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五毒”之害之烈至此哉!

文摘   2024-11-05 11:27   浙江  

传统“五毒”之害之烈至此哉!

 

    孟子说:“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意思是说,人与禽兽的差距是极小的。

    诗人朋友丛小桦有诗云:“野兽出没的地方/人迹罕至”。意思是说,当兽性出没时,人性就没有了。

 

    中国传统社会的“五常”是“仁”“义”“礼”“智”“信”。这“五常”是人性。但这“五常”很多时候被“五毒”所代替。

    哪“五毒”?“……”“强奸”“乡愿”“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这“五毒”在不同时期表现差异极大。

在今天的表现怎么样呢?极其突出,为害极深广极惨烈!

 

我童年在文革中度过。现在回想一下,文革对我们边远山村传统“五常”的破坏是很大的,但并没有完全“铲除”。但这些年每回一趟老家,就会有很长时间的难过。为什么?因为传统的“五常”逐步地逐步地消亡了,被“……”“强奸”“乡愿”“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取代了。

 

古人讲,“失礼求诸野”。

我一直将我老家那样边远的山村看作可“求诸野”的“野”地。但现在,这块“野”地已经消亡。

 

“五毒”之一:“……”。

这个就不展开了。

 

“五毒”之二:“强奸”。

这有两个表现,肉体强奸与精神强奸。

前者这些年愈演愈烈,几乎每天都在上演。“铁链女”何止江苏丰县一个?这两天曝出的湖南桃源女大学生被囚黑屋五年遭强暴事,也只是浮出水面的又一例。谁又能说江西万年的李佩霞不是另一类“铁链女”呢?

精神强奸则是更深广事,这很复杂,就不多说了。只问一句:数学天才姜萍是不是这样的受害者?

 

“五毒”之三:乡愿。

什么是“乡愿”?无原则,只有私利;无担当,只有私利。这样的人,貌似谨厚,而实则伪善。

愈乡愿,愈伪善;愈乡愿,愈奸诈;愈乡愿,愈自私;极乡愿,极自私。极乡愿者,往往举世誉之。这样的人,天下好处无一处不取之有道,天下坏处无一处不避之有方;天下好事无一事不与己有关,天下坏事无一事与己有关。这样的人,往往自我感觉极良好。特别是那些不懂何为乡愿却极乡愿者,无知者无畏,往往在各种场合将自我的良好感觉展演得淋漓尽致;更可怕的是,那种极懂乡愿者,以践行乡愿来掩饰乡愿,以高度清醒的欺世之术来欺世盗名,盗得大名。

当然也有言:举世誉之而未必乡愿。也就是说举世誉之之人,也有不乡愿者,那是真君子。但这样的人是极少的。今天还有吗?基本没有了。唯乡愿遍地。

大家可以看看身边,看看自己,有谁不乡愿?尤其是话语权大的人,更是最乡愿!

孔子说过:“乡愿,德之贼也。”

孔子是我极崇拜的伟大人物。他真是把人世看穿了。

 

“五毒”之四: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为财死”在今天的表现是极普遍的。

10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了今年1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根据通报,今年1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4.2万件,其中 立案省部级干部58人、厅局级干部3263人、县处级干部2.6万人、乡科级干部8.9万人;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7.7万人(据了解,在该项上被立案的人数已超过2023年全年)。处分58.9万人,其中党纪处分46.1万人、政务处分17万人;处分省部级干部53人,厅局级干部2779人,县处级干部2.1万人,乡科级干部7.4万人,一般干部8.4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40.7万人。

这些被立案、处分的人事,绝大多数是“为财死”的贪腐事。

上行下效。为官者如此普遍地“为财死”,为民者岂能不从之?

 

这里“分享”一张网上传播甚广的“警钟”图片,告诉我们:我们正在以“害命”的方式“为财死”。

“五毒”之五: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人本质上是自私的动物,“为己”是其最本性。

传统社会倡导“仁”“义”“礼”“智”“信”,将人导向社会,导向家族,导向家国,就是控制“为己”性,控制“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现在,传统的“仁”“义”“礼”“智”“信”没有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就失去了控制,就成了跳出潘多拉盒子的贪婪”厉鬼,反制着人的灵魂,使其成为唯自私自利者。

当下的“无处不卷”,即是一个极好的证明。

前几天写了一篇《从“无为而治”到“无处不卷”》,有朋友问,好学校也很卷吗?这是一个不需要回答的问题,因为是一个不言而喻的问题。这里我可以说,越是好的学校,越是卷得凶残!从清华北大卷“状元”始,层层往下,层层席卷!

无论是哪里的卷,推到根底,就是一个“为己”!

 

传统“五毒”之害之烈至此哉!

“为己”而卷,“为财”而死,“乡愿”而伪善,“强奸”而禽兽,“……”而“……”,正成为我们的基本生态。

诗自远方来
一位语文特级教师的读写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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