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公积金贷款放大招了!

楼市   2024-11-02 14:54   广西  


11月1日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的公告。"


本次调整的几个要点如下:

一、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由原来按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共有人可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3.5倍加上自申请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限止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按贷款当时缴存标准)的0.5倍计算调整为:按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共有人可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3.5倍加上自申请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止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按贷款当时缴存标准)核定可贷额度。

二、申请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自申请贷款时往前追溯一年内其租赁住房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纳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关联计算贷款额度。

三、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连续三个月达到或超过90%后,恢复使用本次调整前的计算公式

这次调整和之前相比有什么利好,大居简单的归纳了下:

1.之前的计算公式中"0.5倍计算" 删除之前减半的计算方式提高到1申请人可贷款额度明显提高。

2.申请首套公积金的个人住房贷款的年内使用公积金租赁住房的额度可纳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关联计算贷款额度。

那么此次调整后计算出来的贷款额度和调整前比会相差多少呢?

举个例子:张先生(单身)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月缴存额为800元,公积金账户余额50000元,距法定退休还有30年。

按调整前公式计算为:
800×12×30×0.5+50000×3.5=319000(元)

按调整后公式计算为:
800×12×30+50000×3.5=463000(元)

若张先生申请的是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贷款时往前追溯一年内张先生租房提取过10000元,则按调整后公式计算为:
800×12×30+(50000+10000)×3.5=49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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