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养老服务需求激增,老人摔伤责任引热议:北京二中院审理一案件
2021年,张某(一位重度失能老人)及其家属郝某与某养老服务公司签订了《养老服务合同》。鉴于张某的身体状况,合同中详细规定了养老服务公司应提供的护理等级、收费标准和具体服务内容。合同生效后,张某入住该养老服务公司。然而,2022年6月25日,张某在养老服务公司208号房间内不幸摔伤,引发了对养老服务机构责任的热议。
案 件 回 顾
根据现场监控视频记录,2022年6月25日上午8时10分左右,张某在轮椅上休息,但轮椅的安全带并未系上。此时,看护人员坐在距离张某约1.5米的椅子上,专注于手机。仅仅四分钟后,张某身体突然前倾,从轮椅上摔落,头部直接撞击地面并流血。
看护人员见状立刻放下手机,上前将张某扶起。随后,其他工作人员也迅速赶到现场,他们清理了地面的血迹,并将张某移至床上躺下,为其处理了伤口。事故发生后,养老服务公司立即通知了张某的亲属,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救护车很快将张某送至医院就诊,经诊断,张某外伤严重,包括左侧鼻骨骨折、眼睑挫伤以及额部皮肤裂伤。此后,张某多次前往医院就诊治疗。2022年8月的入院记录显示,张某已“不能经口进食1月”,并被确诊为多器官功能障碍等严重病症。
遗憾的是,张某的健康状况持续恶化。2023年8月,张某在住院期间去世,死因为呼吸衰竭。这一事件再次引发了公众对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和看护责任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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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视角
张某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养老服务公司赔偿包括医疗费、救护费、护理费及住院伙食补助费在内的各项费用。家属指出,养老服务公司在提供养老服务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导致张某受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对此,养老服务公司辩称,公司并未违约。双方签订的《养老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护理等级为六级,并非专人全天看护,因此并不要求二十四小时陪同。此外,关于张某在轮椅上睡觉未系安全带的问题,公司表示,对于患有阿尔茨海默症的老人,不能一直使用束缚带。
北京二中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根据现场监控视频,张某在《养老服务合同》履行期间确实受到了人身损害。鉴于张某已年逾九十且为重度失能老人,养老服务公司在确保其人身安全方面应承担更高的责任和义务。然而,养老服务公司的看护人员在看护过程中存在不专心的情况,未给老人系上安全带,也未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如将轮椅推至安全位置等,以防止老人睡着后摔倒。这些行为违反了合同中约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因此养老服务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尽管养老服务公司主张张某的护理级别并非全时看护,其摔倒属于意外事件,但法院认为,由于看护人员在张某摔倒前已巡视到其房间,且根据养老服务公司的服务标准,该级别护理是针对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因此,看护人员的不专心行为是导致张某摔倒的直接原因。最终,法院判定养老服务公司应对张某摔倒受伤所产生的相应医疗费、救护车费等进行赔偿,赔偿数额将根据张某家属提供的具有关联性的票据进行核算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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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分析
一、法律角度的责任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本案中,张某作为重度失能老人,在入住养老服务公司期间摔倒受伤,并最终导致死亡:
养老服务公司的看护义务:
养老服务公司作为提供服务的机构,对入住的老人负有看护义务,这包括确保老人在养老院内的安全,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等。
本案中,养老服务公司虽然与张某签订了《养老服务合同》,但在实际履行过程中,看护人员存在不专心的情况,未给老人系上安全带,也未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导致老人摔倒受伤。这明显违反了合同中约定的安全保障义务。
过错责任的判定:
在判定责任时,需要考虑养老服务公司是否存在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
本案中,养老服务公司的看护人员虽然并非故意导致张某摔倒,但因其疏忽大意、不专心看护,导致老人受伤,这应被视为过失行为。
赔偿责任的承担:
如果养老服务公司被判定存在过错,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养老服务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如果造成残疾或死亡,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等。
二、专业责任分析
除了法律角度的责任分析外,我们还可以从专业责任的角度对养老服务公司进行分析:
服务标准的制定与执行:
养老服务公司应制定完善的服务标准,明确各级别护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在执行服务标准时,养老服务公司应确保看护人员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操作,避免因疏忽大意或操作不当导致老人受伤。
看护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养老服务公司应定期对看护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素养和责任心。
培训内容应包括日常照料、特殊护理、保障老人行动安全、正确和妥善应对突发情况等多个方面。
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
养老服务公司应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与维护、安全风险的评估与防控等。
在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时,养老服务公司应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避免因管理不善导致老人受伤。
应急处理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养老服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应急处理机制,包括老人摔倒、突发疾病等情况的紧急处理流程和责任人。
在老人发生摔倒等意外情况时,养老服务公司应立即进行急救、检查伤势,并根据情况及时送医治疗。同时,应向家属告知老人摔伤情况及处理经过,保持密切沟通。
从法律和专业责任两个角度来看,养老服务公司在本案中均存在明显的过错和责任。因此,养老服务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加强内部管理和服务质量提升,确保老人的安全和健康。同时,家属在选择养老服务机构时也应注重实地考察和了解环境设施、护理人员素质等真实情况,签订养老服务合同时要明确约定养老服务机构的看护义务和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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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语
作为从业者,必须时刻铭记,每一位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都是需要我们精心呵护的宝贵生命。此次事件中,养老服务公司因看护人员的不专心和未严格遵守安全规范,导致老人摔倒受伤并最终不幸离世,这不仅给老人及其家庭带来了无法挽回的伤痛,也为整个行业敲响了警钟。
作为从业者,我们应当以此为鉴,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专业素养。要制定并执行严格的服务标准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每一位老人都能得到周到、细致的照料。同时,要加强看护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责任心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行动,保障老人的安全。
此外,我们还应当积极与老人及其家属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期望,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和内容,提供更加个性化、人性化的养老服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赢得老人及其家属的信任和支持,推动养老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新闻来源:极目新闻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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