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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哲学内涵
与巩固路径
邹广文1,方立波2
(1.清华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84
2.北京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81)
作者简介:邹广文(1961—),男,内蒙古赤峰人,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23&ZD007)。
摘要:中华文化主体性的提出是在哲学层面对发展文化事业进行的前提性反思。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彰显是中华文化主体在实践中以中华文化客体为对象进行能动性改造和创造性发展,深刻蕴含了马克思主义实践基础上的主客体辩证统一的哲学内涵。中华文化主体性因中华民族在近代蒙难而弱化,因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实现民族独立而得到重塑。中华文化主体性为民族精神、民族自信、民族复兴以及文化创新提供文化主体性支撑,是创造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文化主体性力量。要推动人类文明新形态发展就必须对中华文化主体性进行不断巩固。历史和实践证明,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必须把握文化主体与文化客体两个核心概念,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保障文化主体的生成,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继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兼收并蓄一切人类优秀文明成果的过程中创造新的文化客体。
关键词:习近平文化思想 中华文化主体性 文化主体 文化客体 文化实践
习近平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任何文化要立得住、行得远,要有引领力、凝聚力、塑造力、辐射力,就必须有自己的主体性。”[1]8这表明了文化主体性对于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性。文化主体性是文化主体的本质属性,关涉文化主体的自信自觉。在新时代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离不开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培育。同时,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以及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也需要不断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中华文化主体性是一个全新的命题,要想在新的文化征程中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就必须厘清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哲学内涵和外延,剖析中华文化主体性的生成和实践逻辑。因此,只有从哲学本体论层面深入阐释什么是中华文化主体性以及中华文化主体性如何彰显,才能够真正理解中华文化主体性以及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必要性,探索出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需要把握的核心要义,明确在未来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实践中应该坚持什么样的实践路径。
一、 何谓中华文化主体性
要理解中华文化主体性,必须先理解什么是“主体”和“主体性”。理解了主体和主体性的含义,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含义自然会彰显。
首先,主体并不能够单独存在。主体和客体是哲学中的一对基本范畴,没有主体也就无所谓客体,没有客体,主体也无法彰显其主体性。在现代哲学的语境中,“主体是人”这个命题已经成为一种共识,但这种共识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在哲学思想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无论是古代西方哲学还是古代中国哲学,都试图从自然界探求世界的本原。赫拉克利特认为,万物的本原是火;中国古代先哲们将世界的本原归结为金、木、水、火、土等自然物质。无论他们将世界的本原归结为何种物质,其本质都是从自然界中寻找世界的本体,在这种唯物主义一元论的视野中,人与自然之物并无二致,因此,在作为统一体的物质世界中并无主客体之分。在中国哲学史上,孟子提出的“万物皆备于我矣”,便更早地展现出了将人与自然界相分离的思想。近代以来,西方哲学家们逐渐将视线从自然界转向人本身。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标志着人开始关注人本身,从此人开始以自身为主体,以对象为客体,构成认识、实践的主客体关系。无论是中国哲学还是西方哲学,在将人与自然界相区别,从而树立人的主体地位方面,皆是相通的。马克思曾指出:“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这总是一样的。”[2]9同时,马克思也在多个文本中批判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对人作为主体的异化,指出:“在生产中,人客体化,在消费中,物主体化。”[2]13从马克思的文本中可以看出,马克思对于人的主体地位的认同。
事实上,人的主体地位的确立具有重大的意义,这不仅使人们开始深入探究人本身,同时也为人们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奠定了思想基础,现代科学也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发展的。可以说,“在整个人类的历史上,人把自身作为主体同对象、客体区分开来,标志着人的意识的诞生,意味着真正意义上的人的诞生,意味着人类从狭义的动物界中提升出来,意味着人开始从自然的、野蛮的状态进入社会的、文化的状态”[3]。因此,在现代的一般语境中,当谈论主体时,这个主体自然代表的就是人。但仍然需要追问另一个问题:人是否就是主体。黄楠森认为:“主体是人,但并不等于人,人只有作为某种活动的发出者才是主体。”[4]该观点虽有一定的道理,但仍然不够明确,在人作为某种活动的发出者时,也需要存在一个活动的接收者(即客体)。因此,笔者认为,只有从实践方面去考察,才能理解这一点,人只有处在与客体的关系之中时,即人处于对象性活动中时,人才是主体。一言以蔽之,主体就是处在对象性活动之中的人。既然人并非生来就是主体,而是进入对象性活动中时才成为主体,那么,从这个角度来说,主体是可以生成的,生成主体的方式就是使人进入对象性活动之中。
其次,既然已经确定了人的主体地位,那么主体性自然也就是人的主体性,对主体性的考察也必须从人的角度出发。因此,主体性就可以概括为人作为处在对象性活动中的主体的本质规定性,是在与客体的相互作用中得到发展的人的自觉、能动、自主、创造等特性。为了厘清主体性的边界,仍需作以下的概念区分。
一方面,主体性不等同于人的属性。研究已经阐明了人与主体的关系,即主体是人,但人并不都是主体;既然人并不都是主体,那么也不能将人的属性和主体的本质规定性相混淆。人的属性大致可以分为自然属性和文化属性。人的自然属性表现在人之生存方面,是由人最本能的欲望所决定的,它包括人对衣食住行、情感关系等方面的需要,人的自然属性为人的文化属性奠定了生理基础。人的文化属性也可以分为人的精神性和社会性。人的文化属性在精神上通常表现为求知性、自觉性、追求自由等,人在探索世界的过程中不断了解世界,也了解人自身,从而明确人与世界的关系以及人与自我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思考、创作以及通过自己的思维来把握世界。人的社会性通常表现为人与人之间交往的需要,人在与他人的交往过程中确证自身,同时,人作为一种社会性动物,只有通过交往才能克服自身的狭隘。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5]人的文化属性使人与自然相区别,这一属性是人通过后天培养而形成的,是人的自然存在在社会文化层面的延展。人作为主体的存在正是在这种文化属性之中才得以凸显,因而人的主体性也主要体现在文化方面,体现在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中。总的来说,人性包含主体性,主体性表现的是人性中最精华的部分。
另一方面,主体性不等于主观性。主体性与主观性的关系密切,但它们之间也存在着明确的区分,如果不能正确理解,就会在巩固文化主体性的方式上走向误区。“人的主体性是主体的内在规定性,以主体的目的和意识为前提。没有目的和意识,就无所谓主体,也就无所谓主体性。而目的和意识是属于主观的范畴。”[6]主观性与客观性是一对关系范畴,表达的是相对于客观存在,人的精神活动所形成的观念等。马克思主义认为,主观是客观在人脑中的反映,因而也存在正确的反映和错误的反映。主体性与主观性相较而言,不仅有精神方面的不同,也有实践方面的不同。主体性包括认知主体性和实践主体性,从认知主体性的角度来讲,其与主观性相近,表征的是主体或人在精神方面的能动性,但认知主体性更加强调主体对客体在认识层面的把握,并没有对错之分,但仅仅停留于认识论层面会缺乏现实性。从实践主体性的角度来讲,其与主观性更是大相径庭,实践主体性注重诉诸感性实践,实践的方式是一元的,而主观性则注重理性的推演,理性推演的结果可以是多元的。实践方式的一元性使实践主体性缺乏非现实性,即缺乏形而上的多种可能性。因此,主体性必然是认知主体性与实践主体性的辩证统一,主体性既包括主体对客体的认识把握,也包括主体对客体的能动改造。
再次,理解了何为主体和主体性、厘清了主体性的概念边界之后,就可以谈论什么是文化主体性和中华文化主体性。如果从“文化即人化”的角度来理解文化的话,那么人就是文化的天然主体,这是从一般意义上来理解人与文化之间的关系。但是,如果要确定具体的文化主体,如中华文化主体时,又不得不将其带入具体的关系中去理解。上文已经确定了主体是处在对象性活动之中的人,那么文化主体就是把某种文化作为对象的人。文化主体性则表现为文化主体对某种文化的对象性活动,即对某种文化进行能动地、自觉地、有目的地继承、创新、发展等。巩固文化主体性的实践要求必须从更加具体的层面来把握文化主体性,因此,首先需要对文化进行区分。从广义上来讲,文化包含人类一切的物质、制度、精神的成果,是自觉意识主导下的各种创造物的总和。但从狭义上来讲,文化因为有古今中外等各种各样具体的区别,所以也有各种各样具体的划分,其中中华文化便是优秀的代表之一。当谈论文化主体性时,无疑是从当下中国的语境出发,立足的是中华文化,面向的是发展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因此,在此意义上,为了更好地进行巩固文化主体性的实践,可以将文化主体性更加具体地理解为中华文化主体性。
最后,为了更好地理解中华文化主体性,有必要对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内涵进行深入阐释。习近平指出:“这一主体性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在中国大地上建立起来的;是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基础上,借鉴吸收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通过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建立起来的。”[1]8-9可以看出,中华文化主体性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带领的中国人民,而这一主体的对象就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中华文化主体性体现在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的“两创”、对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建设、对外来文化的本土化改造以及对“两个结合”的创新发展和科学总结,集中体现为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文化主体性为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实践凝聚文化力量,为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提供了主体性支撑。
总的来说,中华文化主体性是文化主体性的具体呈现,表现在中华文化主体对于其所生活其中的中华文化进行能动地、自觉地、有目的地继承、创新、发展等。中华文化主体性概念的提出,凸显了中华文化主体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展现出中华民族在文化意义上的坚定自我,但是在实践的层面上,中华文化主体性并不是永恒不变的,需要不断发展、不断巩固。
二、 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必要性
通过对文化主体性的概念考察,可以初步理解何谓中华文化主体性,研究将进一步深入考察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必要性。这个问题包含了以下三个方面,即巩固文化主体性何以可能、中华文化主体性为什么弱化以及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的意义。只有厘清这三个问题,才能真正理解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必要性及其现实意义。
首先,文化主体性能够得以巩固的根本原因在于其所具有的实践性。基于研究对文化主体性的考察,可以得出,文化主体性是一个实践的概念,因而并不是永恒不变的,相反,文化主体性会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生变化。从实践的角度来说,主体性的变化表现为:它既可以被生成,也可以被消解。主体性的这种性质本质上是由主体决定的,要理解主体性的这种运动变化,必须对主体的生成及消解进行考察。上文已经讨论了主体是处在对象性活动中的人,即只有当人进入这种对象性活动之中时,人才是主体。从这个角度来理解,主体的生成是经验的而不是先验的,人的生成是一种自然生命活动,而主体的生成是一种文化实践。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生产不仅为主体生产对象,而且也为对象生产主体。”[7]在文化生产方面亦是如此,文化生产不仅为主体生产了对象,同时也生产了文化主体。只有当文化主体生成时,文化主体性的彰显才得以可能,但一旦文化主体从这种对象性活动中脱离出来,不再以既定的文化为对象,那么相应的文化主体性也将被消解。
理解了文化主体及文化主体性的生成逻辑,也就找到了巩固文化主体性的关键。一方面,巩固文化主体性需要确保文化主体的不断生成,只有不断产生新的文化主体,使文化主体一代一代地继承、发展,才能使文化主体性不断得到巩固;另一方面,巩固文化主体性也需要保持文化的生机与活力。新的文化在文化主体性的彰显中不断生成,同时,新的文化的发展也催生新的文化主体,新的文化主体的生成又反过来巩固了文化主体性。由此可以看出,文化主体性的巩固不仅关系到文化主体的生成,也关系到文化的创新发展,但它们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简单的生成与被生成的关系,而是一种互相促进、良性循环的关系。因此,文化主体性不仅能够得以巩固,而且巩固文化主体性的关键就在于,不断促进文化实践的发展,把握文化主体和文化两大核心要素,在文化实践中推动新的文化主体和文化的生成。
其次,中华文化主体性需要巩固。当谈论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时,隐含了一个前提,就是中华文化主体性弱化了,在此前提下才需要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中华文明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历经几千年而没有中断且以国家形态发展至今的伟大文明,这表明中华文化主体性曾经展现出了强大的凝聚力和不竭的创新活力,是中华民族文化自信的源泉。但进入近代,中华文明遭到了西方文明的冲击,中华文化主体性也在这些冲击下逐渐弱化。自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起,西方列强用坚船利炮打开了中国的国门,逼迫晚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使得国家蒙辱、人民蒙难、文明蒙尘,也沉重打击了中国人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造成了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弱化甚至濒临瓦解。随之,西方的现代文化开始不断传入中国,洋务派首先提出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主张,洋务运动失败以后,维新派提出了更加激进的改革政体、学习西方科学文化的主张。无论是洋务运动还是戊戌变法,都不能找出复兴中华文明的道路,仁人志士们陷入了无尽的“古今中西之争”,中国逐渐走入了一种中华文化和西方文化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之中。
这种无尽的争论恰恰表明了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弱化,当人们不再将中华文化作为自己的对象时,中华文化主体自然也就减少了,中华文化也将逐渐失去活力,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弱化既是这种现象的原因,也是这种现象的结果。但历经几千年发展的中华传统文化仍然具有深远的影响力,其中的优秀部分具有人类共同价值的属性,即便是在现代化的进程中,中华文化依旧拥有焕发生机与活力的潜能。因此,当政治精英们把目光都看向西方,希冀照搬西方的政体来解决中国的问题时,实践证明,脱离中国的具体国情、脱离中国的文化传统是完全行不通的,最终只能以失败告终。新文化运动是打破中华文化与西方文化二元对立状况的转折点,创造性地将“德先生”与“赛先生”引入中国的文化体系中,打开了文化发展的新境界。同时,对民主和科学的弘扬也打破了人们对于“古今中西”的无谓争执,解放了思想,使人们重新思考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之间的关系,思考西方文化与中华文化的关系,这为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奠定了基础,也为重塑中华文化主体性奠定了基础。
最后,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巩固对于中华民族具有重大意义,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民族自信、民族复兴以及文化创新。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是一代代中华儿女接续奋斗的精神底色,是破除艰难险阻的精神支撑。中华文化主体性是中华民族精神传承的主体性力量,是中华民族在逆境中崛起、不断发展壮大的精神底蕴,没有中华文化主体性,民族精神的传承就失去了主体性力量。一个民族最深层、最根本的自信是文化自信,没有了文化上的自信,在与其他民族之间的交往过程中,就会受到其他民族文化的侵蚀,就不能在文化上保持独立的自我,当然也就没有民族自信。文化主体性是文化自信的源泉,是在不同民族文化的交流、碰撞中保持独立自主的根本基石。中华文化主体性是中华文化自信的源泉,也是民族自信的源泉。在走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不仅需要生产力的提高,不断创造社会财富,同样也需要精神的支撑,中华文化主体性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支撑和动力,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仅仅是生产力的提高、军事实力的提高,文化软实力的提高同样重要。文化软实力的提高可以增强文化影响力,促进不同文明间的平等交流,降低不同文明之间发生冲突的可能,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和民族品格,是现代中华文化发展的母体,也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8]。因此,要想提高文化软实力,就必须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当今时代,全球化是不可逆的时代潮流,必须顺应时代发展、顺势而为,不仅要积极开放,与其他文明、文化进行交流,而且要在交流的过程中汲取“他者”文化的优秀之处,但也需意识到本民族的文化容易受到“他者”的冲击。因此,只有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中华民族才能在全球化的文化交流中真正做到海纳百川、以我为主、为我所用,才能做到真正的文化创新。
总的来说,中华文化主体性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根基,是中华民族自信的源泉,中华文化主体性不仅能够得到巩固,而且必须巩固,这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民族大业。只有理解了中华文化主体性,理解了其对于中华民族的重要意义,才能理解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必要性,才能在文化实践中不断巩固这一主体性。
三、 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实践路径
研究对主体性和中华文化主体性的概念进行了简要的界定,厘清了中华文化主体性的概念边界,同时也阐明了中华文化主体性何以能够巩固的理论依据,从而在理论层面为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奠定了基础。历史经验表明,要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关键是要遵循中华文化主体性的生成规律,把握文化主体和文化客体这两个核心要义,在促进中华文化之主体和客体的生成中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
第一,巩固中华文化之主体的必由之路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人作为文化的天然主体,是彰显文化主体性的核心。在民族存亡的危急时刻,人们首要解决的是生存问题,其次才是包括文化在内的各项事业的发展问题,因此,必须在推进现代化发展中解决文化主体的生成问题。上文阐述了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之前中国人民为寻找生存发展之路所做的努力皆以失败告终,同时在这一时期,中华文化主体性也处于极度弱化的状态。但俄国十月革命以后,中国的有识之士看到了改造中国的希望,通过各种方式将马克思主义引进中国,李大钊“发表的《我的马克思主义观》系统介绍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当时思想界产生重大影响,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进入比较系统的传播阶段”[9]7。在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后,早期共产党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建立了中国共产党,并在共产国际的指导下开展革命运动。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早期指导下,在共产国际的帮助下,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快速增加,从成立之初的50多名党员,到党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时的57967名党员[9]32。在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多次领导工农运动取得了较大的成功,同时在共产国际的推动下与国民党进行了第一次国共合作并参与了北伐战争,推动了中国革命的发展,进一步解放了思想。但是,国共合作的破裂和大革命的失败,给了中国共产党快速发展的革命事业当头一棒,革命的果实被反革命集团窃取,革命陷入低谷。中国共产党人并没有气馁,而是总结经验教训,认识到“这时党还处在幼年时期,缺乏应对复杂环境的政治经验,还不善于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9]34。虽然大革命失败了,但是中国共产党经过锻炼,总结经验和教训,开始在实践中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探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路径,提出了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思想。
在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思想指引下,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实践中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诞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个理论成果——毛泽东思想。并且,在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中国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历经千辛万苦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中华文化主体性的重塑奠定了制度的基础。1956年,党中央提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双百方针”,极大地促进了中国的科学和文化的繁荣发展,推动了中华文化主体性的重塑。但是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由于没有很好地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思想,导致社会主义事业遭受了挫折,特别是重创了对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重塑中华文化主体性的进程因此受到影响。1978年,全社会掀起了真理标准的大讨论,确立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际上是再次回答了理论和实践的关系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明确提出:“完整地、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普遍原理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以发展。”[10]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开始了新的“革命”,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实现了新中国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伟大飞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巩固奠定了思想和物质基础。
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形成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中国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人民生活水平和受教育程度都达到了新的高度,文化主体的生成取得了新的突破。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习近平文化思想,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发展文化事业的高度文化自觉和历史主动精神,彰显了中华文化主体性。实践证明,文化主体性的巩固既需要坚持正确思想的指导,也需要稳定的社会制度和健康发展的社会生产力,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地生成新的文化主体,才能保证文化的继承不被中断,才能保证文化主体的创新具有经济基础的支撑。因此,只有不断推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进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开辟新境界,努力为新的文化主体的生成创造条件,才能不断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由此观之,文化主体性的巩固仍然遵循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客观规律。
第二,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中的客体需要进行新的文化创造。这一文化创造并非凭空产生,而要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要求相契合,要与中华文明发展的规律相契合。中华文明历经几千年的发展,积淀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经深深融入中华民族的血脉之中,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根脉。在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新征程中,如何让中华传统文化成为现代化发展的推动力而不是阻碍力,成为繁荣现代文化的思想源泉而不是思想禁锢,一直是近代以来中国无数有识之士面临的难题。要解决这一难题,首先要厘清中华传统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界限,进而弘扬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植于中华传统文化之中,但中华传统文化中究竟哪些是优秀文化,仍然没有定论,要实现创新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就必须厘清它们之间的界限。事实上,在不同的时代对于优秀文化的定义具有不同的标准,在现代化高度发展的今天也应该有符合时代要求的标准。因此,要想将中华传统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界限厘清,需要坚持以下原则:符合全人类共同价值;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有助于丰富人的精神世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在厘清上述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便可以更好地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理解中华文明何以具有突出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以及和平性等众多特征。但如何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适应中国现代化发展的要求,仍然是需要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在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中国,如何既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又继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就成了古老中国在走向现代化的道路上绕不开的一个命题。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如何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问题给出了答案。但是这一过程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在对待中华传统文化方面也曾出现过分歧,如“文化大革命”期间传统文化遭到了冲击,改革开放后又受到了西方社会思潮的影响。要想在新的文化创造、创新中避免出现以上问题,就需要处理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以及中国式现代化实践之间的关系。
显然,要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只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还不够,还需要理解马克思主义及其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间的内在关联。马克思主义是由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创立的,经由列宁、毛泽东等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的发展而形成的关于人类社会发展和全人类解放的学说。但马克思主义并不是封闭的教条,恩格斯曾深刻地指出:“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11]因此,马克思主义是开放的理论,必须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这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基础,也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基础。在此基础上,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间存在契合,这种契合不是停留在某些字句含义的相近,而是其文化气质的相近,无论是对人类社会的理想目标还是对实现目标的方法,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间都不谋而合。具体说来,马克思主义所要实现的共产主义社会和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大同社会都展现了对人类美好社会的向往,并且都强调要“躬行”,这是文化精神的契合,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真正能够相结合的基点。因此,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是生搬硬套也不能生搬硬套,而是要顺其自然并从其内在精神中找寻共通之处,进而进行创新性发展,才能达到互相成就的效果。将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打开新的文化创新空间,是社会主义中国进行新的文化创造的必由之路。
此外,文化交流互鉴也是进行文化创造的重要途径。回望过去,历史和实践已经证明,闭关锁国、故步自封只会造成文化的落后,并且,中华文化之所以博大精深,就是因为中华文化自古以来便是在不断交流融合之中得以形成、发展的。习近平指出:“中华文明是在同其他文明不断交流互鉴中形成的开放体系。从历史上的佛教东传、‘伊儒会通’,到近代以来的‘西学东渐’、新文化运动、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传入中国,再到改革开放以来全方位对外开放,中华文明始终在兼收并蓄中历久弥新。”[12]放眼当下,经济全球化推动了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融合,促进了新的文化的生成。而互联网则为不同民族、不同语言、不同地区的人们进行文化交流搭建了平台。在此基础上,不同民族间的文化交流融合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而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在这种文化交流过程中,文明之间的相互理解更加深刻,文化发展中的“他者文化”元素促进了各民族文化的创新发展。以龙文化为例,东方的龙象征着吉祥、权力,而西方的龙却象征邪恶。此前,龙在英文中统称为dragon,这不免会使不了解中国文化的人对中国的龙文化产生误解。现在中国龙有了专属的翻译loong,从而与西方龙区别开来。这不仅意味着在文化交流的过程中,中西方文化之间相互理解的加深,同时,“他者文化”中新的专属中华民族的文化创造,更意味着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彰显。面向未来,必须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遵循文化发展的规律,“坚持开放包容,认真鉴别、合理吸收一切人类优秀文明成果,达到‘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在不忘本来、吸收外来中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13]。唯有如此,才能使自身的文化创造更加繁荣,才能进一步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
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现代化发展过程中,尽管走了弯路,但总体上通过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现代化发展道路,使中国在短时间内极大地提高了社会生产力,实现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伟大跨越,并迈向了强起来的伟大征程,为文化主体的培育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只有民族独立,才有民族文化和民族文化的主体以及民族文化的主体性;只有民族自强,才能不断巩固民族文化的主体性。未来必须坚持面向现代化,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现代化发展,不断提高国民教育水平,以更加自觉的姿态培育新的文化主体。新的文化创造是文化客体的活力之源,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为文化创造打开了新的空间。但仅限于此仍然是不够的,在全球化发展的今天,必须坚持面向世界的胸怀,吸收借鉴一切有益的人类文明成果,为新的文化创造不断提供养料,推动文化事业不断迈上新的台阶,实现文化自强。总的说来,要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就必须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其中的文化主体和文化客体,在实践中促进新的文化主体和文化客体的生成,在发展中实现新的文化主体和文化客体的辩证统一,从而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
四、 结语
中华文化主体性作为一个全新的重大理论命题,需要不断地阐释和发展。其中,对中华文化主体性的概念性阐释是基础,如果不将何谓中华文化主体性探究清楚,那么也就不能真正理解为何要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也无法找到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的正确道路。文化主体性的核心要义在于主体即人,文化主体性的彰显在于文化主体对于文化客体的能动性把握,文化主体性的特征是具有实践性。中华文化主体性在当代具体表现为中华文化主体对中华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文化主体性具有实践的特征,因而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在发展变化的过程中既可以弱化,也可以巩固。但中华文化主体性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民族自信、民族复兴以及文化创新,所以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的过程中,必须不断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要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必须紧扣促进文化主体性发展变化的核心部分,即文化主体和文化客体。历史和实践证明,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发展,为文化主体的不断生成提供了制度保障、奠定了物质基础,促进了中华文化主体的发展壮大。进行新的文化创造,则是丰富和发展文化客体的根本方法,中华文化在新时代的发展既要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又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既要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也要吸收借鉴一切有益的人类文明成果,在兼收并蓄中创造新的文明成果。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当前仍然需要在理论上不断澄明其内涵和外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切实可行的实践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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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 37(4):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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