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中国的直辖市,人们往往会提到“四大天王”: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坊间经常出现关于“XX要升级为直辖市?”、“谁是中国第五个直辖市?”等相关猜测和讨论。直辖市是一种省级行政区划,对于发达城市来说,一旦升格为直辖市,将极大地提升城市的竞争力,人们都以夺得这一头衔为荣。
实际上,中国历史上曾经拥有过许多直辖市,曾一度达到十多座。然而,由于各种原因,这些直辖市都被撤销了。
在1927年4月13日,国民党新右派发动“四一二”政变后不久,国民党中央(武汉)批准了上海方面提出的《上海特别市市民代表会议政府组织条例草案》。这个草案开创了一个先河,明确规定上海特别市直隶于武汉国民政府,不受江苏省政府管辖。因此,上海被称为特别市。
这之前,1926年由孙传芳建立的淞沪商埠督办公署已经从江苏划出,成为上海特别市的前身。
在上海之前,民国时期也设立过一些“特别市”,但这些特别市或作为一处管理机构,或仍隶属于省级机构,没有真正直隶于中央。只有上海特别市的设立,以中央层面认可其直隶于中央政府的属性,可以说是“直辖市”制度的起步。
在南京国民政府正式建立后,它在特别市的设立上与武汉方面完全相同。1926年年底,国民党中央(武汉)通过了武汉市直隶于中央的规划,但实际批准和实施直到次年4月18日。所以根据实际设立的日期,可以说上海是中国第一个“直辖市”。
然而,无论是临时城市还是正式城市,都受到南京国民政府的影响,这两座城市的政府运作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后来事实上停摆。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它在特别市的规划上与武汉方面完全相同。南京政府通过了《上海特别市暂行条例》和《南京特别市暂行条例》,规定沪宁为直隶中央不属于省县行政范围的特别市。
而后,特别市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在北伐战争期间,1929年4月20日,南京方面决定将青岛设为特别市;4月27日,将武汉从湖北省辖市升为特别市,6月11日又将武昌划归湖北省,改为汉口特别市;10月26日,规定广州市改为广州特别市。
然而,这些特别市只是临时的,南京方面并未确认它们的归属,直到1929年。此后,直辖市的数量如雨后春笋般增加。
到了1937年,淞沪会战爆发,国民政府在1939年将重庆升格为特别市,并定为永久陪都。这标志着中国直辖市的格局在抗战结束前基本定型。
抗战胜利后,进入解放战争时期,国民政府恢复了之前的院辖市制度,并在1947年将广州、汉口、西安、大连、沈阳、哈尔滨六市升为院辖市。而在解放区,各省级政权也相继成立了直辖市。
进入1949年,中国的直辖市格局基本定型,除了一些局部的变动之外。直到1997年的重庆市设立,但这个重庆市已与曾经的重庆市版图大不相同了。在建国初期,中国对民国时期的院辖市基本保留,共有8座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武汉、西安和长沙。随着计划经济的推进,为了减少组织层次,增加工作效率,一些大区被撤销,省市开始撤销与合并。
1954年,中央政府决定撤销中央直辖市,并将其变为省辖市。此后除了天津市曾一度被降为河北省辖市,然后恢复原状,中国的直辖市格局长期未发生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