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初期,说到新闻实务,不少小伙伴目前应该还是一头雾水。
消息、评论、策划、实务理论......千头万绪,我们该如何着手呢?根据上岸人的经验来看,我们认为新闻实务最好的入门是从评论开始。实务写作本质上考的是思辨能力、写作能力、总结概括能力等新传人都需要具备的能力素养。学习评论写作是最能综合提升这些能力的方法。而学习评论写作,其中一种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模仿”——先去看看专业媒体的评论文章是怎么写的。相信大家都能查到不少能大量输入媒体专业评论文章的央媒、专业媒体平台。但很多同学在平台上看了一些专业评论文章之后都会产生一些问题:
1.评论文章这么多,不知道要针对性地看哪些、学哪些?2.这些文章的行文似乎和考试的行文不太一样,要怎么学呢?3.每一篇文章都觉得写得太好了,看不出哪里好哪里坏;因此,为了帮助更多的小伙伴获得实务评论写作上的进步,少走弯路,觅游团队为大家推出了一个实务专栏: 【热点评论赏析】每期为大家精心挑选1篇媒体评论文章进行点评、剖析,发掘文章的应试可借鉴之处以及可优化之处,帮助大家迅速熟悉考场行文规范、掌握考研评论写作的应试要求,具备高维深度能力,写出高分佳作。1.积累素材:每期选取了1篇主流媒体的评论文章,大家阅读后,可以积累案例或语料;
2.扩展延伸:每篇评论文章后面不仅有学长姐精心总结梳理的逻辑框架,还有根据考场评论的要求来分析其【可借鉴之处】和【可优化之处】,来解决媒体评论文章与考研应试复习之间的差别问题,大家需要消化吸收;
3.深入思考:每篇评论文章后都给大家留了思考题,大家可以写下自己的看法,训练自己的思维。
大家要好好珍惜和利用这些材料,做好笔记,积累评论写作语感,从备考初期踏踏实实练就扎实的基本功。标题:立案侦查“假冒人民网发文”,以法示警饭圈文化10月5日晚,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通报:近日,网传一篇题为《低俗炒作博眼球,曝"瓜"文化不可取》的文章引发社会关注。经核实,此文章系不法人员假冒人民网名义杜撰并上传网络,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将依法对相关违法人员严厉打击,切实维护网络秩序,保障新闻媒体权益和群众利益。假冒文章批评“恶意炒作”,但假冒人民网杜撰发布文章,本身就是一种“炒作”,一种恶意更大、危害后果更严重的违法炒作。北京警方对此进行立案侦查,是用法律向走火入魔的饭圈文化示警。“切实维护网络秩序,保障新闻媒体权益和群众利益”,从警方通报,不难发现,假冒人民网杜撰发布文章的行为损害了什么,而对相关人员严厉打击的根据,也正在于此。首先,它对网络秩序、网络生态造成损害。网络给我们带来空前便利,同时赋予每个参与其中的人一定责任,包括网络使用者。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均作出规范。作为网络使用者,以个人名义依法发言为法律所保护,但假冒他人尤其是权威网站名义发布文章,却会误导公众,对网络秩序造成损害,为法律所不容。网络安全法第12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对照上述规定,假冒人民网名义杜撰发布文章,属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背离了法律和社会公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对网络信息发布者的要求,包括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制作发布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等。假冒人民网杜撰、发布文章,对网络生态的不良影响显而易见。对违反相关义务应承担的行政责任,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在“法律责任”章作出规定,同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民事责任层面,假冒人民网杜撰发布文章,对人民网权益造成损害,甚至危及媒体公信力。作为新闻媒体,人民网发布文章,从内容到发布程序均有严格要求,这是维护媒体公信力之必需。而不法人员冒用人民网名义发布文章,本身就是对人民网名称权的侵犯。而从文章内容看,既然它是为了达到某种不正当目的而杜撰发布,也就很难客观、公正。一旦不客观、不公正的文章被网民误认为系人民网发布,人民网的名誉权势必被损害。名称权、名誉权系民法典规定的权利。对名称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对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相关人员构成民事侵权,人民网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向其主张权利。警方通报还提到保障“群众利益”。这里的“群众”,既包括网民,保障他们不被虚假信息误导,也包括假冒文章中涉及的其他当事人,确保他们不受侮辱、诽谤等侵害。从目前警方和媒体披露的信息看,相关不法人员行政违法、民事违法的事实明确,至于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有待于证据的收集和办案机关对危害后果的进一步研判。近日,中央网信办印发通知,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清朗·整治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专项行动,要求对仿冒、假冒新闻网站、报刊社、广播电视机构、通讯社等新闻单位的突出问题进行严厉打击。假冒人民网杜撰发布文章,可谓“撞在枪口上”。相关人员将为其不法行为付出怎样的代价,备受关注。
·中心论点:
北京警方对假冒人民网杜撰发布文章的行为采取立案侦查,这是在用法律向走火入魔的饭圈文化示警。
·分论点1:假冒人民网杜撰发布文章的行为对网络秩序、网络生态造成损害。(第4-8段)段内论证:该段通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论据,并结合相关细则来具体分析伪造人民网发文带来的损害,有力支撑了分论点。
·分论点2:在民事责任层面,假冒人民网杜撰发布文章,对人民网权益造成损害,甚至危及媒体公信力。(第9-12段)
段内论证:该段从民事责任方面,进一步提出伪造人民网发文对官媒的影响,比方对人民网的名誉权的侵害。另外,该段也具体阐述了民法典的相关内容,以此来强调对媒体公信力的影响。
·分论点3:相关不法人员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有待于证据的收集和办案机关对危害后果的进一步研判。(第13-15段)
段内论证:通过举例,以中央网信办印发的通知为例,来阐述在“清朗·整治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专项行动下,伪造人民网发文的相关人员也将付出代价。
(1)观点简洁且鲜明
本文的标题符合应试要求,不仅交代了新闻事实,也传达出作者的观点。而且观点表达简洁了当,让读者一下就能抓住核心思想,是初学者值得参考的写作模板。尤其是后半的观点,不仅能看出作者对警方立案侦查这一行为的肯定,也强调了对一切违法行为进行严惩的坚定立场,符合评论写作的深度要求。
(2)分论点的位置突出
该评论的三个分论点(下划线标记处)都在段落的开头句,这样的处理能让读者快速抓取该段的中心思想,初学者需要掌握该写法。
(3)论据充足,分析合理
本评论在论证分论点一和二时,都采用了相关的法律文件,比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民法典,利用这些普遍性论据,能加强分论点的说服力。初学者需要培养论据收集的意识,才能在写作时进行更合理的论证。
(1)首段写法
该评论的第一段只有新闻事实,论点表述写在了第二段。这是为了满足公众号的排版需求。但是,在应试评论中,开头第一段需要包含新闻由头和观点。因此在交代完新闻事件后,需要立刻进行观点阐述,这样才能让读者快速抓住重点。
(2)论证不够集中和充实
该评论关于伪造人民网发文的不良影响的内容,论述得比较散,不够集中。在应试评论中,相关的内容尽量都放在同一段中进行论证,而不是分很多个段落进行。尤其是分论点一和二都是影响层面的内容,相关的论述可以放在同一段,这样重点更突出。
(3)结尾没有再次总结论点
结尾的处理停留在分论点三,没有结合论点(加粗)进行总结,这样写会让读者觉得话没说完,虽然能留有一定的思考空间,但应试评论中还是需要进行简单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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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熟”与“巧”之间,既有学员紧跟觅游脚步,认真完成每一次作业的努力,也有团队踏实细致完善每一个工作环节的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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