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蓝色字关注“交通参阅”
作者:漯河市交通运输局公职律师李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路保护,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路保护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公路保护职责。
第三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公路保护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保护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负责公路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以上法条可知,交警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交通部门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现在公路部门去行政化之后,就负责公路完好畅通,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公路安全保护,也就是对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强制。
一、各部门职责分析
1. 交警部门
主要职责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
具体工作包括指挥交通、处理交通事故、对车辆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等。例如,在路口指挥车辆和行人有序通行,对闯红灯、超速、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公路部门(去行政化后)
负责公路完好畅通。这意味着要确保公路的路面状况良好,没有坑洼、裂缝等损坏情况,同时要保障公路的畅通,避免出现交通拥堵。
例如,进行公路的日常养护和维修工作,及时清理路面上的障碍物,对损坏的路段进行修复。在交通流量较大的时段和路段,采取合理的交通疏导措施,确保车辆能够顺畅通行。
3.交通行政执法部门
负责公路安全保护,对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强制。
例如,对在公路上擅自设置障碍物、破坏公路设施、超限超载运输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行为进行查处,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于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可以采取强制手段,如强制拆除违法设置的障碍物、强制卸载超限超载货物等。
二、各部门协作的重要性
1. 共同维护公路交通秩序
交警部门、交通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虽然职责各有侧重,但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密切协作,共同维护公路交通秩序。
例如,交通部门在进行公路养护作业时,需要交警部门协助进行交通疏导,确保施工区域的交通安全。行政执法部门在查处危及公路安全的违法行为时,也需要交警部门和交通部门的配合,共同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2. 提高工作效率
各部门协作可以避免职责交叉和推诿扯皮,提高工作效率。
比如,在处理涉及公路安全的突发事件时,交警部门、交通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可以迅速联动,共同制定应对方案,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3. 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只有各部门共同努力,才能切实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
交通部门负责公路的日常维护,确保公路完好;交警部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车辆有序通行;行政执法部门打击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三者相互配合,才能为公众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公路交通环境。
三、可能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1. 职责不清
虽然法律对各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仍然会出现职责不清的情况。
解决方案:进一步细化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边界。建立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职责交叉和推诿扯皮的问题。
2. 信息共享不畅
各部门在工作中需要掌握大量的信息,但由于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可能会导致信息不对称,影响工作效率。
解决方案:建立统一的公路交通信息平台,实现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通过信息化手段,及时传递公路路况、交通流量、违法行为等信息,为各部门的决策和工作提供依据。
3. 执法力度不一致
不同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执法力度不一致的情况,影响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解决方案:加强对各部门执法人员的培训,统一执法标准和程序。建立执法监督机制,对各部门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执法公正、严格、规范。
ID: A319925
关注我们,
等于关注交通。
有了您的支持,
我们会做的更好!
长按二维码关注
本号推广的内容如有侵权请您告知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处理或撤销,互联网是一个资源共享的生态圈,转载为了免费传播和分享.本号对转载内容真实性不负责、对文章观点不置评
转载本公众号文章,请注明出处。
交通综合执法交流qq群337776,欢迎同行加入。
投稿、联系邮箱:319925@qq.com
觉得不错,点个“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