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简易计税变更为一般计税需要补税该如何账务处理呢?
问题详情:以前生产碎石采用简易计税,现在税务说不合规需要改为一般计税,补了40万增值税进成本合理吗?现在把以前的进项可抵扣,财务怎么做账?
解答:
暂且不讨论税务局的处理是否符合规定,如果仅讨论会计处理的话,应按照《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国税发[1988]44号)规定:
“增值税检查调帐方法:增值税检查后的帐务调整,应设立‘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帐户。凡检查后应调减帐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凡检查后应调增帐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贷记有关科目;全部调帐事项入帐后,应结出本帐户的余额,并对该余额进行处理:
1、若余额在借方,全部视同留抵进项税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本科目。
2、若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帐户无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科目。
3、若本帐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帐户有借方余额且等于或大于这个贷方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
4、若本帐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帐户有借方余额但小于这个贷方余额,应将这两个帐户的余额冲出,其差额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上述帐务调整应按纳税期逐期进行。”
第一步:恢复以前的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调增进项税额)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第二步:调增销项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调增销项税额)
说明:上述调增的销项税额,按照一般计税与简易计税的差额调增。
第三步:经过前述两步调整后,“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余额在贷方,应做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结平)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应补税金额)
实际补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第四步: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需要结平“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1.转为一般计税后,不含税收入金额减少,导致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理应更正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盈利企业应少缴企业所得税,可申请退还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调整对留存收益的影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法定公积金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结平)
(二)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将调整分录中的“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直接在当月按照正常结转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