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画有伪作,自古已然,不胜枚举。梁武帝辨别不清王羲之的字,令陶弘景鉴定,大约可算专家鉴定文物的最早故实了。以后唐代的褚遂良等,宋代的米芾父子,元代的柯九思,明代的董其昌,清代的安岐,直到现代已故的张珩先生,都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敏锐的眼光。
先要谈谈“某”字的意义和它的用法。“某”是不知道一个人姓名、身份等,或不知一件事物的名称、性质等,找一个代称字,在古代也有用符号“△”的。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六说:“今人书某为△,皆以为从俗简便,其实古某字也。《穀梁·桓二年》:‘蔡侯、郑伯会于邓。’范甯注曰,‘邓△地。’陆德明《释文》曰:‘不知其国,故云△地,本又作某。’”按:自广义来说,凡字都是符号;自狭义来说,“△”在六书里,无所归属,即说它是“从俗简便”,实在也没什么不可的。况且从校勘的逻辑上讲,陆放翁的话也有所不足。同一种书,有两个版本,甲本此字作A,乙本此字作B。A之与B不同,可能是同一字的异体,也可能是另一字。用法相同的字,未必便算是同一字。但可见唐代以前,这“△”符号,已经流行使用了。
宋代米芾好随手记录所见古代法书名画,记名画的书,题为《画史》,记法书的书,题为《书史》。《书史》之外,还有一部记法书的书,叫作《宝章待访录》。这部书早已有刻本。明代末叶一个收藏鉴定家张丑,收到一卷《宝章待访录》的墨迹,他相信是米芾的真迹,因而自号“米庵”。这卷墨迹的全文,他全抄录下来,附在他所编著的《清河书画舫》一书之中。这卷墨迹一直传到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期,还在收藏鉴赏家景贤手中。景氏死后,已不知去向。
又南宋张即之书《汪氏报本庵记》,载在《石渠宝笈》,刻在《墨妙轩帖》,历迹曾经延光室摄影发售,解放后又影印在《辽宁博物馆藏法书》中。全卷书法,结体用笔,转折顿挫,与张氏其他真迹无不相符,但文中遇到撰文者自称名处,都作“某”。这当然不能是张即之自己撰著的文章了。在1973年以前,张氏一家墓志还没发掘出来时,张氏与汪氏有无亲威关系,还不知道,无法从文中所述亲戚关系来作考察。看到末尾,署名处作“即之记”三字。记是记载,是撰著文章的用词,与抄、录、书、写的意义不同,那么难道南宋人已有自称为“某”像“我张某人”的情况了吗?
还有古画名款问题。在那十年中“征集”到的各地文物,曾在北京故宫博物院中展出。有一幅宋人画的雪景山水,山头密林丛郁,确是范宽画法。三拼绢幅,更不是宋以后画所有的。宋人画多半无款,这也是文物鉴赏方面的常识。但这幅画中一棵大树干上不知何时何人写上“臣范宽制”四个字,便成画蛇添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