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支付的预收账款多久可以转为营业外收入?
公司2023年1月收到客户一笔预付款后,客户于23年6取消了合作但未申请退款,公司也联系不到客户,这笔钱是否可以转为营业外收入?转为营业外还需要经过什么法定的程序?是否可以在账上长期挂着?长期挂账有什么风险?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这一规定适用于包括货款支付在内的各种民事法律关系,除非法律另有特殊规定。因此,如果因为预付货款导致的经济纠纷,其诉讼时效通常也是三年。
虽然按照提问描述,收取预收款的一方无法联系到对方,但是通常情况下对方也不会主动以书面的形式申明放弃该笔预付款,因此,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对方依然可能通过诉讼的途径来索取该预付款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的“谨慎性原则”,应在债权方主动放弃或者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后,或者有证据证明对方已经注销的,才应将无法支付的债权转入“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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