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男友:我找了17年,在尼龙袋里发现剩下一半的他 | 闻血识凶02

文化   文化   2024-09-05 21:01   北京  


大家好,我是陈拙。


你们肯定听过一个都市传说。

有对夫妻出门买衣服,妻子进了试衣间一直没有出来,后来人们拉开帘子,发现人已经不见了。

又过了很多年,丈夫在街上遇到一个手脚被斩断、舌头被剪掉的女乞丐,惊讶地发现对方一直冲着他流泪,原来是消失在试衣间里的妻子。

当年许多朋友因为这个故事,好多年不敢进试衣间。

我猜,可能是因为试衣间里没监控,又是密闭空间,所以衍生出这样一个都市传说——

人对于不可控环境的不安,成为了故事流传的土壤。

后来我偶然和法医叶闻血聊起这件事,他告诉我,大部分都市传说都一样,是因为人们恐惧某种现象。比如这个故事流传的时间,是监控未广泛应用之前,人消失后可能真的找不到。

他的意思是,在那些年,人们恐惧的不仅是失控的空间,还害怕亲密之人的失联。

“谁知道消失后会遭遇什么呢?那些年发生的怪事可不少。”

他曾办过一个案子,有个年轻人离开自己怀孕的女友出门挣钱,一走就再也没有回来。

17年后,叶闻血和同事们找到了年轻人,严格来说,只找到了“一半”。



刚入行没多久的时候,我就在师父口中听说过,警队中有一个被称为“大熊猫”的职业,每个省基本上只有一个,罕见到没有专业的名称,却非常有名,人们一般叫他们——

 
“刑侦画像师”。

 
我们省唯一一名刑侦画像师姓程,外号“国画家”。他出名的第一起案子是在几十年前,通过颅骨还原画像,破获了一起车祸骗保案。

 
那起案件的受害人,先是从车挡风玻璃飞了出去,头撞到路边,接着又被车辆起火的火势波及,尸体被发现时都快烧成灰了,现场也被大火焚尽。

 
没有痕迹、没有身份,大家都束手无策的时候,程老师拿着破碎焦黑的颅骨研究了半个月,最后拿出了一幅画像,锁定了死者的身份,帮助破了案,也就此打响了刑侦画像的名号。

 
我来警队的时候,程老师已经几乎隐退了,只有师父那一辈的人偶尔提起他的传说。

 
据说他能根据犯罪心理学的侧写,直接画出嫌疑人的长相;看过人戴着口罩的照片,就能画出全脸;拿着走失儿童小时候的照片,就能画出他现在的样子。

 
他还在做一项帮革命烈士寻亲的工作,就是根据烈士的遗骨还原相貌,又根据相貌推断近亲属的样子,最终帮烈士魂归故里。

第一次听到的时候我觉得这简直不是人干的事儿,是开了天眼了。

 
我一直期待能有机会向这位前辈请教,但据说程老师是个“社恐”,没有案子不见人。

直到2020年,因为一起“水井沉尸案”,师父终于答应带我去找程老师求助。

 
这起案子,也许必须请到“国画师”出手,才能画出真相。

 

师父那天敲门的动作都很有特色,“笃,笃笃”,一长两短,过了十几秒没人应,他就直接推门进去了。

 
里面还真有人。一个看起来五十来岁、戴着眼镜、穿着长袖衬衫的男人,正站在办公桌后面画画。

 
这应该就是程老师了,我悄悄打量着他。

 
师父告诉过我,程老师不是刑警出身,之前是美术老师,后来国家调整公安部门,要招一些有文化的人改造队伍,他才来的。

 
程老师整个人看起来不是那种文质彬彬的,而是很有气势,像经过事的大老板。眉间有两道深深的褶,大概是经常皱眉沉思。

 
他的办公桌上堆着几张素描,仔细一看画的不是人,是猴子,笔触非常干净,活灵活现。办公室里也放了很多画板、画纸,墙上挂着几张山水画。怪不得叫“国画师”。

 
看他在画画,师父也没有打扰,站在旁边开始往兜里摸烟,我赶紧把刚顺的打火机还给他。

也没多久,程老师就在纸上勾完了一个大概的颅骨的轮廓,抬起了头,师父顺手把烟一递,他笑着接过去,问师父:“喊我出去耍嘛?”

 
师父说不得,带徒弟见哈世面,然后就把我往前搡,让我把带着的物证箱拿出来。

 
师父和程老师闲聊着,我蹲下身打开一直拎着的箱子,戴上手套,从中取出了一个黑褐色的颅骨。

 
半个月前,有施工队在城郊的一处废弃机井中发现了一个破尼龙袋子,尼龙袋中发现大量人骨,袋子上面写着生产日期:2000年,20年前。

 
我手中的颅骨,就来自那个尼龙袋。

 
当时我刚打开尼龙袋,就发现这具尸骨损毁非常严重。袋子里都是积水带来的藻类,骨头在废水里泡了太久,都变成了黑褐色,加上施工队的暴力挖掘,捞起来的时候都快碎成渣了。

 
经过长期腐蚀的骨头本来就很难提取DNA了,好不容易弄出来后,也没有比上库里的任何失踪人口。

 
这样一来,我们只能从颅骨还原样貌,也就是传说中的“摸骨画皮”。

 
本来这个我也会一点,但这具尸骨损毁得太严重了。光是这个颅骨,面中的左上颌骨、犁骨、筛骨、左鼻骨几乎完全消失了,决定脸型的颧骨也有碎裂。

我拿着骨头画了好几天,还是只有一个大概轮廓,很多可能性都无法排除。最终只能求师父帮我摇人,找到了程老师。
 
看着我手中碎成渣渣的颅骨,程老师蹙起了眉头,盯着看了好一会。

 
我心里打鼓,要是他都拒绝了,这个案子恐怕就得判死刑了。

 
沉吟一会后,程老师只说了一句:“给我一点时间。”

 

知道颅骨复原的可能性极低,我们也不敢把希望全放在程老师一个人身上,各个组都在努力。

 
在把颅骨交给程老师之前,我已经测算过,死者是一名男性,身高在一米七八左右,死的时候应该只有二十来岁,还很年轻。

 
颅骨的枕骨上方两公分的位置有一个洞,是一个标准的钝器伤,从它塌陷的情况来看,应该是生前伤,且可以致命,基本可以判断是个刑事案件。

 
根据颅骨伤口的情况,我们大概还原出,凶器应该是一个单面斧锤,不算是非常常见的家伙。

分尸则用的是砍刀,刀口相对算是干脆利落,嫌疑人很可能有相关经历,或者是相关职业的。

 
拼骨的时候,我们发现袋子里基本没有下肢骨头。应该还有另一袋尸块。时间太久了,找到它的希望非常渺茫,但嫌疑人为什么要分开处理上下两半尸体,就很值得作为一个疑点。

有可能死者的下肢有什么明显特征,比如跛脚、残疾之类的。
 
除此以外,尸骨上有一些比较突兀的断口,怀疑可能是发生过分尸,但也不排除只是自然破损。

 
发现尸体的尼龙袋里没有衣物之类的个人物品,但尼龙袋本身也可以作为一条线索。

这种尼龙袋便宜粗糙,一般是小商户用得比较多,可以侧面推断嫌疑人的家庭条件或案发现场的环境。

 
通过PMI.色谱法,我们可以确认死者死亡大概的时间,也就是取处理后的骨骼样本在色谱仪上,看蓝光紫光的反应强烈度,越亮时间越近。

这样大概可以把死亡时间缩小到2002~2003年两年之间。

 
再根据远抛近埋的规律,可以以发现地点为中心,去排查那两年间所有适龄的失踪人员。

 
第一波进入怀疑视线的有五个人,我花了几天的工夫从破损严重的尸骨中提取出DNA进行比对,但结果都没有比中。

 
我们只能再扩大排查范围。这样一排,花的时间就多了。

转眼一周过去,我突然接到了程老师的电话。他的声音很疲惫,让我去一趟办公室找他,他把还原画像做出来了。

 
真的做出来了?我有些不敢置信,挂下电话赶紧往他那跑。

 
还是那间办公室,一打开门,二手烟的味道熏得我眼睛都有点睁不开。程老师坐在画板前,还在做着最后的调整。

 
画板上是一张年轻的面庞,眼睛不大,脸型偏方,脸有点年轻人那种肉肉的感觉。我甚至在他的目光中看出一点懵懂迷茫的神态。


那么一个破碎黑褐的颅骨,是怎么变成这样一张人像的?

 
程老师没有要解释的意思,看我来了,点了点头就要走,看他眼底都是血丝,估计没少熬夜,可能要去补觉。

 
我还是舍不得这样的机会,假装没看见程老师的动作,指着画像上的鼻子问:“程老师,颅骨的面中都碎成那样了,鼻子是怎么还原出来的?”

 
程老师说,看眼眶、颧骨。

 
眉弓大、颧骨宽,鼻子也不会太小。而且骨头泡了这么久,瘦子的骨质相对疏松,应该会比这更碎,所以这人要么强壮、要么胖,不会太瘦,相应的鼻子也会有肉。

 
之前的颅骨模拟,我画过一个大概的脸型,但和程老师的画像有些不一样,我又向他请教脸型是如何推断的。

 
原来程老师画脸型不仅看颌骨与颧骨,还看牙齿的磨损程度,推断人常用哪边咀嚼,哪边的咬肌更发达,脸就更大。

 
刑侦画像里面的学问实在太深了,可惜我来的不是时候,没几个问题,程老师就想送客了。

 
我是怎么看出来的呢,面对我的问题,他竟然回答了一句:“‘画像’就是要‘画得像’,找对角度,把你脑海中的形象画出来……”

 
这老头,我心里暗暗发笑,识相地收起画离开了。

 
现在更要紧的,是赶紧把程老师不眠不休画出来的这幅画像用到侦察里。我也有些好奇,一个完全没有见过的人,他到底能画得有多像?

 

以前刑侦技术还不够发达的时候,刑侦画像的地位非常高,刑警们会等在程老师的门口,拿到画像后立马拿去复印、大街小巷张贴,像古代的悬赏一样。

 
现在更鼓励科技破案,对于画像的准确度,我们心理信赖,程序上却不能让画像错了、给民众带来困扰的情况出现,所以程老师的画像,仅仅是在系统内部下发到各级单位协查。

 
几天后,有一个地方派出所传回消息,有一位老民警认出这幅画像很像他17年前接到的一起失踪案报警。

失踪人名叫李方明,当时二十来岁,进城务工后和家人失去了联系,家人报警后警方查了一段时间,杳无音讯。

 
当年技术有限,警方也没有留存李方明父母的DNA或是李方明的照片。收到协查后,民警再次找到了李方明家里。

好消息是二老都还在世,坏消息是,家中仅存的李方明的照片早就被霉坏了,根本无法辨认。

 
我们只能抱着有枣没枣打一杆子的心态去采了血。

 
最终DNA结果出来时,我傻眼了。真的比上了,死者就是李方明。

 
从未见过他的程老师,靠着三十年的办案经验一笔一笔地画出了他;只见过他的照片一眼的老民警,记了他17年。这场接力,漫长到几乎奇迹。

 
收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立马给师父发了信息,想请程老师吃饭。上次没有聊够,见识到刑侦画像的神奇之后,我很想当面再学几招。

 
没想到师父告诉我,程老师拒绝了。

看我不解,师父多说了两句:“他不是对你有意见,就是不爱管闲事。”他说程老师年轻的时候也很喜欢跑现场的,后来出了个事,就不愿意出来了。具体出了什么事他不肯告诉我,只说你不懂,画像比这些事简单。

 
这可是摸骨画皮啊,他居然说简单。当时的我只把这视为老前辈自谦的托词。

 
我也以为,确认死者身份后整个案件就会迎刃而解,可现实是,画像给出去好几天后,我们连个怀疑方向都没拿回来。

 
李方明父母虽然悲痛,但就像那个年代的很多父母一样,他们只知道儿子进城打工能挣钱,完全不知道儿子在做什么,不知道儿子具体失联的日期,更不知道他当时在哪。

 
我们再三询问,才找到一个算是有价值的信息:李方明最后一次回家的时候,是带着一个女孩回来的。

 
当时是2003年,李方明是回来和父母商量婚事的。他说女孩已经怀了他的孩子,他们想结婚。

二老对孩子的婚事没什么挑剔的,就是担心家里穷,给不出彩礼。李方明说他会解决,接着就带着女孩匆匆离开了。

 
他们不确定这件事和儿子遇害之间隔了多久,也不知道跟这个女孩有没有关系,只模糊地记得女孩名字叫做刘莱,是虾子镇的。儿子失踪后,他们也尝试过找这个女孩,但没有找到。

 
我们动用户籍系统,却发现整个虾子镇上就没有名叫刘莱的、年纪相近的女性。

 
难道是假名?我们试图找二老描述李莱的样子,再找程老师画像,但可能是因为年纪大了,对于17年前只见过一次的女孩,二老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眼看调查又陷入了僵局,同事们不甘心,在户籍系统上拿着同音字甚至音近字反复地试:来,徕,奈,耐……

 
我突发奇想:如果名字有可能念错,那么地名呢?

 
我把附近镇子的名字都调了出来,一一看过去,目光在一个名字上停住:“下甲镇”。

 
用方言念的话,似乎和“虾子镇”很像?

 

抱着试一下的想法,我们在下甲镇也变换同音字,搜索了好几遍,最后真的找到两个年龄、性别都符合的,叫做刘蓉的女性。

 
向当地民警打听时,一条信息引起了我们的注意:民警告诉我,这两个刘蓉中有一个,打2004年之后就没回过老家了。

据说是当时因为什么和家里起了冲突,拿酒瓶子把她父亲的头砸了一个口子,之后就跑了,这么多年一直也没回来。

 
刘蓉和家里产生矛盾的时间,与李方明失踪的时间非常近。看系统里的登记情况,她似乎至今也没有结婚,也没有孩子。

 
我们当机立断,跑一趟广东,见见这个刘蓉。

 
刚被带到警察局时,刘蓉的样子很平静。看她平静得好像知道点什么的样子,我都不自觉地紧张起来。

 
结果她开口说:“是我打伤家里人的事吧,他们咋样了?”

 
合着她不知道她打她爹那一下根本没什么事,十几年来一直以为自己是逃犯?

 
我看了一眼审讯的警察,他摇摇头对刘蓉说:“不是这个,你再好好想想。”

 
刘蓉似乎懵了一下,想了一会,又说:“那些年放贷的不是我,一直他都没有告诉过我怎么回事,也没有怎么给我钱。”

 
怎么还扯上放贷了。我们不知道她说的“他”是谁,只能不动声色,引导她往李方明的事情上讲:“李方明死了你知道吗?”

 
刘蓉唰地瞪大眼睛:“他真的死了?”

 
民警立刻抓住了重点:“什么叫‘真的’死了?”

 
我们找对人了,刘蓉告诉我们,她确实是李方明的那个女朋友。

 
但她觉得,自己对于李方明一无所知。

 
2003年,他们还是一对小情侣。刘蓉意外怀孕了,李方明向她承诺,自己会担起责任。他先是带着她去见了自己的父母,接着又去了她家里。

 
那天,刘蓉的父亲和李方明谈了很久,不知道聊了些什么,最后李方明没有留下一句话,独自离开了。刘蓉父亲告诉她,他并没有反对他们的婚事,李方明会回来的。

 
我们跟刘蓉父亲打听了当时谈话的细节。他说,当时女儿意外怀孕让他很恼火,他也不太满意李方明,“不正混,想让他走条好路”。

所以他决定逼李方明一把,要求李方明拿出13万彩礼,并且找到一个正经工作才能娶自己女儿。

 
他本以为李方明会讨价还价,也打算只要对方有心,可以帮一把,比如让李方明在自家做点小生意。

 
没想到李方明沉默了一会,跪下来给刘蓉父亲磕了个头,说给他一点时间,他一定拿得出来,等他回来就带着刘蓉过安生日子,然后就走了。

 
这一走就没有再回来。

 
两个月的时间,刘蓉的肚子越来越大,刘蓉父母也从原来的默许变成焦灼,担心李方明只是放空话,已经负心跑掉了。刘蓉父亲又后悔又恼火,逼着刘蓉去把孩子打掉,忘记李方明。

 
刘蓉不肯,一哭二闹,最后用酒瓶把自己亲生父亲打了,独自逃到了广东。

 
刘蓉本打算自己偷偷把孩子生下来,但世纪初的沿海城市,治安很混乱,她在一天晚上遇到了抢劫,被人推倒在地,孩子摔没了,身体也受到重创,从此再也不能生育。

 
她没有了孩子,也不知道父亲有没有被打出好歹,不敢回家,也不敢找什么正经工作,就这样在广东囫囵呆了下来。

她说其实她早就后悔了,觉得自己当时太昏头,误信渣男,就这样被他毁了一辈子。

 
她恨了李方明17年,直到今天才终于得知,就在她苦苦等待、反复怀疑的时候,二十岁的李方明已经分尸两半,沉没在深井中。

 
她确实不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她不知道,李方明他从来没有骗她。

 
刘蓉坐在椅子上,表情有点懵,好像想哭,却没有眼泪流出来。

 

得知李方明当年离开是为了弄钱后,刘蓉为我们提供了一些调查方向。

 
其实和李方明在一起的那些年,她一直知道男友干的不是什么正经活。那个年代古惑仔非常流行,李方明就是跟着一个老大混社会的。他们的团伙好像很大,李方明似乎是其中负责放贷收贷的小头目。

 
她猜想李方明敢说自己能弄到钱,只能是去找他们了。

 
李方明从来不和她讲团伙里的事,她唯一知道的,就是他在团伙里有个最好的哥们,叫刘梁。

 
当年刘蓉打了人从家里跑出来后,就找刘梁打听过男友的信息。刘梁当时也很慌乱,说李方明早就跟他失联了,团伙出了事,他为了避风头已经躲到了广东。

同样无家可归的刘蓉于是去了广东投奔他。十多年里,这两个曾经李方明最亲密的人一直在彼此照应着。

直到一年多以前,刘梁在工地上偷电缆被发现,争抢间伤了人,现在还在监狱里服刑。

 
兜兜转转,我们终于在监狱里找到了第一个真正“认识”李方明的人。

 
刘梁告诉我们,当年他和李方明所在的团伙叫做“浑水”,李方明在其中诨号“李三”。

 
一说“浑水”,我们立刻知道了2003年发生在这个团伙身上的是什么事——2003年,地方鼎鼎有名的黑社会团伙“浑水”被捣毁,头目被捕,并有数人在逃。

 
“李三”这个人,在当年案件侦办的过程中就曾经反复出现在警方视野中。在警方的资料里,他掌管着“浑水”的赌博和高利贷“业务”,为人狠辣,为了逼债,手上可以说是血债累累。

当年警方收网时,掘地三尺也没有找到这个人,一直以为他是畏罪潜逃了。我们都不知道,他的真名原来叫作李方明。
 
刘梁告诉我们,其实那一年他们确实策划过想跑,李方明还答应他一定带他走,只是要等最后干一票大的,卷一笔钱跑路。

 
刘梁知道,李方明一直暗暗记恨着团伙老大。他手上缺两根指头,就是因为早年贪老大的帐,“坏了规矩”,被老大亲手砍掉的。

 
但刘梁不明白,为什么李方明真正消失那天,他完全没有收到任何消息。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第几个发现李方明失联的。

 
两种可能,一是李方明不讲义气,卷了钱抛下他跑了,那他肯定活不长;二是李方明的小心思被老大发现,老大灭的口,那他刘梁作为李方明的跟班也死定了。

 
刘梁不敢赌,立刻抛下一切连夜逃到了广东,就这样躲过了对浑水的收网行动。

差不多一个月后,他收到了刘蓉的消息。他很同情这个同样被李方明“抛弃”的女人,就接应她来了广东,照顾了她很多年。

 
现在看来,当时的李方明大概是面对女友意外怀孕、岳父要求的彩礼,临时决定提前了卷钱跑路的计划。

 
问题是,他到底死在了计划的哪一环?

 

会议室里,队长拉出了一张大大的白板,写上了六个名字。

 
一,李方明的兄弟刘梁。刘梁对李方明在团伙中的事情最了解,有没有可能双方为了跑路的这笔钱发生争执,最后他害死李方明?

从刘梁这十几年在广东的生活状况来看,这种可能性似乎已经可以排除。

 
二,李方明的团伙老大。

双方有直接利益冲突,这个人动机应该是最强的,也完全有能力分尸抛尸。但最大的问题是,这人已经死了,2005年就枪毙了,坟头草都长老高了。

 
也有同事认为此人嫌疑不大。刑侦办案有一个“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要枪毙的罪犯嘴是最松的,尤其到了行刑前,恨不得没罪给自己编一个罪,毕竟补充侦查是当时唯一让他们多活几天的办法。

但这个老大对于“李三”的失踪从头到尾就是一个“不知道”,不像是假的。

 
三,李方明的女友刘蓉。

虽然表面上看她没有嫌疑,但毕竟李方明可查的轨迹最后是到她这里,我们可以有一个最黑的猜测,就是刘蓉一家因为看不上这个混子女婿,联手干掉了他。刘蓉父亲不是证人而是帮凶、甚至主谋,刘蓉在父亲和爱人之间无法抉择,于是出走。

 
但如果李方明真的离开刘家去弄钱了,他是团伙中负责放高利贷的,要弄钱无疑是去要账。

据刘梁反映,当时李方明手上总共有三笔帐比较大:南韩矿业,顺天水产行,潘家秋肉铺。

 
这三个要账对象,就是我们接下来的调查方向。

 
时隔17年,水产行竟然还在,甚至变成了当地水产行业的领头羊,老板西装革履地坐进了办公室。

 
面对我们的问题,他想了很久,竟然真的把当年的员工找了出来。他们彼此作证,李方明当年要到帐后好端端地离开了,他们都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消息传回来的时候我特别怀疑,17年前的事情,这么巧就能被我们查到?还有证人?

 
同事点了我一句:“你也不想想,当年能欠‘浑水’一大笔钱的,能是什么好人吗?”

 
我醍醐灌顶。李方明所谓的“要账”,估计不像我想的那么简单,可能更接近于两个黑社会团伙之间的洽谈。

这对破案来说其实是个好消息,意味着他要账的轨迹会更清晰,被记住和查证的概率更大。

 
但紧跟着,第二个要账对象就狠狠打了我们的脸。南韩矿业,人家老板直接出国了。

 
收到第二条线卡住的消息时,我正和第三组找到了最后一个要债对象,潘家秋肉铺。

 
和另外两家不同,这家肉铺开了17年,虽然成了市场里最大的肉铺,但对当事人的生活似乎没什么太大影响,老板娘程燕还在亲自下场卖肉。

隔着玻璃门,我看见她正躺在店里睡觉,听到有人拉门,她就坐了起来。

 
看见我们的那一刻,她的眼神瞬间涣散了。

 
我心里瞬间意识到,找着了。

 

虽然直觉告诉我这个人有鬼,但理智上我明白,案子已经过去17年了,几乎没有留下任何指向凶手的物证,这件事我们知道,真凶很可能也知道。只要对方口供做得够完美,我们很难有机会。

 
拉开玻璃门的一瞬间,我感觉到所有人都绷紧了神经。

 
办案民警李哥走到老板娘面前,语气很平稳地说:“老板娘,我们有几个问题需要问你,麻烦你配合一下。”

 
老板娘程燕没说话,低着头。

 
李哥等待了一会,正要出声催促,就听程燕说:“我应该回不来了吧?”

 
她招了!虽然这么一句话不等于证据,但绝对是个好兆头。顾不上想程燕为什么这么快松口,我能感觉到,身边的同事都在压抑着自己的激动,生怕破坏了这转瞬即逝的机会。

 
老板娘程燕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继续喃喃了一句:“你们终于找到我了。”

 
她好像梦游一样,站起身跟着我们走出了门,站在门口停了一会,又问:“我能把门锁好吗?”

 
李哥点头允许,她进屋拿了锁,闩上门,手留恋地抚摸了一会门锁,随后转身跟着我们上了车。

 
我们生怕惊了她,刚一上车,出示了录音录像,李哥立马就开始问程燕,是否认识李方明这个人。

 
听到这个名字,程燕沉默了一会。我们对视一眼,开始觉得要坏。

果然,程燕沉默几秒后,语速很快地说了一句,不认识。

 
我们又拿出程老师画的画像,问她认识这张脸吗?程燕看了很久,说也不认识,接着她又突然改口:“我见过他,他是放贷的,以前来砸店我还报警了。”

 
我们顺着她的话问,欠高利贷是怎么回事?

 
程燕断断续续地说,十几年前她丈夫年轻的时候,在外面赌了一次钱,欠了这笔高利贷,这个人(李方明)就来家里催过一次。

后来他们卖了家里的宅基地,又找亲戚借了钱,打算还的时候,突然找不到债主了,这笔债就一直没还。

 
说着说着她突然变得抗拒起来,大喊大叫着说要找她丈夫。

 
目前为止,我们也不能把她当嫌疑人,只能看着她打了电话。程燕带着一丝哭腔对电话那头说:“警察找上门了,你那年欠债的事情到底有没有搞清楚,你快来接我啊。”

 
电话那头不知道说了什么,程燕渐渐平静下来。

 
挂断电话后,她似乎冷静了一点。我们正要继续问,就见她电话又响了。

 
程燕匆匆接起电话,只听她弟弟在电话那头喊着:“姐,哥哥车子撞到桥墩了,你快来人民医院!”

 

程燕脸色瞬间白了,我们只能让她先去医院。

 
虽然明知道这个情况可疑,但没有证据,不能拘人,只能见招拆招,打心理战。第二天一早,我们就赶到了医院。

 
透过门玻璃还看见夫妻俩说着话,推门一进来,老板潘宇就两眼一闭开始装死。我们假装没看到,站在床边和老板娘程燕假装闲聊。

程燕脸都白了,但仍然一口咬死昨天的说法,李方明来要过债,但没多久就走了,他们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看潘宇闭着的眼睛睫毛乱颤,汗都快流出来了,李哥突然拉了拉我,说今天就到这里,下次如果还有问题,希望你们能配合。

 
我惊讶地看着李哥,李哥拉着我往外走。“一紧一松,给他们留个口子。”他神秘莫测地摇了摇头。

 
第二天早上,我正在局里补觉,就听见外面一阵闹哄哄的,李哥带着潘宇夫妇回来了。

 
据说,前一天半夜,李哥他们突然收到医院那边的消息,潘宇夫妇出院手续都没办,突然不见了。

李哥他们连夜查了监控,追着两人打的出租追到了城外,最后在一个服务区拦住了夫妻俩。

 
畏罪潜逃被堵住,潘宇的精神防线彻底崩溃了,我赶到审讯室的时候,他正在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大喊:“我不是故意的啊,我真不是故意的,为什么都要欺负我们啊——”

 
李哥沉声打断他:“谁要欺负你们?你到底做了什么?”

 
潘宇断断续续地抽噎着说:“李三、李三,他要……强奸我老婆!”

 
“我真不是故意的啊!我就是想拦着他,我想拉着他,不知道为啥子他突然躺倒了,我真嘞不知道啊!”

 
李三?李方明?强奸他老婆?我感觉脑子里都被震得麻麻的,这就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吗,前一秒我还以为他是个为了给心爱女孩一个家而背叛老大、单挑黑势力的屠龙少年,后一秒得知他是因为强奸别人被杀的?

 

审讯的李哥瞥了我一眼,示意我不要失态。

确实,潘宇说的话不一定可信,17年过去了,到底是自卫杀人还是故意杀人,死无对证。

 
我定了定神继续听下去。李哥在一一确认细节:“你是怎么跟李三认识的?”

 
潘宇供称,世纪初的时候,他因为开了店铺,赚了一些小钱,2003年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李三,觉得对方年纪虽轻但很仗义,经常一块打牌。

有天李三带他去“朋友开的场子”打牌,那天他手气非常好,前半夜几个小时就赢了两万多,但后半夜莫名其妙就开始输,打到天亮,一口气输了五万块。

 
李三帮他做担保赊了账,一周后他上门要债,开口要的就是二十万。他才知道,李三在借款合同上早就挖了坑。

 
潘宇憋屈,但他不敢把事情闹大——他怕老婆。他和老婆程燕是白手起家,一路彼此扶持,出来打牌老婆也很少管他,从来不知道他敢赌这么大的。

他怕老婆知道了要生气,要跟他离婚,不敢从家里拿钱还债,最后甚至跟着李三去卖血,只求李三不要告诉他家里。

 
李三前面答应得好好的,让他慢慢还,不知道为什么那天突然翻了脸。

潘宇中午回家吃饭的时候,在楼道里就听见老婆程燕在大喊救命,冲上楼就看见李三按着程燕,在扯她的衣服。

 
他冲上去拉扯阻止,冲动之下捡起手边的锤子砸向了李三的脑袋,李三立刻躺在地上不动了。

 
发现李三已经死了之后,因为害怕,他就把李三分尸后用布袋子装了,埋在了郊区。

 
布袋子?埋?

 
我和李哥对视了一眼。不对,尸体是在尼龙袋中发现的,而且是扔在机井里的。

 
潘宇在撒谎。

 
另一个房间里,几乎同时,程燕也已经招供。

 
“人是我杀的,也是我给他切碎了,都是我一个人,我老公什么都不知道。”

 
对于分尸的细节,她回答得比潘宇严谨得多:“上半身我切碎了以后,扔在了广门那边荒地的一口井里,剩下的让我打碎了倒在了公共厕所头。”

 
民警问她为什么要用不一样的处理办法,程燕回答说,其实她本打算都切碎的,但一方面时间不够,另一方面她看着男人的下半身觉得恶心,只能带到猪肉店里,用绞肉机打碎,然后再扔到厕所里。

 
原来如此,怪不得我们至今没有找到死者的下半身。

 
程燕的另一半口供就比较荒谬了。她声称人也是她自己一个人杀的,那天她老公根本没有回家。

 
民警问程燕,你说你拿铁锤把人砸死的,砸的哪里?

 
程燕的眼神开始飘忽:“脑壳……脑壳前头,我忘了。”

 
眼看民警要继续问下去,她索性开始哀求:“我晓得错了,警官,这么多年我真的太累了,我老公真嘞啥子都不晓得,人是我杀嘞,也是我砍碎了扔了,你们不消找他,找我就是,他心脏不好,不要到时候整出事,就当我求你们,我啥子都说……”

 
哭声回荡在审讯室里,好久好久。

 

最终,鉴于丈夫潘宇指认了凶器、致伤方式,妻子程燕指认了抛尸位置,案件最终按照潘宇主犯、程燕从犯的次序起诉。

又因为事件已经过去17年,我们找不到任何强奸的证据,最终并没有采信强奸、过度防卫的说法。
 
其实,从情理上我不相信李方明会在着急要账跑路的时候,莫名其妙起了色心,还是在明知道人人都会回家吃饭的中午;可这夫妻俩宁可认下死罪,也坚持这个说法,又让我产生了一丝动摇。

 
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还收到了当地乡邻寄来的联名信,他们坚称潘宇夫妇一定是好人,即使是杀人也一定有苦衷,他们都是十几二十年的老街坊,相信他们的人品。

 
我的心情特别复杂。他们共度的十几二十年,和我看到的那具湿冷黢黑的遗骨,究竟哪个是真相?

看到这对夫妻的口供的时候,我有种很想叹气的感觉。

 
我不知道该不该说这是一种真爱。17年前,他们一个为了妻子痛下杀手,一个在丈夫惊慌失措时,默默收拾了现场、分尸、洗净两人的血衣,独自骑着三轮车走了一夜去抛尸。

 
17年后,他们争着为彼此认下死罪,哪怕口供如此拙劣。


看得出来,他们都是很老实近乎胆小的人。程燕一见到警察就迫不及待地想招供,办案民警还说,她说到后面脸上都是笑着的。

民警问她为什么笑,她傻呵呵地说等了17年,今晚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

 
如果是她一个人动手,大概当时就投案了,可是为了丈夫,她这么多年绝口未提。

 
但如果他们真的很相爱,为什么在17年前丈夫潘宇刚刚欠下赌债的时候,他宁可卖血都不敢告诉妻子?

这是一个敢为了他抛尸的女人,他却以为对方会因为一笔欠款跟他离婚。

 
我想起一句话: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

 
找程老师摸骨画皮的时候,我以为这已经是这个案子中最难的一件事,没想到此时再看,这竟然是案件中最简单的部分。

 
最难的,是看清这一个个人的面目,花十年、二十年,似乎都做不到。

 
强奸案的插曲,我最终也没有告诉死者李方明的家人或是女友。李方明的遗骨被送回了家,听说他的女友刘蓉并没有来,也许再也不会来。

 
大概无论是真是假,人们都只会相信自己心中的那个印象,直到最后。



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有一个细节给我印象很深。


程燕被捕后曾供述,杀人后的当天晚上,躺在床上,她曾经想过要离婚,理由不是人命,而是担心高利贷还要还,未来没有好日子过;


而她最终没离婚的原因是担心丈夫失去她后太难过,自寻短见。即使不是夫妻,她也不希望他过得不好。


这些念头如此出人意料,又如此真实,即使看过再多故事,我也永远无法预判真实的人的想法。


但这并不让我感到悲观。追求对一个人完全的了解,反而是可怕的。


人真正能控制和应该控制的,只有自己的言行。



(文中部分人物系化名)

编辑:卡西尼 小旋风

插图:大五花

本篇1148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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