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折旧的固定资产因为质量退货该如何财税处理?
用了2年的固定资产由于质量问题退货了,已经开了红字发票,账上怎么处理比较好呢?如果把固定资产和折旧都冲回,还得涉及到改往年的汇算报表,可以按销售固定资产走吗?
解答:
由于用了2年的固定资产由于质量问题而全额退货,销售方相当于以两年的折旧费作为了赔偿。
会计核算的“固定资产”因退货而退出本企业,会计核算应予以终止确认,即会计核算需要同时冲减“固定资产”与“累计折旧”,对于二者之间的差额,是销售方的赔偿应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
退回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都不需要按照固定资产销售处理。
理由: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都应反映真实的经济业务。
固定资产购进并使用的2年期间,企业按规定计提折旧并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都是符合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的,因此,在固定资产因质量问题而退货时,不需要更正前2年的会计报表,也不需要做企业所得税的更正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