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等齐发通知,从11月1日起,受理客户对利率定价调整申请——这是落实此前央行的相关政策。按照这银行通知,房贷合同中重定价周期分为三档,分别是三个月、六个月和一年。也就是说,当存量浮动利率房贷与新发房贷之间的利率偏离达到一定幅度时,贷款人可以向银行申请,最短三个月就可以享受到与同期房贷基本相同的利率水平。不仅如此,银行还给出了一个多少有些意外的礼包,那就是:加点也可以依照规定,申请调整。这个礼包中,涉及到一些较为专业的概念,我们试着帮诸君做个理解,以便知道自己在哪里获益,如何获益。浮动利率房贷利息支出,由两个部分构成,简单说,就是当期LPR利率+加点(加点也可以是负数,就是减点)。LPR利率随行就市调整,加点部分按照属地政策,各地不尽相同。
既然LPR随行就市,就有调整时间问题,这个时间,专业术语叫“重定价日”。签房贷合同的时候,“重定价日”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次年1月1日;另一种是“对日”,一般采用次年1月1日方式的比较多。按照原来的政策,一旦LPR利率发生调整,房贷都要等到次年1月1日才能执行新利率,这之间的时间,虽然LPR利率调整了,但还要按旧有利率计息并支出利息。如果LPR利率下调了,那这段时间就相当于多还了。在此次调整存量房贷利率时,监管层开了一个口子,通俗说,就是贷款人可以和银行协商“重定价日”。央行发通知的时候,没有说怎么协商,今天,主要商业银行公布了操作办法,给出了三个月、六个月和一年三档。这样一来,如果贷款人选择三个月这一档,那么,存量房贷的利率在三个月后就可以执行当期的房贷利率,而不用像原来那样,一定要等到次年的1月1日了。这样一来,如果LPR利率是趋势是下行的,那么,贷款人是可以尽早享受到这部分“优惠”的。从目前的态势看,LPR利率在可见的将来都会是下行的,按最低选“三个月”是相对划算的。
加点政策原本在是遏制房价快速上涨时代产生政策工具之一,各城市根据属地房地产市场的情况不同,加点也不同。加点也可以是负数,就是减点。根据这次银行发出的通知,借款合同约定的加点值比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高30BP以上的,可申请调整加点值。但是,加点调整也有一个下限,调整后的加点值不低于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BP,且不低于所在城市房贷利率加点下限(如有)。那么,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又是什么呢?这牵涉到一个计算,可能稍微有点复杂,有这样一个公式:
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该利率对应季度内各月5年期以上LPR的算术平均值。
今天上午,央行公布了 “2024年第三季度全国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3.33%。我们找业内人士算了一下,如果按照当时的LPR计算,那么加点值就是减52个基点(前面说了,加点也可以是负数,就是减点)。以上一系列政策推演下来,当下对北京的影响不大,因为前面有规定,“调整后的加点值不低于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BP”,请注意,是“加30BP”。这样一来,即便是平均加点值是减52个BP,那么,按照这个规定,减掉52个BP后,还要再加上30个BP,相当于减少了22个BP,最终的利率水平和利息支出差别不大。因为这实际上是央行给出了一种机制,能够动态调整。因为未来全国利率平均加点值存在进一步下降的可能,这种机制,就是给存量房贷的贷款人“制度性减负”,让中长期利率下行的红利惠及更多人,让存量贷款的实际利率水平无限接近新发房贷的实际利率。同时,这也是打消想贷款买房,但又担心贷款之后利率、加点下行,自己吃亏的这部分的担忧,有了这个机制,可以随时调整。房贷利息收入,是商业银行最稳定的收益蛋糕。我们一直觉得,存量房贷降低利率是大势所趋,但是,加点部分也能有调整机制,着实意外。这一方面说明,银行确实做了大力度的让利,另一方面也说明,能让银行如此让利,实现“止跌回稳”的目标,是何等坚决。确实如926政治局会议公报所言,“要回应群众关切”。今天及时刊出此文,除了告知有存量贷款的诸君,尽快做该做的工作,尽可能降低自己的利息支出负担之外,我们还希望传达另外一层信息,如果当下确实有真实的住房需求,无论是刚需还是置换,从中央到地方,各方面的优惠已经给足,当下是一个毫无疑问的机会窗口。二手房的成交量已经说明了这种态势。截至10月30日,北京二手房网签累计15967套,预计全月可以达到1.7万套。如果不以网签为惟一口径,排除网签录入进度,全口径计算签约量的话,整体市场成交可能已经超过2.5万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