负担与调和代际间关系

家庭是农村最基本的行动单位,围绕着家庭的存续绵延形成了家庭角色分工、劳动力资源配置秩序。在父母核心家庭与成婚子代家庭共同构成的联合式家庭形态中,围绕家庭再生产如缔结婚姻、抚育孙辈、赡养老人等共同目标,家庭内部通过劳动力资源的最优配置维持与增强家庭发展能力。当经营土地不再成为老年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去向时,为了获取家庭存续发展的物质资源,部分人随即转向非正规就业领域。而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为老年人增收创造新途径,有助于减轻老年人家庭发展压力。

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带动并助力了老年人家庭以工养老模式的形成,延迟了子代家庭开始养老的时间。土地规模化流转之前,当地农村老年人通过耕种承包地,获得农副产品收入,自主满足养老生活所需,形成以地养老模式。只有当老年人步入高龄阶段无法自我养老,特别是患病或发生意外时,子女才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土地规模化转出之后,低龄老年夫妇组成的老年人家庭依赖土地租金只能维持基本生计,剩余资金不足以偿付医药费,需要子代家庭以代际反哺的方式给予经济支持,结果促使子代养老的时间提前。S村劳务合作社老年人的年收入一般为0.3万~1.0万元,部分固定工人达到2万元,超过土地经营性收入或租赁性收入。因此,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能够帮助老年人家庭增加养老储蓄存款,提升老年人应对养老风险的确定性,原先以地养老模式取而代之为以工养老模式。老年人无需子代家庭投入养老资源就能做到自养自足,主动减轻年轻夫妇的赡养资源投入压力,子代养老的时间得以延迟。

更进一步分析,老年人共享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有助于改善代际关系,促进老年人家庭地位提升。在当前农民代际分工的生计模式中,老年人要为子代家庭的再生产作出应有的贡献才能换取相应的家庭地位。当地农村的家庭伦理规范对老年人的角色预期是,老年人应当对子代家庭给予一定的物质支持和劳动力支持。但是在土地租金剩余有限的情况下,假如支持缺位、支持与预期不匹配,或者支持性资源在不同子代家庭间分配不均匀,代际之间就容易发生关系摩擦,进而导致老年人在联合家庭中处于边缘地位。老年人通过劳务服务取得稳定收益,不仅能够补充养老预备金储蓄,还可以为子代家庭减轻生活压力与经济负担提供物质支撑。在S村,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将老年人吸纳至农村就业市场,助力老年人成为联合家庭物质资源积累不可忽视的贡献主体,父辈的物质资源向下流动至子代及孙代,促使原先的代际关系摩擦得到缓和。随着老年人经济收入在联合家庭总收入中所占比重有所提升,其家庭地位也相应提升。

(三)村庄层面:缓解农村原子化与重构村庄组织化

土地规模化流转促使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离开农村。在这个过程中,青壮年和中年劳动力逐渐转移至城市非农就业领域,并完成从单独进城到举家落户的城镇化过程,造成了家庭空巢化和农村空心化。而在村的留守老年人过着分散的个体生活,农村社会逐渐趋于原子化。“土地大面积流转后,进不了城的老人留在了村里。我们村30个村民小组,现在每个小组平均五六十人,有些小组不到十人。村民小组散落在各个山头,老人们平时没啥联系,各过各的日子。”(HDX20230425)

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带动留守老人参与市场活动,缓解了乡村社会原子化现状,促进村庄再组织化。社会原子化危机的实质在于中间组织缺失,尤其是个体之间缺乏集体行动的资源和能力,而培育社会中间组织是化解原子化危机的重要举措。在农村人口尚未大规模外迁之前,中青年群体是村庄公共事务和社会活动领域的参与主体,然而这类群体长期“离场”使得村庄集体行动式微。村级劳务服务组织以村庄精英为纽带整合分散的留守老人,并基于在地化劳务服务建立收益共享机制,使得地缘性的熟人关系之上叠加了基于利益联结的经济关系,满足了本村留守老人的就业需求与就业意愿,提高了老年人就业组织化程度。总之,村级劳务服务组织吸纳有行动能力且无病患的低龄老年人,促成村庄社会成员从散沙状的个体化状态转变为共同参与劳务服务的组织化状态。

进一步分析,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为社群互动和社会关系重构创造了有利条件。从理论分析视角看,雇工在工作期间高频率聊天等怠工行为缩短了实际有效劳动时间,降低了劳动生产效率。基于社会事实分析,从企业的视角看,当地农业企业允许“磨洋工”行为的存在,由于工作量设置合理科学,雇工在工作过程中即便频繁聊天也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从农民的视角看,频繁聊天互动能够增进个体之间的社会联系。村级劳务服务组织的成员来自不同村民小组,共同的聊天话题涉及婚姻、教育、养老等多个生活领域,一来同组村民之间趋于疏离的社会联系日渐得到巩固强化,以往松弛的社会纽带开始变得紧密,二来突破原先局限于村民小组内部进行社会互动的交往模式,在以血缘、地缘为纽带的传统社会关系之外,逐渐建构起以村庄为范围的新的业缘关系。

五、总结与讨论

皖东S村发展劳务合作社的经验表明,面对资源资产不足、环保政策约束两大集体经济增长困境,农村基层组织充分对接市场需求,整合农村剩余劳动力成立村级劳务服务组织,实现了集体增收与留守老人再就业目标。上述双重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多元主体参与下的治理机制、经济机制与社会机制的共同运作。农村基层组织引导创办村级劳务服务组织产生明显的社会效应,对于农村劳动群体、农民家庭和村庄组织化具有积极意义。

个案村庄的地方性实践具有特殊性,很难作为推论总体的依据,但是个案村庄发展集体经济面临的问题及其背后隐含着的内在逻辑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研究立足于总结个案村庄发展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的实践过程,运用机制分析和效应分析剖析典型经验何以成为可能,以此呈现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发展运行的整体全貌及内在机理。本文的理论意义在于,尝试以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为例补充学界对服务型集体经济的研究成果。现有研究聚焦治理机制在服务型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对服务型集体经济运作的效应分析比较有限。村庄经验表明,治理机制主要在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规划成立之初发挥作用,在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正式运行阶段,资源配置与要素统筹过程离不开经济机制和社会机制的作用。另外,与租赁型和经营型集体经济相似,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同样推动村级治理有效、实现集体收入增长效应,更为关键且不容忽视的是,它在缓解农民个体化、家庭空巢化和村庄空心化方面起着积极功效。

解析典型经验有助于认识到,在租赁型和经营型集体经济发展受限的情况下,村庄如何破解发展难题并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建设。乡村全面振兴之际,皖东S村发展劳务型集体经济带来了三点启示意义:第一,在探索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方面,对于租赁型资源资产匮乏和产业经营基础薄弱但劳动力资源丰富的村庄而言,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是一条可供借鉴的路径,农村基层组织发挥组织优势对接劳动供给主体与市场用工需求主体,能够形成集体经济新的增长点。第二,对土地规模化流转背景下离农群体的再就业与再组织化意义非凡。以农为生的留守老人将土地流转出去之后,土地不再对老年人发挥劳动保障作用,他们需要通过再就业实现劳动价值再生产。为此,农村基层组织既要依托村庄精英的熟人纽带作用,将离农老年群体组织起来,也要建立合理公正的收益共享机制与劳动保障机制。第三,对重新认识资本下乡颇具启示意义。从事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城市工商资本对农业雇工或生产性服务具有较稳定的需求,他们在嵌入村庄社会的过程中,不仅可能保障农业雇工的劳动权益并与之形成互利共生关系,还能为劳务服务型集体经济带来发展机遇。这和学界所关注的外来资本侵占农民利益、压缩农民获利空间的现象存在差异,有待进一步研究探讨。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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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于2001年创刊,是南京农业大学主办的学术性理论刊物。目前已入选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教育部名栏工程期刊、人大复印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

本刊常设“农村社会发展”“农民问题”“农业经济”“土地问题”等栏目。主要关注农村社会发展与转型、乡村治理、粮食安全保障、农民生计与保障、农村土地制度与土地流转、贫困与精准扶贫、农村组织与制度、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金融、生态经济与环境治理、农产品生产与流通、农村政治与文化等具有政策性、现实性并有一定学术性和理论高度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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