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地方债发行量创历史新高

财富   2025-01-05 20:58   安徽  

【内容摘要】

2024年地方债发行呈现出七大特征。一是发行规模在上年高基数基础上增加4507亿元至97761亿元,创历史新高。二是用于化债的额度较上年大幅增加16810亿元至33796亿元,反映化债力度加强、各级政府重视程度空前。三是新增地方债发行节奏后置。四是额度分配进一步向经济大省、经济强省倾斜。五是发行期限有所拉长,从上年的13.16年拉长至14.43年。六是发行成本明显下降,平均发行利率从上年的2.92%降至2.26%。七是投向基建领域占比较上年提高6.2个百分点至69.3%,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比例较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至9.8%,对基建投资撬动作用更强。

2025年地方债发行扩容提质。一是扩大新增地方债发行规模。专项债方面,新增限额或为4.5万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6000亿元。一般债方面,新增限额或为7200亿元,与前三年持平。二是强化专项债管理,不断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措施包括扩大专项债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优化专项债项目审核机制、拓宽专项债偿还本息的资金来源等。三是加快地方债发行节奏。

一、2024年地方债发行呈现七大特征

2024年,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回升向好,但同时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是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以及国内有效需求不足、市场主体信心和预期不振、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风险隐患仍然较多。在此背景下,各地用足用好地方债资金,在稳增长、扩内需、化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从地方债发行的实际情况来看,呈现出七大特征。

(一)发行规模创历史新高

2024年,全国共发行地方债97761亿元,在上年高基数基础上增加4507亿元,主因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再融资专项债放量发行;净融资额为67953亿元,比上年增加11347亿元。截至2024年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达473726亿元,比上年增加68058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527874亿元之内。

(二)用于化债的额度大幅提升

2024年,用于化解存量债务风险的地方债共发行33796亿元,较上年大幅增加16810亿元,反映化债力度加强、各级政府重视程度空前。其中,特殊再融资债发行25018亿元,较上年增加11133亿元;特殊新增专项债发行8778亿元,较上年增加5677亿元。从额度分配看,12个化债重点省份发行10603亿元,额度占比从上年的65.7%降至31.4%;江苏、四川、湖南、河南、湖北、山东六个经济大省发行13136亿元,占比从20.7%升至38.9%。

(三)新增地方债发行节奏后置

2024年上半年,由于上年底增发的1万亿元国债加快使用,加之相关部门主要聚焦于增发国债项目的申报和审核,地方债提前批额度下达和项目申报审核的时点较晚,地方债发行一直较为缓慢;进入三季度,为不影响债券资金在年内的使用进度,地方债发行开始提速,10月底前新增额度已经基本发行完毕。

(四)额度分配向经济发达省份集中

2024年,共有6个省份地方债发行规模突破4500亿元,依次是江苏、山东、广东、四川、浙江和河南,合计发行规模达34044亿元,占地方债发行总额的34.8%,比上年高4个百分点。近年来地方债额度分配进一步向经济大省、经济强省倾斜,因为其财政实力相对较强、债务风险相对较低,且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多、融资需求大。

(五)发行期限有所拉长

2024年,地方债平均发行期限14.43年,较上年拉长1.27年。主因用于化解存量债务风险的再融资债发行占比更大,且发行期限从上年的8.56年拉长至17.60年,从而帮助地方缓解短期流动性压力、平滑偿债负担,更好达到“以时间换空间”的目的。此外,新增债发行期限从上年的16.43年缩短至16.05年,用于偿还到期地方债的再融资债发行期限从上年的8.31年拉长至8.39年,均变化不大。

(六)发行成本明显下降

2024年,地方债平均发行利率为 2.26%,较上年下降66bp。在流动性稳健宽松、实体融资需求偏弱、债券供需结构有所失衡的基本逻辑下,“资产荒”演绎深化,地方债发行利率整体呈现单边下行。其中,3年期、5年期、7年期、10年期、15年期、20年期、30年期发行利率分别较上年变动-60bp、-59bp、-59bp、-62bp、-70bp、-70bp、-78bp至1.89%、2.08%、2.24%、2.28%、2.35%、2.40%、2.42%。

(七)对基建投资撬动作用更强

2024年,发行的用于项目建设的新增专项债中,投向基建领域占比为69.3%,较上年高6.2个百分点。细分投向中,市政和园区、铁路&轨交占比显著上升,农林水利、保障性安居工程、农业农村占比下降较多;专项债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为9.8%,较上年高1.8个百分点,但仍远低于30%的比例上限,这主要与专项债券有限的使用范围和对项目收益平衡的要求有关。

二、2025年地方债发行扩容提质

展望2025年,为有效应对困难挑战、巩固经济回稳势头,财政政策取向更加积极,新增地方债发行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同时强化专项债管理,不断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率。

(一)扩大新增地方债发行规模

专项债方面,2025年新增限额或为4.5万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6000亿元。一方面,“十四五”收官和加快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要求下,2025年一大批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将会陆续开工建设,基建项目新增资金需求仍然较高。另一方面,地方政府需扩大专项债券发行规模补充综合财力,用于置换隐性债务、回收闲置存量土地、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等。

一般债方面,2025年新增限额或为7200亿元,与前三年持平。主因近年来地方政府杠杆率上升较快、利息负担加重,加杠杆空间较为有限,而中央政府杠杆率上升幅度不大,目前仍处于国际偏低水平,且相对地方举债成本更低、周期更长,仍有一定的加杠杆空间。因此,近几年新增赤字均由中央承担,地方赤字规模保持不变。

(二)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2024年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六个方面15项政策举措,其中有三点值得关注:

一是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这有利于充分发挥专项债资金撬动投资作用。一方面,在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未纳入“负面清单”的项目均可申请专项债券资金,相当于直接扩大了债券资金使用范围,使地方政府可以储备更多元化的项目;另一方面,在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实行“正面清单”管理,聚焦新质生产力、民生等方向扩围,并将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从25%提高至30%。

二是优化专项债项目审核机制,这有利于增加地方政府自主权和灵活性,提高专项债发行和使用效率。《意见》提出,在江苏、浙江等10个省市和雄安新区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既专项债发行无需再报发改委、财政部审核,而是由试点省份自行安排。对“自审自发”试点地区以外的省份,从原来的“一年一审”改为“常态化申报、按季度审核”,既除了在每年10月底前完成下一年度项目的集中报送之外,还可以在2月底、5月底、8月底前分别完成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和全年项目的补充报送。

三是拓宽专项债偿还本息的资金来源,这有利于防范兑付风险。近些年专项债规模快速攀升,但在项目收益预测虚高、地方卖地收入下滑、经济增长承压行业发展前景变化、项目管理存在问题等多重因素影响下,部分专项债项目收益不及预期,存在偿还风险。为确保专项债到期可以按时还本付息,《意见》提出,允许地方依法分年安排专项债券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以及调度其他项目专项收入、项目单位资金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等偿还。

(三)加快地方债发行节奏

截至2024年12月底,已有14个省份和计划单列市公布了2025年一季度地方债发行计划,规模合计6309亿元,不及上年一季度的计划发行规模8240亿元。其中,四川地方债计划发行量居首位,为1495亿元;重庆、山东紧随其后,计划发行量分别为1011亿元和975亿元。从债券品种看,各地拟发行的地方债涵盖新增一般债、新增专项债、再融资一般债和再融资专项债。

根据国务院要求,要“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为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提供有力支撑。后续地方债发行节奏有望加快,一季度地方债实际发行量或达1.6万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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