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事关千千万万家庭幸福安康。近年来,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检察职能,以“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模式为路径,倾力打造“商山细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凝聚社会力量,形成保护合力,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坚持宽严相济,保护合法权益。坚持“最低限度容忍、最高限度保护”原则,以“零容忍”态度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强奸、组织强迫卖淫等严重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01人,起诉111人,有力震慑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按照“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紧密结合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政策,对未成年人轻微犯罪免予刑事处罚,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去年以来,对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的4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帮助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
商洛市“未检+慈善”慰问涉案困境未成年人新春行活动
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环境。坚持把普法宣传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由85名政治素质过硬、法律基础扎实、授课经验丰富并热心法治宣传教育的“法治副校长”组建普法宣讲团。因校制宜,根据学生年龄类别、学校环境氛围和法治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两卡”(电话卡、银行卡)安全、网络安全、禁毒等普法教育。丰富授课形式,采用以案释法、互动游戏等方式让法治课变得轻松活泼。去年以来,共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120场次,受众人数5万余人,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为在校学生、城乡群众及儿童创造了良好的学法、知法、守法环境。
保护未成年人,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下一步,商洛市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深刻把握新时代未检工作新内涵、新趋势、新特点,持续改革创新,统筹开展打击犯罪、犯罪预防、司法保护、法律监督和社会治理工作,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构建和谐稳定社会贡献检察力量。
资料来源:《商洛改革动态》2024年第17期
图片来源:市检察院
责任编辑:任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