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段跃初
2014年9月2日中午,在浙江义乌苏溪的“好日子”自助烧烤店内,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酒精炉爆燃事故. 当时,温州大学读大二的女大学生小倩与校友小庆相约在此聚餐. 用餐过程中,小庆觉得火锅的火不够旺,便起身叫来服务员加火.
服务员小田提来一桶液体酒精,未将酒精炉灭火,也未使用备用酒精炉,直接往燃烧的酒精炉中倒酒精. 瞬间,火舌从桶口喷出,点燃了桌面上的菜,并迅速将对面的小倩整个包裹住,服务员和小庆身上也着了火. 小田手中的桶在冲击力作用下飞向身后,她与小庆条件反射地离开起火桌子,而小倩则挣扎着倒地,痛苦惨叫. 10秒钟后,小庆冲回试图用脱衣灭火,但火势未减. 万幸的是,厨师长及时拿来灭火器扑灭了小倩身上的火,随后120急救车将三人火速送往医院.
小倩的伤势极其严重,全身烧伤面积达85%左右,深二度到三度,并伴有吸入性损伤,气管也被烧坏,情况危急. 她被先后送往义乌复元医院和浙江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医院一度下达病危通知书. 治疗过程中困难重重,仅植皮手术医生就为其做了11次,还出现医院血库A型血告急的情况,好在其同学及众多爱心人士纷纷献血相助.
小庆头部、颈部均为深二度烧伤,主要是救小倩时导致的. 而服务员小田只是右手轻度烧伤,当天包扎治疗后转入普通病房.
事件发生后,火锅店老板赶到医院,为小倩垫付了5万块钱,后来又卖掉房子,赔偿小倩一家30万,但这些赔偿在巨额医药费面前仍是杯水车薪. 各界人士纷纷伸出援手,为小倩捐款100多万. 经过五个月的康复期,12次手术,81次换药后,小倩终于出院回家. 2015年9月8日,小倩回到温州大学继续学习,学校还为她在二楼安排了独立寝室.
从法律层面来看,这起事件涉及多方面责任。首先,火锅店作为经营场所,对顾客的人身安全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其员工的错误操作致使顾客严重烧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火锅店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小倩的巨额医疗费用、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若造成残疾,还需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其次,涉事服务员若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除了可能面临火锅店内部的处分和经济追偿外,还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此外,虽此次事件焦点在服务员操作,但酒精的质量及使用规范等也需排查,若酒精存在质量问题,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或需承担连带责任.
这起事件也为消费者和社会敲响了安全警钟。消费者在外就餐时,对于使用酒精炉等具有危险性的设备,有权要求服务员正确操作,自身也应保持警惕. 社会层面,相关部门需加强餐饮行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餐饮行业协会应制定更严格规范,加大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投入,提高行业整体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总之,这起义乌火锅悲剧警示我们,安全无小事,各方需共同努力,筑牢安全防线,避免类似悲剧重演 。
案例来源:根据真实新闻事件改编,文中女大学生未采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