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速递80 | 环境处罚对企业生产率的溢出效应研究

创业   2024-09-14 13:34   北京  

这是我们分享的第80篇论文。本期和大家分享的论文是《环境处罚对企业生产率的溢出效应研究文章发表于《金融研究》2024年第2期,作者为王正位(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朱怡哲(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张弘(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


关键词:环境处罚;溢出效应;生产率;绿色创新


文章摘要

作者以中国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发现环境处罚会降低未受罚企业的生产率水平,这一结果具有统计显著性和经济显著性。具体地,环境处罚显著提升未受罚企业的绿色创新程度,从而降低企业生产率。这可能是由于绿色创新短期内不具有盈利性,一方面绿色创新成果转化推广具有不确定性,另一方面绿色创新可能挤出其它盈利活动。作者的研究不仅丰富了环境规制相关文献,也有助于全面理解中国的环境处罚政策效果。


文章导读

在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导下,“十三五”期间“绿色发展”首次被纳入国家五年规划,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进入新发展阶段,“十四五”规划依然明确需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绿色成为当代中国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在现阶段的环境规制体系中,环境行政处罚是最为基础的手段(谭冰霖,2018),已有研究主要关注了环境处罚对受罚企业的影响(方颖和郭俊杰,2018),较少探讨环境处罚对未受罚企业的影响。


事实上,由于政府监管资源存在局限性和信息不对称性,环境处罚的目的不仅仅在于处罚少数几家环境违法违规企业,而是要做到“罚教结合”,引导和教育违法者以及更多企业自觉守法。在此背景下,作者利用企业级别的环境处罚数据研究了环境处罚在同一城市及行业类别范围内的溢出效应。


研究设计

1.样本选择与数据处理

作者主要使用的环境处罚数据来自秩鼎公司(QuantData),数据信息包括:(1)受罚上市公司基本信息,如股票代码、公司全称与简称;(2)环境处罚信息来源,如处罚披露方名称、对应处罚公示的网页链接;(3)环境处罚基本信息,如处罚机关名称、处罚日期、处罚事件发生地点、处罚类型以及罚款金额等。上市公司基本特征、财务与治理数据均来源于CSMAR、CNRDS与Wind数据库,并且作者对各数据库的数据进行比对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在样本选择上,作者选取了2009-2020年中国A股主板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并对初始数据进行如下处理:剔除金融行业、ST/PT类、退市、上市不足一年以及关键变量缺失的样本。此外,由于作者关注的是环境处罚在同一城市及行业类别范围内的溢出效应,因此作者需要同一城市和同一行业类别中至少存在两个公司样本点并且剔除了自身受到环境处罚的公司。最终,作者得到包含2513家上市公司共18293个“公司-年度”观测值的基准样本。


2.变量定义

(1)被解释变量:企业生产率

作者以企业全要素生产率(TFP)刻画上市公司的生产率水平。借鉴已有研究(鲁晓东和连玉君,2012;杨汝岱,2015;He et al.,2020),作者采用OP法和LP法估计的全要素生产率作为企业生产率的代理变量。


(2)核心解释变量:环境处罚强度

作者选取同城同类行业中的企业作为同伴企业,在基准回归中以同伴企业中受到环境处罚的企业数量度量环境处罚强度。在稳健性检验中,作者还选取了同伴企业是否受到当地环境处罚的虚拟变量、同伴企业受到当地环境处罚的罚单数量以及同伴企业受到的罚款金额等三个指标作为环境处罚强度的替代性指标。


(3)控制变量

作者还控制了公司财务与治理层面的一系列变量:财务指标包括股票收益、股票波动率、上市年限、企业规模、资产负债率、现金持有率、无形资产占比、销售增长率以及资本性支出;治理指标包括董事会规模、董事会独立性以及股权集中度。此外,作者将核心解释变量与控制变量均滞后一期,并且同时控制了公司固定效应与年份固定效应。


实证结果分析

1.基准回归结果

作者通过基准回归发现,环境处罚强度将显著降低未受到处罚公司的生产率水平。具体而言,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条件下,环境处罚强度增加1%,上市公司的全要素生产率将减少0.03%。


2.稳健性检验

作者利用三种方法进行了稳健性检验:第一,更换了环境处罚的度量方法;第二,更换企业生产率的度量指标;第三,更换回归样本的区间跨度。三种方法的实证结果均与基准回归结果保持一致。


3.影响机制分析

在影响机制方面,作者进行了如下方面的探讨:第一,作者以绿色专利申请数度量企业绿色创新程度,发现环境处罚能显著提升未受罚企业的绿色创新水平,并且环境处罚对企业生产率的抑制效应在进行绿色创新的企业中更为显著;第二,细分专利类型来看,作者发现环境处罚主要驱动企业独立申请绿色发明专利,对于联合申请绿色发明专利的促进效应并不显著,说明环境处罚主要促进企业进行实质性绿色创新活动;第三,环境处罚对于实质性绿色创新的促进作用会显著降低企业的盈利水平。


研究小结

环境处罚作为环境规制的重要手段之一,其实际经济后果密切关系着生态环境治理的效果。作者聚焦于研究环境处罚对未受罚企业生产率的溢出性影响,发现环境处罚显著降低未受罚企业生产率。进一步地,作者讨论了绿色创新机制如何在其中发挥作用,发现环境处罚显著增加未受罚企业绿色创新程度,且环境处罚对生产率的负向溢出影响在开展绿色创新的企业中更为显著。此外,作者还从绿色创新成果转化推广前景及企业投入产出的角度进行检验,围绕绿色创新的短期非营利性提供了补充证据。


参考文献:

方颖、郭俊杰,2018,中国环境信息披露政策是否有效:基于资本市场反应的研究,经济研究,(10):158-174.

鲁晓东、连玉君,2012,中国工业企业全要素生产率估计:1999-2007,经济学(季刊),(2):541-558.

谭冰霖,2018,环境行政处罚规制功能之补强,法学研究,(4):151-170.

杨汝岱,2015,中国制造业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研究,经济研究,(2):61-74.

He, G., Wang, S., and Zhang, B., 2020. Watering down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in China,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135(4), 2135-2185.



文字:王晨宇

编辑:李嘉欣

责编:孙子谋

审核:  屈源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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