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之道在于如何处理喜欢与讨厌。有过工作经验的人都知道,一个单位一家企业,提拔人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虽然自己无所谓提拔或不提拔,但谁成为那个被提拔的人,与自己的利益息息相关。如果提拔的是一个自己不喜欢甚至很讨厌的人,那么以后的工作就很难展开,恐怕就只能走人了。
所以提拔谁,或者谁会获得晋升,大家都会很注意。如果发现有可能提拔的那个人,自己确实不喜欢,甚至很厌恶,那就会想办法阻止这件事的发生,阻止的方法也很简单,只要不提拔那个人,提拔谁都可以,哪怕取代他获得提拔的人,既无能力也无操守,但总比提拔自己讨厌的人要好一些。
我说这个原理,针对的是美国的总统大选。许多人以为美国总统候选人获得的选票,是喜欢他的人投给他的,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任何候选人都没有那么强大的魅力,不可能吸引这么多人投票给他,有时候投票给一个人,不是因为喜欢,而恰恰是因为不喜欢,也就是说投票给一个人,是因为非常不喜欢另外一个人,通过这种方式阻止不喜欢的人当选。
美国选民有投票自由,但那自由是有限的,可以投赞成票,但不可以投反对票,如果一定要投反对票,那就投票给不喜欢的那个人的对手,或者索性不投票,远离政治回归自然。这样的人通常被称为中立选民,中立选民的人数是很庞大的,我认识的一个旧金山华裔,就是中立选民,两边的候选人都不喜欢,不喜欢他们的政纲,也不喜欢个人作派,于是投票给第三者,而第三者虽然优秀,但名气并不大,参选只是为了刷存在感。
也正因为如此,候选人的竞选活动,有时会显得很滑稽,比如为了拉拢选民,拼命为自己评功摆好,以为这样能赢得好感,其实没什么用,经过长期的造势,阅读各种资料,选民想投票给谁,一般都想好了,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是轻易能改变的。双方的选票已基本锁定,叫铁仓。除非发生惊天大事才会改变,比如当年陈水扁的那一枪。
与其自吹自擂,不如抹黑对方。说的具体些,一个人如果不喜欢川普,甚至讨厌他,那么就会千方百计阻止他当选,阻止的方法是投票给川普的对手,无论那对手是谁,遇到这样的选民,不管川普怎样抹黑哈里斯,人家都会投给哈里斯,甚至正眼都不瞧哈里斯,看都不想看一眼,但依然投票给她,因为他想投的未必是哈里斯,也可能是杰克或约翰,只要是川普的对手就行。
同样的道理,一个人如果不喜欢哈里斯,非常不愿意看到她当选,那么无论如何抹黑川普,那人都一定会投给她的对手,不管那个人是川普,吉普还是别什么的普,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不让哈里斯当选。讨厌一个人,会投票给另一个人,两害相权取其轻,这种招数谈不上有多高超,但至少是文明的,总要比直接干掉更文明些。
有人认为候选人的努力,主要针对的是中立选民,其实中立选民往往是最有原则的,并不会轻易摇摆。比如肯尼迪家族的小肯尼迪,原来是民主党这边的,忽然决定投向川普,他确实拥有几万甚至十几万选民的支持,但那些选民不会因为他的转向,转而去投川普,他们很可能成为中立选民,不会轻易放弃自己的政治理念,由民主党人轻易变成共和党人。
如今美国的选民,两党都不喜欢者大有人在,政坛上毕竟缺少令人信服的大政治家。当两党候选人的主张,都与自己的人生信念不符,不介入也不失为一种理性的选择,能在党同伐异的黯淡时代保持中立,这样的人堪称天选之人。由此看来,想在美国当总统,最重要的并不是得到选民的喜欢,而是尽可能避免让选民讨厌,这是很管用的选举之道。
那边没有景仰,也没有崇拜,政治家只要不让别人生厌,遇上这么重要的事,人家都不会反对,而一旦让人生厌,那么不管他怎样努力,都很难改变别人的厌恶,至于想把厌恶变成喜欢,那就更难了。所以在政治生活中,喜欢还是不喜欢,真的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讨厌还是不讨厌,只要做到不讨厌,就已经是很大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