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新图2.6「吸入支气管舒张剂前后的肺功能检查」(第27页)。
注:FEV1:第一秒用力呼气容积;FVC:用力肺活量
推荐进行吸入支气管舒张剂后的肺功能检查以明确慢阻肺病诊断。为简化诊断流程,吸入支气管舒张剂前的肺功能检查可作为伴慢阻肺病症状患者的初步筛查。如果在吸入支气管舒张剂前即发现气流受限(FEV1/FVC<0.7),则应进行吸入支气管舒张剂后的肺功能检查以明确慢阻肺病诊断。如果在吸入支气管舒张剂前未发现气流受限,则通常无需再进行吸入支气管舒张剂后的肺功能检查,高度疑诊慢阻肺病患者除外。值得注意的是,若患者在吸入支气管舒张剂前表现为气流阻塞,但吸入支气管舒张剂后未显示阻塞性结果,提示可能具有较高的慢阻肺病患病风险,需密切随访。
➤ b.新图3.22「当前使用LABA+ICS患者的管理」(第88页)。
通常情况下,若存在ICS使用指征,则LABA+LAMA+ICS的疗效优于 LABA+ICS。对于当前使用LABA+ICS的患者,需评估其既往是否存在急性加重史以及是否对ICS治疗应答。基于此信息,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若无急性加重史,应考虑更换为LABA+LAMA;
如果既往有急性加重史但当前未发生急性加重,则提示当前治疗效果较好。
若患者在LABA+ICS治疗后仍然出现呼吸困难,可考虑升级至 LABA+LAMA+ICS三联治疗。
若患者当前正经历急性加重,可通过血嗜酸性粒细胞计数(BEC)来指导治疗方案的选择:当BEC<100个/µL时,建议改用LABA+LAMA;BEC≥100个/µL时则建议使用LABA+LAMA+ICS(图3.22)。
在考虑停用ICS时,应仔细评估其潜在的收益与风险,同时结合BEC等指标以优化治疗方案。
➤ c.新图5.1「肺动脉高压-慢阻肺病(PH-COPD)的可治疗特征及建议管理」(第126页)。
肺动脉高压(PH)定义为右心导管检查评估为平均肺动脉压(mPAP)>20 mmHg。在慢阻肺病患者中可诊断出所有类型的肺动脉高压。对于合并肺动脉高压的慢阻肺病患者,应将其转诊至具有呼吸系统疾病诊疗资质的PH专科中心,在PH专科中心进行右心导管检查和多学科评估以指导治疗决策。
a.图3.6「稳定期慢阻肺病的疫苗接种」已根据最新的疫苗接种建议进行了更新。
b.图3.9「随访期药物治疗」新增了新药恩塞芬汀(ensifentrine)和度普利尤单抗(dupilumab)的相关信息。
c.图3.18「慢阻肺病的维持用药」已更新,包含恩塞芬汀和度普利尤单抗。
d.图4.11「降低慢阻肺病急性加重率的干预措施」中新增了度普利尤单抗。
GOLD将慢阻肺病中的气流受限定义为吸入支气管舒张剂后FEV1/FVC<0.7。这一固定比值标准简单易行,已广泛应用于临床实践,并为治疗决策提供了理论基础。然而,与年龄相关的肺功能正常值下限(LLN)标准相比,固定比值标准可能导致老年人群中的过度诊断及年轻成年患者(50岁以下)中的漏诊,尤其在轻度慢阻肺病时更为显著。
为提高诊断准确性,临床医生可以使用LLN值或z值,这些方法考虑了人群的均值标准差。然而,LLN值和z值高度依赖于参考公式,可能会导致不同的分类,但这些差异的临床意义尚不明确。
鉴于固定比值标准的简便性和一致性,GOLD仍倾向于在临床中使用固定比值而非LLN值。对于临界值病例(吸入支气管舒张剂后FEV1/FVC在0.6至0.8之间),GOLD建议重复测量肺功能以明确诊断。若FEV1/FVC<0.6,则该数值不太可能升至0.7以上。
最后,尽管不可逆的气流受限可提示慢阻肺病,但这并非特异性诊断标准;其他疾病(如哮喘)也可能表现为持续性气流受限。因此,慢阻肺病诊断应结合临床背景、症状和危险因素综合考虑。
慢阻肺病患者常伴有心血管疾病,如高血压、冠状动脉疾病、心力衰竭和心律失常。这种疾病的共存情况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同时治疗肺部和心血管疾病可能改善患者预后。心血管疾病是慢阻肺病患者的主要死亡原因(在轻度至中度慢阻肺病患者中更为显著),且往往未被诊断或治疗。
慢阻肺病与心血管疾病的共存可能源于共同的危险因素(如吸烟和老龄化)以及慢阻肺病特有的危险因素,例如全身性炎症、低氧血症、肺过度充气,以及因呼吸困难、焦虑或抑郁等导致的身体活动减少,而这些因素可能增加心血管风险。反之,心血管疾病也可能通过肺水肿和毛细血管后高压等机制加重慢阻肺病,从而进一步影响氧气输送、限制活动能力。
在慢阻肺病急性加重期间,心血管风险因全身性炎症加剧、气体交换异常和肺过度充气而显著增加。这种状态增加了急性心血管事件的风险,尤其是对于需要住院治疗的重度急性加重患者。此外,急性加重后心血管风险的升高可能持续数周至数月。
区分慢阻肺病急性加重与心力衰竭等类似情况,以确保治疗方案的正确性。
在慢阻肺病急性加重期间考虑常规测量心血管疾病的生物标志物(如肌钙蛋白、BNP),以便尽早识别心血管疾病的可能性。
尽管在慢阻肺病急性加重期间使用预防性心血管疾病相关治疗尚无明确的证据支持,但应按心血管适应症使用β受体阻滞剂,不应因慢阻肺病而停用。
预防慢阻肺病急性加重是降低呼吸和心血管疾病风险的关键措施。
GOLD指南对于慢阻肺病初始评估的策略已从仅关注肺功能分级转变为更综合的方式。早在2023GOLD更新中就已引入了ABE分组,将C和D组合并为“E”组,以突出急性加重风险管理和预防的重要性,而非仅依赖于症状严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