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会送给观众的伴手礼该如何处理增值税?
解答:
演唱会送观众的伴手礼,与餐馆送给客人的啤酒、瓜子等,性质上是一样的,都不是“无偿”赠送。
依照增值税规定,无偿赠送货物给其他人的,需要视同销售。对于不属于“无偿”赠送的,各地税务局都有过类似的解答,是不需要作为视同销售的。
演唱会送观众的伴手礼,与餐馆送给客人的啤酒、瓜子等,都属于其服务成本的组成部分,应作为营业成本处理,取得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按规定抵扣的。
解答:
演唱会送观众的伴手礼,与餐馆送给客人的啤酒、瓜子等,性质上是一样的,都不是“无偿”赠送。
依照增值税规定,无偿赠送货物给其他人的,需要视同销售。对于不属于“无偿”赠送的,各地税务局都有过类似的解答,是不需要作为视同销售的。
演唱会送观众的伴手礼,与餐馆送给客人的啤酒、瓜子等,都属于其服务成本的组成部分,应作为营业成本处理,取得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按规定抵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