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 | 打折收购非金债并打折清收-还款协议

文摘   2024-10-14 08:00   中国香港  

还款协议


甲方(债权人):中国【】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

负 责 人:[         ]

地    址:[         ]

邮政编码:[         ]

电    话:[         ]


乙方(债务人): [            ]

法定代表人:[         ]

住      所:[         ]

邮政编码:[         ]

电      话:[         ]


协议签订地点:[                      ]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于:

一、甲方与[       ](以下简称“转让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了编号为[           ]的《债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已将其对乙方拥有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债权及其项下的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该债权及其对应的违约金(如有)等)全部转让给甲方,甲方因此成为乙方的债权人,依法享有对乙方的相应债权;

二、乙方因经营困难,难以即时一次性向甲方偿还全部债务;

三、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一定的还款宽限期,并在还款宽限期内,由乙方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债务清偿。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债务确认及还款宽限

1.1 债务金额确认:乙方确认,截至本协议生效之日,基于乙方与转让方所签订的编号为[        ]的《债权债务确认书》,及甲方与转让方所签订的编号为[            ]的《债权转让协议》,乙方对甲方负有金额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的债务。

1.2 还款宽限期:因乙方经营困难,无法即时向甲方偿还前述债务,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给予乙方[    ]个月的还款宽限期。还款宽限期自编号为[             ]的《债权转让协议》所约定的债权转让日(即为还款宽限起始日)起算,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如实际的还款宽限起始日与前述约定不一致的,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债务宽限确认书》所确认的实际时间为准,本协议2.1条约定的计划还款日相应调整。


第二条  还款计划

2.1 还款计划表

乙方应按下表计划的安排,在还款宽限期内向甲方偿还债务:

如计划还款日为非工作日,则该计划还款日变更至前一工作日。

2.2 债务豁免

如乙方按本协议第2.1条所约定的还款计划表,按时、足额地向甲方偿还债务,则于还款宽限期届满之日,甲方可以豁免乙方依据本协议第1.1条所负有的债务中的部分债务;如乙方在还款宽限期内,出现未能按本协议第2.1条所约定的还款计划表,按时、足额地偿还债务的情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并一次性偿还本协议第1.1条所约定的全部债务并根据本协议9.2条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3 提前还款安排

自还款宽限起始日起满[  ]个月后,经乙方提前[  ]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债务。经甲方同意提前还款的,具体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的变更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4乙方偿付债务的,应支付至下列甲方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         ]

户名:[             ]

账号:[             ]


第三条  担保

本协议项下债务及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以下提供担保:【说明担保情况,如协议号、协议名称等】


第四条  其他监管措施

【包括资金归集等其他相应的监管措施,请根据方案及批复妥善填写】


第五条  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5.1  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法人分支机构,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且已经获得签署本协议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内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权。

5.2  甲方充分了解并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第六条  乙方的声明和保证

6.1  乙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且已经获得签署本协议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内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权。

6.2  乙方充分了解并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6.3  乙方为了签署本协议并进行相关交易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都是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的,乙方所提交的财务报表真实地反映了该财务报表出具时乙方的财务状况。


第七条  乙方的承诺

7.1  乙方不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7.2  乙方定期向甲方提供财务报表及其他甲方需要的资料与信息【如是房地产项目,建议考虑将需要关注的事项在此列明,如建造进度、资金监管等】,并保证所提供给甲方资料及信息的真实、准确及完整。

7.3  乙方如发生合并、分立、重组、改制、兼并、增减资本、联营、合资、更名、对外重大投资、涉及重大民事法律纠纷、受到刑事或重大行政处罚、财务状况恶化等可能影响甲方权利情形的,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落实债务承担、转移或承继,或者为本协议的履行提供令甲方满意的担保。

7.4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应向公众、媒体或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协议项下交易存在的事实及交易的具体情况。

7.5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采取可能不利于或影响甲方债权实现的任何行动。

【批复、最终方案对乙方承诺有其他要求的,在此补充】


第八条  特别约定

转让方、乙方或担保人【可根据项目情况,明确此处的担保人是指原债权项下的担保人、还款协议项下的担保人或者均包括】出现以下情形,如《债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债权转让价款尚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债权转让协议》及本协议;如债权转让价款已支付的,甲方有权采取本协议9.2条约定一项或多项措施。

(1)转让方、债务人或担保人发生任何违约事件或潜在违约事件,或在相关协议中所做的一切声明、保证和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是具有误导性的;

(2)转让方、债务人或担保人及其(为避免歧义,“转让方、债务人或担保人及其”指“转让方及其、债务人及其或担保人及其”,下同)控股股东出现重大股权变更,债务人或担保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关联方破产、重整、关闭、撤销、经营严重恶化,主要财产被查封、处置,对金融机构违约及其他债权人违约;

(3)转让方、债务人或担保人及其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等重要的关键经营管理人员涉黑、涉赌、涉黄、涉恐、涉毒或涉嫌其它违法犯罪活动,死亡、患严重疾病、存在严重健康问题或生命危险,被调查或被要求协助调查、限制出境、被采取强制措施,取得外籍身份、失联、列入失信名单,成为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4)转让方、债务人或担保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涉嫌非法集资或涉自然人的多项民间借贷且问题尚未解决;

(5)转让方、债务人或担保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发生具有严重负面影响的公共事件、突发事件、群体事件、安全事故,发生负面报道不能合理解释或无法即时消除;

(6)转让方、债务人或担保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为境内外上市公司的,其股价非正常下跌,或存在退市风险,或连续[  ]个交易日被停牌,或连续[  ]个交易日因非正常情形的主动申请停牌及非例行停牌,【根据境内外不同情况自行设定】或被调查、被处罚、被公开谴责,或违规减持股票、严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未依法履行程序及其它严重违规情形;

转让方、债务人或担保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为新三板上市公司的,适用前述约定;【具体可相应调整相关内容】

(7)担保协议项下抵质押物严重贬值或抵质押率不符合初始抵质押率要求;

(8)转让方、债务人或担保人主要原料或产品价格非正常波动,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履约能力;

(9)转让方、债务人或担保人涉嫌违法犯罪、非法经营,可能严重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和履约能力;

(10)转让方、债务人或担保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等出现其他影响其正常经营或履约能力的情形或事件。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下述任一事件,均构成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批复、方案有其他要求的,在此补充】

(1)  乙方未按本协议规定按期、足额偿付债务;

(2)  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其他财务报表及资料,或者拒绝接受、不配合甲方对其使用资金情况和有关项目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检查,未按监管要求向监管账户、资金归集账户划付资金;

(3)  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监管账户的资金;

(4)  拒绝或者不配合甲方按照协议约定进行降价销售等促销活动;

(5)  违反协议约定对外提供担保;

(6)  乙方在其为一方的任何其他协议项下违约,对本协议的履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7)  乙方经营、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对本协议的履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8)  乙方被合并、分立或组织形式发生变更时,未能做出令甲方满意的偿还安排或债务重组;

(9)  乙方未将以下情况及时通知甲方:

(a)  其章程的任何重大修改及其经营活动的任何实质性变化;

(b)  其财务、经济和其他方面的任何重大变化;

(c)  涉及乙方的,并将会对乙方的财务状况或乙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义务的能力构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10)  乙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并未能作出令甲方满意的补救;

(11)  发生任何其他事件或情况,实质性地对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产生不利的影响。

9.2  本协议第八条及9.1条约定的情形是否发生,由甲方作出判断并书面通知乙方。上述任何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  自出现违约事件时点起,未还债务余额按每日万分之[  ]的标准收取违约金;

(2)  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债务、违约金或其他应付款项;

(3)  处置抵押物及质押物,并要求保证人立即承担保证责任;

(4)  甲方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


第十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权利保留

11.1  协议一方若未行使本协议项下部分或全部权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担部分或全部义务、责任,并不构成该方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责任的豁免。

11.2  协议一方对另一方的任何宽容、展期或者延缓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其根据本协议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亦不视为其对该权利的放弃。


第十二条  变更、修改与终止

12.1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或修改,该变更或修改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2.2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协议在其项下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前不得终止。


第十三条  保密义务

13.1  双方同意,对一方提供给另一方的有关本协议项下交易的所有重要信息及本协议所含信息(包括有关定价的信息)予以保密,除根据法律规定,需向相关司法、政府部门披露,以及向服务于本协议项下交易并受保密协议约束的中介机构披露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其他方披露此类信息。进行上述披露之前,披露方应通知另一方其拟进行披露及拟披露的内容。

13.2  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有关交易情况向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披露或者发表声明。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4.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  凡因本协议之订立、解释与履行所产生的全部争议,甲乙双方应在争议发生后首先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任何争议不能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的,则将争议提交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五条  其它

15.1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15.2  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或住所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并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15.3  本协议中的标题和业务名称仅为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于对条款内容及当事方权利义务的解释。

15.4  除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因本协议订立、履行及争议解决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由乙方承担。

15.5  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6  甲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乙方注意本协议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乙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还款协议》的签署页)

  

甲方: [                  ]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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