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费里尼
上周看完纪录片《“里斯本丸”沉没》后写的一篇小文章“里斯本丸”与宋彬彬|八部半,掀起了一点波澜。
第二天就有不少朋友发我一篇商榷文卞仲耘曾经在土改中滥杀无辜?,看完,我倒是想写点文字回应,但又觉得这篇似乎不太清晰,让我无从下手。
今天一早,一位关心我的大姐又发了一篇新的文章给我,作者是与卞仲耘家有世交的钱江先生,文章点击右边可看钱江:我看谈谈卞仲耘有没有在土改中害人杀人——由宋彬彬去世引起的话题。
于是,今天我就这个话题做一点回应——
首先,我无比同情卞仲耘在那个“红八月”的悲惨际遇,并对当年宋女士为代表的那类人的行径素来表示极端厌恶及愤慨——多年来与我相知甚深的朋友都知道我的三观。当然,从个体上,我对卞和宋施与等量的同情——这个话题后边说。
其次,“回旋镖”的说法并非来自我本人。
文章发出后,微信朋友二湘希望转载,我同意了。我的原标题如下——
二湘转载后的标题如下——
编辑对文字有自己的想法,对于二湘“处理”过的这个标题,我看到时心里咯噔了一下,但也没太在意。
但我个人,不太喜欢把明晃晃的“标签”直接投喂给读者。我认为,能够看懂我文字的读者一定有自己的判断力和阅读理解力,根本不需要我特别刻意地做什么。
第三,说“事实”。
给事实打了引号,是感触于如今中文互联网上信息污染之烈。
卞仲耘参与1947年十里店土改工作队的信息 ,我是很多年前在网上看到的,写影评时我查了一下,查到了。
维基百科有——
也有蓝V引用过。
以上纯系引用,不代表我赞同博主的观点。
但是,在百度百科“卞仲耘”条目内,她1947年的土改工作经历却不翼而飞——
出于对中文互联网信息的习惯性不信任,我在引用并描述时采取了相当审慎的态度——
现在根据钱江先生等的查证,卞仲耘参加土改工作队是事实,但不在十里店,十里店的地主在工作队的介入下被砸死扔进河里也是事实,只不过,卞的参与时间和地点和”事实“对不上”。钱先生的文章还传递了一个信息:卞仲耘等参与的土改工作队的态度是温和的,而杀死四名地主那个阶段的工作队的态度则归属于“滥杀滥打”。
如果钱先生的文字描述属实(他自己也在文章里非常谦逊地表示:我还将继续保持关注并希望看到完全相反的“另一面”文献记载或实证,我愿意随时根据实证依据修正过去的观点。),我也效仿一下他——随时根据实证依据修正过去的观点,虽然,我初始的文字也并非涉及“回旋镖”和“卞仲耘杀害地主”。
所以,我郑重修正自己在那篇文章里的文字如下——
根据知情人回忆,1948年1-2月,卞仲耘曾经短期参与华北晋冀鲁豫边区武安县土改队,进驻河西村。在武安县的十里店,之前一年的土改工作中,在工作队的组织下,由村委会执行,将四名地主押到河滩上,用石头砸死后,丢进河里冲走尸体。
1948年,宋彬彬一岁。
那天的十里店河滩上,卞仲耘如果在场,会“沉默”么?那种“沉默”算冷漠、怯懦还是纵容?
最后一段“诛心”了,但我想了想,还是这么写了。
如果我早一点看到钱江先生的文字,可能会补充一段和卞仲耘本人有关的残酷情节——
最后说点想法——
这次的争论如果让更多之前对此一无所知的年轻人知晓了,是好事。
时间已经过去差不多60年了,是否可以用一点大历史观的视角看这个问题?卞仲耘和宋彬彬或者其他那个时代裹挟之下的个体,放在具体的事件中,无辜抑或有罪,昭然若揭。但他们不过是巨大齿轮运转之下可以被轻易碾碎的小沙粒。
希望我的读者能从寻常的阅读理解中,领悟更深邃的东西。
(题图为参与土改工作时的卞仲耘。照片来自钱江先生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