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老师说毕论选题要有创新性,我不是很理解何为创新性
来源:狮心阁-知识星球
提问
匿名用户 提问:最近开始写本科毕业论文了,老师说选题要有创新性。我不是很理解何为创新性,是没人写过这个题目吗(我觉得不可能),还是在a说b说之外我提出c说(这种似乎是牧哥讲的拓展学科边界,重建体系),我自觉难以实现。我可以接受自己达不到创新性,但我希望自己的写作过程是有激情的,以及最后的成果是三年后回看可以觉得差强人意的。那么首先在选题这步牧哥有什么建议吗?
鼠鼠:本科生写没人写过的题目,能不能保证创新性我不知道,但一定能保证答辩率,哦,我说的是谐音的那个「答辩」。
牧某:确实。
回答
我现在看见这种「选题要有创新性」的要求就来气,因为这很不合理。原因有二,下分述之:
其一,无论是有效的学术训练,还是优质的资源供给,在今天的中国高校里,都是普遍缺失的,这是基本国情。就法学生而言,除非你身处清北人法华这一档院校,有条件跟着至少一位靠谱老师,通过进入到某个校园小生境里(如各类读书小组、鉴定式研究小组,里面有已经学明白了的老人手把手帮传带新人),积累有效的训练时长,切实提升自己的学术能力,进而在四年之内完成智识资源和学术技能的原始积累,在此基础上,有可能尝试发掘出某个能突破的创新点。否则,对于广大院校的普通学子而言,这四年按部就班读下来,收获还不如多刷几遍机构法考视频来得多。马工程+大水课,投喂四年智力泔水,多少人快毕业了还没怎么吃过好东西,可能连对知识质量的鉴别力都还不具备,让学生拿头创新?倘若校方无法提供足够资源和学术帮助,至多浑浑噩噩给学生炒四年夹生大锅饭,那么到底哪来的脸让学生「选题要有创新性」?真切实创新了,校方的答辩委员们确定能接得住?
如果要对本科生进行项目式考核,一个更合理的策略是,考核项目应该给学生自由选择的空间,至少包括如下几种选项:
(1)考核文献综述能力。校方给一份白名单(或黑名单),学生在规则内选择一到两本大部头,按要求在DDL之前完成综述,并进行pre(提炼作者的问题意识——梳理作者的论证思路和推导过程——总结作者对各类争点问题的答案——其他)。如果能做到,那么就可以断定,这个学生已经具备基础学术能力了,他知道怎么做学问,有资格在高校系统内晋升为正式的研究生了。文献综述能力是可以通过有效训练而获得的,而且也只有到了这一步,才是学生有能力去认真写原创性论文的时候。
夏师:我对研究生的训练都是文献综述和判决整理。
牧某:正确的。
(2)考核外语能力。无论是德语文献、日语文献、英语文献、法语文献,还是别的什么语言专业文献都行。允许使用辞典这种工具,但禁止用智能设备翻译,校方安排待译素材(如德民的评注条款),发下去之后学生就坐那翻吧,能翻出来,还不出错(除了对句段的翻译,还要写翻译句段的详细依据),那就说明学生已经具备直接阅读一手文献的语言能力了,同样有资格晋升为正式研究生,应予毕业。
(3)考核实务能力。要求学生拿出优质单位的实习经历证明(门槛应该高设,最好出一份明确的白名单),或者校方摇人,让实务界有公信力的前辈带着过案子,如果学生有本事把案件处理好,哪怕不晋升为正式研究生,学术研究能力不拔尖,这个学生也配拿毕业证书了。
(4)过了法考,拿到了法考证。在大学被降格为一种新型教育衙门的基本国情下,司法部的章比法学院的章更权威,过了法考的学生,应该直接获得毕业资格。
而如我们所知,以上这些更合理的考核方案,在今天没有成为写「选题要有创新性」之论文的替代选项,那就是高校管理层既要又要了。
其二,法学(法教义学)不比其他学科,保守才是法学(法教义学)的美德,体系化同时意味着保守化,创新的前提是已经掌握了整个体系,然后再进行修补或局部改进,在没读那么多书之前瞎搞创新,结局多半是暴毙。不去想办法考察学生对教义学体系的掌握情况,而是舍本逐末,把「选题要有创新性」作为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要求,多少有点幽默了。
所以提问人说的「不是很理解何为创新性,有价值的新题目不可能没人写过,自己也没能力提出新学说」这种情况,实在是太正常了,因为这就不是对普通本科生的合理要求。
注:再次强调,绝不能把我当成参考对象,我是以完全牺牲教义学训练和绩点为代价,花了四年自由阅读写作,才在法学基本原理层面(这已经不是法学,而是法理学领域了),实现了些许创新和突破的,这种极端个例没有任何可复制性,绝无可能成为制度设计的基础。
一如提问人所言:「我可以接受自己达不到创新性,但我希望自己的写作过程是有激情的,以及最后的成果是三年后回看可以觉得差强人意的」。那么在选题上,我的建议也很简单:
(1)找一个切实触动过你的领域去写。学术最深沉的动力通常是两种,一则对世界的好奇和追问之的攀登,二则对创痛的直视与理解之的努力。前者是与神对垒,后者是和深渊互相凝视。譬如,经受过背叛的人,天然更适合研究信任危机问题;经历过校园欺凌的人,就更适合进行相关特种预防的犯罪学研究,或是相关保安处分的刑法学研究;有过家族企业生存经历的人,去写商法或税法的论文必然有优势;有从政走仕途的强烈信念者,更容易知道在公法学分支里找落脚点。而提问人的生命体验几何,能够诱导出何种链接自我的问题意识,就不是他人所能代为回答的了。
鼠鼠:就算是富N代,一般来说也是到了一定年龄之后才进入家族产业吧,能满足这个条件的人是不是太少了点?
牧某:我也说了是「有优势」,不是「只有他们配写」。毕竟普通人没碰过几张大额发票,也缺乏法人实体的纯熟操作经验。不在那个位置上,很多信息就是接触不到,激情不会凭空燃起。写不好,不推荐写。这个就和你连赛车都没碰过就让你写赛车操作论文一样,没法写,纯纯赶鸭子上架。
鼠鼠:或者换个问法吧,因为我也确实是不了解,你觉得你能写商法税法领域的论文吗?
牧某:我不能写,写不了。如果我实操一个法人,操作三年,我就能写了。因为我已经上手过了,活生生的问题意识已经被现实逼出来了,我现在写不了,没这个生命体验支撑,也没有这个生活经验诱发问题意识。
(2)找一个你已经持续读了有一段时间,而且积累了部分成果(无论是笔记、书评还是什么别的形态都无所谓)的领域去写,因为这个选题你已经有基础了,从一到一百,往往比从零到一更轻松,因为在思路已经清晰的时候,工作难度可以被还原为量的,而非质的。
以上。
张半残
民法方向的话,本科论文如果允许写法条评注,可以考虑围绕某个规范/规范群来评注,阐释其规范目的、构成要件、法律效果、证明责任。这个很锻炼人的。
如果非要说创新,那么,创新也有不同的层次:包括观点的创新,也包括方法、论据、论证的创新。为证明某一观点而采用了不同的实证材料、论证方法,那也属于创新了。
比如代位权的法律效果,很难在【入库规则】和【直接清偿规则】之外提出第三种观点。但可以为了论证直接清偿规则更合理,在「更有利于保护、激励债权人」等经典理由之外,选取新的案例、理由来论证,这也是不错的创新。
对话
鼠鼠:感觉上半篇的(1)和(2)都是对文献的处理能力啊,可以只具备一个吗?
牧某:可以,具备任一对本科毕业要求都够了。
鼠鼠:还有就是这样的考核方式,基本直接略过了搜索文献的过程,你给我一篇现成的我能看得懂,但是你提出一个问题之后我根本不知道或者找不到对应的优质文献,在实际应用能力的时候不就是第一道坎吗?
牧某:有道理,这个方案还可以继续优化,你这个补充好,应该是校方(考核方)给出问题,让受验人自己找文献,校方对过程进行监管,并提供必要的资源供给(如数据库和图书馆)。
水豚:(3)的话,很多好单位/律所不是因为你牛逼所以可以去实习,而是因为有个好爹,这里的意思岂不是有个好爹就能毕业?
牧某:要么有个好爹,给你买好车队,要么自己是优秀驾驶员,能把破车开上天。承认社会现实,尊重客观规律,有多大屁股穿多大裤衩,没资源也没本事的,就别用这个选项了。
鼠鼠:但是把这种隐性规则摆到台面上说,感觉会激化学生群体间的矛盾,而且在价值导向上有违教育初衷。就算现实毋庸置疑是这样,教育可以是这样吗?我们对孩子们的理想是这样吗?可能我还在天真没有完全泯灭的年纪。
牧某:难道把大学生当成中学生,放在人工无菌室里继续规训,等临近毕业了再一脚踹进社会大染缸就是更好的选项吗?一个好的世界,是要给弱者尊严和面包,给强者自由与荣耀,而不是用教育行政的强力,摁出一个扁平的群体。更何况,通过制度设计,高校起码还能给品学兼优的穷学生多分点资源,你真是优秀驾驶员,自己家里没车队,学校也可以想办法给你试车的机会。
鼠鼠:也许恰恰相反,世界从来没有一刻是无菌室过。中学,小学,乃至幼儿园。唉,想到很多,算了。(牧某:制度设计的预期蓝图和实然环境当然是两码事。)
水豚:走这条路和毕业是两码事,法学毕业不等同于要做法律行业的工作,你这里讨论的是一个法学本科生毕业的基本标准。
牧某:法学毕业当然不等同于要做法律行业的工作,但是今天的法学毕业标准,既不能证明你有能力做法律行业的工作,也不能证明你有能力做学问,那它显然是岔道了。而如果一个学生能够证明:自己能够从事法律职业,或者,自己有能力从事法律学术工作,那么他就应该毕业,两者择一即可。两者择一,那么就分成了两条线,一个是学术线,也就是考核外语能力和文献综述水平;一个是实务线,也就是拿到法考证,或是有明确的硬实习经历。
水豚:行。
鼠鼠:本来我想,水豚的意思是任何专业的毕业条件不应该限制人生规划的条件。但是后来我又想,选择了一个和自己人生规划不符的专业,又转专业无门的话,也就是捏着鼻子硬读或者退学吧。这样看来毕业考核也是一样,捏着鼻子硬考呗。再说了,二十多岁,大部分人的人生规划又能清晰到哪去。
水豚:大多数人十八岁前就是在一个真空的环境生活,要求这样的年轻人为自己的专业选择负责,本来就是一种不负责任。我觉得如果法学要是要有一个基本的本科毕业标准,那就要他掌握基本的法学写作或者研究能力就可以了,如果还要分实务的话,就另划一条跑道,让学校给学生机会在实务中学习和考核。而不是看这个学生的家庭背景。他当然可以有背景,但是这不是他完成了一个法学专业本科生毕业的条件的理由。(鼠鼠:是的。)这个世界就没有绝对的公平可言,如果没有办法消弭高考生对专业之间的信息差,那至少对于法学本科生而言,有一个更加合理的毕业方式,既保证他的基本能力的培养,也给了他这个社会的凭证。
牧某:家庭背景当然不是法学专业本科生毕业的条件,但上了大学的人,当然应该比没上大学的人,在学术层面或实务层面,专业度更高一些,否则对纳税人的税金都没法交代,毕竟宿舍和食堂真的是正经社会主义遗产,这些东西是靠纳税人们供着的。现在的问题不是给学生的压力不够,恰恰相反,是制度化鼓励乱卷,缺乏本应该具备的其他泄压阀,供给端的各类资源又跟不上,结果最后卷出来一团浆糊。我上面给的那些方案,其实就可以按照多给几个泄压阀来理解——考核点有用的东西吧,憋特么让人乱卷了。
鼠鼠:没什么单纯觉得不知道为什么你对大学的宿舍和食堂有很深的怨念……
牧某:因为,食物和住所,是全部尊严的基础。
狮心阁 2024.11.29
粉色鼹鼠 黑洞水豚 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