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了十一年的房子,到处都旧了,门窗坏了,厨房的橱柜塌了,洗手间的墙也爆裂了,摆在我面前只有两条路,要么把房子卖掉,要么整屋装修。
房子两年前就给房产中介挂在网上卖,两年了,偶尔有人来看房,但没有真正的接盘侠。
万般无奈只能装修了。装修就要租房子,就要搬家,就要收拾东西,就要面对断舍离。
家里最多的是书,最难整理的也是书。孩子们整理出一堆书,告诉外婆那些书不要了,可以卖掉。
妈妈对我说:“我觉得那些书,有的当废品卖掉,有点不值,你看看,我挑了一些,感觉可以在网上卖。”
我过去一看,妈妈挑的书都是文学类的书,比如:《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杨红缨系列丛书》《老人与海》《鲁滨逊漂流记》《水浒传》《红楼梦》《西游记》……
这些书大部分都是我买的,我怎么舍得当废旧把它们卖掉?
于是,我用纸箱把这些书一本一本地装起来,竟然装了三箱。
妈妈看了,说:“唉,这些书在俩孩子眼里都可以丢掉,在你眼里一本都舍不得丢。”
是啊,我是那么喜欢看书,从小就是个书虫。爸爸发现我的这一爱好,想尽办法为借来各种书看。
“书非借不能读也”,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小时候,我看的书几乎都是借的。因为书是借别人的,就特别珍惜,特别爱惜,书一拿到手,就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
记得小时候,一次借到一本《格林童话》,我如获至宝,人家限期一个星期要还。
刚拿到书的第二天,妈妈要带我去走一个远方亲戚。只有过年才能穿的新衣服,因为走亲戚,妈妈拿出来给我穿上。
天还没有亮,我们已经走在路上,我问妈妈:“妈妈,我们去几天?什么时候回来?”
妈妈说:“去三四天,大概四天后回来。”
我心里一盘算:三四天,加上昨天,就五天了。等我回来,只剩两天了,那本《格林童话》就看不完了。
于是,我跟妈妈说:“妈妈,我不去走亲戚了,我要回去看书。”
说完,我就一溜小跑,从村头跑回家中,捧起《格林童话》就如痴如醉地看起来。到现在,书里的故事我还能讲几个呢。
妈妈从远方亲戚家回来,大谈亲戚家的美食,一个劲地说我划不来,没有吃到那么多好吃的。
听着妈妈津津有味地分享,我却毫不动心。我心想:那些吃的算什么,比起《格林童话》里的故事,太逊色了,对我毫无吸引力。
当时,我宁愿看书也不走亲戚的事,成了美谈,爸爸妈妈也引以为傲,经常在人前夸我爱看书。
今天,面对这么多我喜欢的书,我怎么舍得丢掉呢?我多么想抽空再把它们一一细读。它们就像我的老朋友,我怎么舍得轻易地与它们分离。
妈妈看我装了十几箱书,禁不住说:“这么多书,你哪有时间看啊?还是挑重要的书留下来,其他的卖掉或送人吧。”
是的,妈妈说的很对。再喜欢的东西,都要有放下的那一天,更何况是一本书呢?
首先,我要淘汰学科类的书籍,因为更新换代太快了;其次,我要淘汰成功学类的书籍,因为这些书籍容易让人躁动;然后,我要要淘汰比较破旧的文学类书籍;最后,我要保留下来的是经典名著、国学经典。
经过这样的一梳理,我要留下来的书籍就少了很多。我把那些我已经看过、还很喜欢,还很新的书籍挂在闲鱼网上卖,我要给它们找一个好主人,让每一本书尽可能多地发挥它们的光和热。
当我处理完这一大堆藏书,我忽然发现,好像我是在跟书籍做断舍离,其实我是在跟自己做断舍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