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0
2
4
《老税数目志碑》
【时间】嘉庆二十年(1815)十月
【地点】河南洛阳潞泽会馆(洛阳民俗博物馆)
【评述】
碑嵌于墙上。碑文20行,满行16字。首行题“老税数目志”,第17至19行字略小于他文。碑文载嘉庆十九(1814)年十一月间,“因梭布税务一案,具禀藩宪诸大人案下”。布政使司指示由河南府查例核议。嘉庆二十年(1815)三月,齐知府谕令“照以奏册完税”;四月,代理布政使琦善批示“如详饬遵”。七月代理知府又“饬提覆讯,仍蒙批饬准”,再次明确梭布铺、绸缎铺每年纳老税银数目,并按春秋二次缴纳,特“砌石记之,以垂不朽”。
在日历中考古丨在时光中惊喜
法制文物日历 | 八月三十一日 · 清 ·《吴县城隍神庙碑记》
法制文物日历 | 八月二十九日 · 清 ·《江苏按察使司严禁地保差仵藉尸图诈碑》
法制文物日历 | 八月二十八日 · 清 ·《孔府重立蠲免差徭碑》
法制文物日历 | 八月二十六日 · 清 ·《韩氏祭义田亩部颁执照碑》
法制文物日历 | 八月二十五日 · 清 ·《韩氏续置义祭田执帖碑》
欢迎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获取更多学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