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耘耕 胡翼青 | 重申管辖权:对新闻专业合法性论争的思想史再考察

学术   2024-11-04 08:56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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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载于《社会科学辑刊》2024年第5期,第228-2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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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新闻学研究]



[作者简介]李耘耕,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传播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香港中文大学传播学博士,耶鲁大学访问学者,中国新闻史学会健康传播研究专委会理事。研究方向为(精神)健康传播、数字文化以及新闻传播思想史。以一作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新闻与传播研究》等中英文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其中多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担任副主编的有《西方传播学术史手册》《智能传播:媒介关怀与媒介赋能》等著作。主持多个国家及省部级项目。曾获《中国新闻传播学年鉴》优秀青年学人,中国新闻史学学会奖(方汉奇奖)等荣誉奖励。



胡翼青,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级研究院副院长,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担任南京大学文科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新闻史学会常务理事、新闻传播思想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外国新闻传播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江苏省新闻传播学学会副会长、复旦大学信息与传播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武汉大学媒体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共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3项,现主持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课题“西方传播学在中国的传播、影响及其反思研究”。著有《美国传播学科的奠定:1922—1949》等多部学术著作。在《新闻与传播研究》等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论文近200篇。主要研究方向为新闻传播理论、新闻传播思想史、媒介理论、媒介社会学。


[摘 要]随着自媒体在舆论场上话语权日盛,新闻专业合法性再次成为舆论争议的焦点。合法性争论的核心是新闻专业是否还具有对信息传播事务的管辖权。回溯思想史,自普利策推动新闻专业在美国高校建制开始,新闻专业也遭遇过两次合法性危机:当公关、广告以及战时宣传挑战了新闻专业对信息传播客观事务的管辖权时,“客观性”和“大众传播学”建构了得以巩固专业合法性的主观知识体系。时至今日,新媒介技术的基础设施化更加彻底地“解域”了新闻专业的信息传播管辖权,却也给了新闻专业一个重新锚定其主观属性的机会。新闻专业重申管辖权的关键在于回归“公共性”这一新闻的主观属性。新闻专业应致力于在更加纷乱的信息传播场域中提供“为公共利益服务”的信息产品。因此,当代新闻专业需要对“公共性”这一核心主观属性作出更具时代解释力的知识说明,而新闻业则需要给公众提供更高质量的公共信息产品,这才是新闻专业重申管辖权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新闻专业;管辖权;客观性;解域;公共性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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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重申管辖权:对新闻专业合法性论争的思想史再考察》


2023年以来,关于新闻专业合法性的争论成为社会热点。针对新闻专业知识陈旧、就业难、新闻教育与实践相脱节等问题,社交媒体上的意见领袖和新闻传播教育专家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更有专家建议:“新闻院系是到了和媒体或者和‘新闻’解绑的时刻了,社会大众对新闻专业观感不佳是因为他们狭隘地认为学新闻出路就是去媒体。……在社会媒介化、传播社会化时代,政府、各类企业、事业单位都空前重视传播、但却并不看重媒体的传播,招聘新闻人才自己做传播是大势所趋。”诚然,新闻专业和媒体的解绑或许真的是就业的一种破局之道。可是如果不用学习医学也能治病救人,不用学习法律也可执尺断案,那么医学和法学还有专业合法性吗?换言之,一个专业如果无法垄断它所对应的实践任务,那么这个专业真的合法吗?另外,如果新闻专业和媒体以及“新闻”解绑,那它又要绑定什么?本文通过专业社会学的视角审视现代新闻专业的缘起及其可能的未来,通过引入“管辖权”理论探究:作为学科建制的新闻专业在诞生之初是如何诊断、推理自己所面临的实践问题,并给出相应的治疗方案的。对这些问题的再考察将引导我们思考新闻专业合法性危机的思想史根源,并找寻重申新闻专业管辖权的当代路径。


一、专业管辖权的视角


管辖权是美国芝加哥大学社会学家安德鲁·阿伯特“专业系统”理论中的关键概念。不同于经典的专业社会学将专业视作一种结构过程。阿伯特将各种专业间的竞争视作专业发展的核心。他将专业人士定义为“一些排他性的行业群体,它们把某种抽象知识用于特定事项”。由此,他提出“管辖权”作为研究专业的核心概念。“每个专业都通过管辖权纽带与一套业务紧密联系在一起”“专业生活的主要现象就是专业及其工作之间的联系”,这种联系就是管辖权。因此,“研究专业发展,就是研究这种联系如何在工作中形成的,如何被正式和非正式的社会结构所固着的,以及专业间的诸种管辖权联系的相互作用是如何决定个别专业自身的历史的”。简言之,阿伯特将用以解决特定问题和实践任务视作专业诞生之初的目标。通过将其他同样在解决这些问题的群体排除在外的过程,实现对于某类问题和任务的特定管辖权,这个就是专业化的过程。例如,李耘耕的研究指出对于精神疾病的管辖权曾经被灵媒、宗教、通灵术士等群体占有,但到了19世纪,精神病学才加入这场争夺。与之类似,在中国,现代精神医学肇始于1898年以后,美国传教士嘉约翰在广州开办了第一家精神专科医院,开始与中医、传统的中国宗族乃至地方政府争夺精神疾病处置的管辖权并最终胜出。阿伯特在专业化理论中引入了动态竞争的视角,他打破了专业对其所宣称管辖的职业实践绝对的控制,从而引发我们进一步思考专业合法性如何而来又在何种情况下可能失去的问题。在考察了诸如医学和法学这些专业的兴起后,阿伯特进一步提出实践问题和事务具有客观和主观属性,事务所具有的客观属性有三种来源:技术、组织和自然对象或事实。与法学、医学等专业相似的是,新闻专业的技术与组织较好定位,新闻的技术即承载和传播信息的媒介以及新闻报道与传播所需要的各种技能,而组织毫无疑问则是新闻媒体。所谓主观属性,即是某些专业群体对所需要宣称管辖权的事务和问题进行诊断、推理和治疗后所建立的属性框架。如阿伯特所言:“诊断和治疗是起中介作用的行为:诊断把信息纳入专业知识系统,治疗把指令带出专业知识系统。……推理则是根据诊断信息提出一套带有效果预期的治疗方案。”

对于新闻专业来说,媒介技术的发展、新闻职业实践的兴起以及社会公众对公共事务信息的需要是新闻专业所具有的客观属性。然而正是由于这些专业的客观属性所对应的知识形态常常是泛化且跨领域的,所以新闻专业主观属性的建构,即知识建构变得尤为困难,且常常面临合法性挑战。与法学所对应的法务及医学治病救人的事务不同,新闻专业所面向的事务在定义上常常模糊不清,这也是为何诸多学者将新闻职业工作阐释为“边界工作”的原因。边界工作意味着新闻从业者需要持续地通过认可“专业”并排斥“非专业”的实践、实践者、实践伦理以维护新闻工作的边界。但是持续的努力并不能给予新闻工作者独断的管辖权。随着社交媒体淡化乃至解构新闻的职业边界,在西方国家,政客常常通过挑战新闻记者的合法性来树立自己的权威。社会组织和社会机构也因为社交媒体平台的普及在某些议题上构成对新闻记者的直接挑战。更有甚者,受众也可能成为新闻业的“边界工作者”,他们对新闻的评论协助批评、挑战乃至重构新闻专业实践的边界。专业事务的服务对象转而成为管辖权的争夺者,在诸如法学和医学这样的专业中是稀有案例,但在新闻专业中很常见。这恰恰说明新闻学专业管辖权的特殊之处,那便是新闻专业的管辖权并不建基于垄断,而恰恰建基于“解域”。用“管辖权”来解释专业及其工作之间的联系,其优势恰恰在于解构了专业工作与某一专业群体的固定联系。而将专业及其工作的联系视为不同群体及其所提出对专业工作的诊疗方案相互竞争的动态过程。而管辖权理论能够帮我们思考“边界工作”等概念无法触及的问题,即在新闻工作边界不断被“解域”的历史中,新闻专业的管辖权核心到底是什么?

因此,对新闻专业管辖权流变的思想史考察便显得尤其重要,这一考察能够帮我们建立观察专业演变的新视角:即一个将打破专业和信息壁垒,以促进信息公共传播视为己任的“解域”专业是如何建构自己的专业边界或宣称管辖权的。这一思想史考察不仅仅会帮助我们理解媒介基础设施时代新闻专业的合法性危机,更是从知识社会学的视角对专业社会学的理论盲区进行有益的补充。


二、普利策与新闻专业的建制化


现代新闻专业到底从何而来,它又对何种问题宣称管辖权?这是我们讨论专业合法性的一个关键问题。如果说英国便士报的诞生标志了新闻作为一种职业的出场,那么19世纪末英美等国独立报业的形成,则是新闻作为一种职业的真正开端。独立报业具有以下新特点:1.不受政党控制;2.新闻报道而不是社论占据中心;3.新闻中立、独立的趋势更加明显;4.记者不仅被公认为一种职业,而且地位和待遇都在提高。独立报业的出现使得新闻业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具有了专业建构的客观属性,但是这一客观属性未必直接对应专业的产生。正如舒德森观察到的那样,尽管在1880年后,以新闻为业的记者开始把报道事实当作他们的职业内容,但是这并非所有新闻媒体拥有者的共识。比如,1896年,记者戴维斯和《纽约新闻报》总编赫斯特因一篇报道是否尊重事实的问题决裂,舒德森写道:“忠于事实等同于记者,而报纸老板等同于对真实报道的威胁,他们一心向钱看。”此时,对于“事实”的重视,即“真实性”的渴求成为新闻业对自身所面对问题的第一重诊断。基于这一诊断,“真实性”被新兴的报业精英视为新闻一个核心的主观属性,这些报业精英就包括约瑟夫·普利策。

1883年5月,约瑟夫·普利策买下《纽约世界报》,开始了他的报业大亨生涯。尽管与赫斯特展开了史称“黄色新闻”的报业竞争,但与赫斯特不同的是,普利策更早地意识到新闻业不仅仅具有商业上的价值,它在政治社会的各个层面都具有未见过的存在价值。他希望《世界报》“既是一间每日课堂,又是一个每日论坛;既教育大众,又提供平台供公众讨论”。1892年,普利策提出向哥伦比亚大学捐赠新闻教学项目,但是哥伦比亚大学的时任校长塞斯·劳并没同意。转机发生在1903年,尼古拉斯·巴特勒接任哥伦比亚大学校长后,他终于对建立一个完整的新闻学院产生了兴趣。普利策及其秘书起草了一份完整的计划,题为“做记者:为何需要一个有技术的专业的学院”。在普利策与哥伦比亚大学的合作计划中,普利策捐赠给哥伦比亚大学100万美金,其中的一半用来建一个新大楼,另一半则用来创办一个四年制的新闻学课程,结业后,由哥伦比亚大学颁授科学学士学位。1903年,哥伦比亚大学委员会采纳了建立新闻学院的计划,但是坊间乃至传媒界都对这一计划充满质疑。

《晚间邮报》的霍利斯·怀特的挑战具有代表性,他宣称“新闻敏感度、速记、打字、校对”这些新闻技能是不可能在大学被教授的。于是,普利策在1904年5月的《北美评论》上亲自撰文,在这篇名为《新闻学院》的著名文章中,普利策不仅宣称“新闻学院必须明确区分真正的记者和那些从事一种既不需要文化也不需要信念,仅仅需要商业训练的报纸工作者之间的区别”。在文章的结尾,普利策写下了试图说明新闻专业真正使命的一段话:“在我所有的规划中,我所追求的首要目标是公众的福祉。新闻学院的目标是培养更优秀的记者,从而打造更好的报纸,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学院将传授知识,但并非为了知识本身,而是为了公共服务而运用知识。学院将努力培养品德,但即使如此,这也只是实现一个至高无上目标——公共利益——的手段。”

在这篇堪称新闻专业合法性宣言的文章中,普利策第一次为新闻专业的主观属性作出了诊断:即“为了实现公共利益的公共服务”。在这个诊断下,新闻专业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由推理所建构的抽象原则或知识体系以及能够对实现公共利益给出的解决方案,理应成为新闻专业的核心知识与合法性根基,即新闻专业的主观属性说明。自此,对公共利益的管辖权宣称成为新闻专业建构合法性的关键。对何为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之界定及其实践问题的识别与解决成为新闻专业主观属性的重要组成部分。自从普利策将公共事务以及公共利益视作新闻专业的终极目标后,新闻专业的合法性便不仅仅是生产新闻或培养新闻工作者,而是能够识别公共事务中那些需要被看到、被识别从而被解决的实践任务,从而最大程度地维护公共利益。

由于普利策坚持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的计划必须在他死后才能实施,因此直到普利策去世,新闻学院的建设才真正被提上日程。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教授查尔斯·比尔德和两位英语系的教授一同起草了新闻学科建设的蓝皮书,他们写道:“在这个新的历史和政治实验室工作中,我们的理想是激发学生对自己国家政府及其与其他国家的关系的关心,向他们展示如何获取有关我们周围时事问题的准确信息,并培养他们的高效理念……我相信,新的新闻学院现在提供了一个发展我们可以称之为应用政治学的机会。”而根据1912年4月批准的一份课程计划来看,新闻学院的学生不仅需要修读新闻实践相关的课程,还要修读法语、德语、美国政治、法律、科学等科目。1912年7月,新闻学院大楼完工,9月,新闻学院正式开始了其超过百年的生命历程。尽管新闻专业此时似乎获得了学术界的专业认可,但不难看出,普利策及其同僚们对新闻专业给出的只是诊断,至于对新闻专业所要管辖的任务之主观属性的推理和治疗方案显得并不成熟。新闻专业是为抽象的“公共利益”而服务,但是如何才能真正解决这些问题?直到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建立之初这个答案还十分模糊。此时新闻专业只是推理出了它所管辖事务的主观属性,即通过公共事务的报道和传播来实现“公共利益”。但是到底如何治疗,则留待20世纪20年代之后新闻专业的第一次合法性危机及围绕客观性理念而生成的一套抽象知识来解决了。


三、新闻专业合法性的两次危机


当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硝烟散去,人们惊叹于新的宣传机器所带来的巨大传播效能。1922年和1925年,年轻的政论家沃尔特·李普曼出版了他的《舆论》以及《幻影公众》两本书。新闻业不得不直面关于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这一理论的破产。在《舆论》一书中,李普曼提出了两个非常关键的概念:“拟态环境”与“刻板印象”。前者否定了媒介能够真实和完整地再现事实的可能,而后者则说明即便直面“事实”本身,公众也不可能依据完整的事实作出理性的决断。由此,李普曼干脆认为,公众作为局外人,尽量不要参与公共事务。

这一论断得到了彼时兴起的公共关系实践和学说的佐证。在1929年3月31日感恩节这天,当一场被日后视为女权运动史上一场标志性事件的大游行进行时,游行者高呼妇女解放的口号,高擎状似自由火炬的烟草,宣称女性吸烟的权利是反对男权对女性的歧视和压迫。可是很少有人意识到,这场运动却是现代公共关系学之父爱德华·伯内斯帮助美国烟草大王希尔策划的一次“公关活动”。1923年,伯内斯出版了现代公关史上的第一部理论专著《舆论的结晶》,同年,他在纽约大学开设了公共关系课程。1925年,他又出版了教科书《公共关系学》。伯内斯所开创的公共关系思想与实践影响巨大,以致他生前毁誉参半。与李普曼相似的是,伯内斯也笃信美国黄金年代所信仰的大众与公共性是一种虚妄。因此在他们看来,“公众生来就需要被引导、支配和控制。而担负这些任务的人,应是社会上少数聪明人”。与公共关系业所伴生的是商业广告和软文对于新闻业的侵蚀。几乎与新闻业的繁荣同步,美国的广告业也坐上了火箭,1918年,美国的广告总支出已达15亿美元,在短短20年内,更是升至34亿美元。正如《纽约邮报》的一位编辑宣称的那样“一个被报纸报道的最好方式就是买广告”,恰如今日获得关注的最好方式就是“买流量”。公共关系、广告等商业利益主导的实践与专业的产生引发了新闻专业的第一次危机。如黄旦等人所言:“这个坚信事实就是世界一个部分的素朴经验主义,在‘一战’后土崩瓦解。宣传、公关、人类无理性等等,使人们蓦然省悟,原来事实可以摆布,甚至由人所建构。”出于对事实主观化和新闻生产过程中多重“把关人”的诘问,客观性的“神话”便应运而生。

以“客观性”为核心的职业新闻业就成为一个建构新闻专业主观属性的治疗方案,也在客观上挽救了由“真实性”坍塌带来的新闻专业第一次实践危机。“新闻客观性虽然体现在外在操作规则上,但其骨子里,是一个职业团体对自己职业规范、职业理想的明确申明和维护。”新闻客观性的出现为新闻专业提供了一套可供实践的抽象知识系统。换言之,这种治疗方案本身包含了新闻专业的管辖权要求,这些要求包括将公众普遍的信息获取视作“非客观的”,即在客观性的理念中,人们很难区分“事实和价值”“事实是关于独立可靠世界的判断,它不受任何个人偏爱的影响。价值,是个人有意无意地认为世界应该怎样的喜好,它们是主观的,因此不能推诸他人。客观的信念是对事实的信奉和对‘价值’的不信任,并且努力把两者分开”。因此新闻专业需要一套抽象的知识系统来帮助他们界定事实。这套抽象系统成为20世纪20年代以来以“客观性”理念为核心,筛选编织事实为操作手册的专业新闻实践与知识系统。舒德森也将“客观性”的出现视作一个解决新闻业危机的方案,“新闻从业者之所以如此信奉客观性,一方面是因为想要这样做、必须这样做;另一方面,在大众深深怀疑和无所适从的情况下,他们需要一种逃避”。客观性原则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20世纪20年代之后出现的新闻职业实践的合法性焦虑,也在此后的几十年稳固了新闻专业对新闻实践的管辖权。围绕“客观性”形成的一系列抽象知识登堂入室,成为新闻专业维护公共利益、行使公共事务传播与评议管辖权的重要主观知识。

但是对学术界来说,“客观性”作为维护新闻专业管辖权的主观属性与知识系统始终遭受质疑。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以及国家宣传机器的开动,这些考验显得愈发严峻。1928年,伯内斯就出版了一本名为《宣传》的小册子,试图向公众说明宣传的合理性及其运作规律。他认为:“现代民主社会的选择过于多样,无论对于统治者来说,还是大众来说,都造成了某种程度的混乱。宣传正是通过建立某种共识来使混乱变得有序。”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宣传技术在商业领域的应用把政治远远甩在身后,成为与以“客观性”为根基的新闻专业实践并行的信息传播产业。在法西斯的宣传机器发动之前,这种专业之间的竞合倒也相安无事,反而催生了美国异常繁荣的新闻产业。直到1933年3月,远在欧洲的希特勒设立了德国历史上一个全新的政府部门——大众教育与宣传部。在设立之初,这个部门的负责人戈培尔颇有迷惑性地将“宣传”界定为一种合理的信息传播方式,他宣称“不存在没有倾向性的事物……我们最好公开地承认倾向性而不是暗地具有倾向性而不承认。此外,根本没有绝对的客观性”。戈培尔的话语似乎用实然层面的“绝对客观”之阙如来肯定宣传之合理,但正如刘海龙所批评的那样:“否认绝对客观并不意味着一定要走向另一个极端,这一诡辩在逻辑上设置了一个非此即彼的陷阱……绝对客观知识是一种纯粹的观念,根本不是一种客观实在。”但无论如何,纳粹所带来的灾难使得全世界都不得不正视对信息的过度操弄所引发的各种后果。美国新闻从业者甚至发明了“魔弹论”这一明显带有想象色彩的术语来比喻传播媒介所引发的即刻且强烈的效果。也正是在这场战争中,一些秉持实证主义信念的社会科学研究者开始服务于美国战时的大众传播研究,他们的一系列研究奠定了后来被称为传播学的专业基础。而真正把这个学科推向前台的则是1942年主动要求加入战时统计局(后改组为战时新闻局)的威尔伯·施拉姆。在美国政府工作的15个月中,施拉姆得以结识了乔治·盖洛普、保罗·拉扎斯菲尔德以及斯坦顿等人,并通过不同渠道得以了解了拉斯韦尔、卡尔·霍夫兰等人在战时所做的传播研究。

1943年,从华盛顿的战时新闻局返回衣阿华大学的施拉姆见识到新的社会科学范式以及信息传播在战争中表现出的巨大威力后,他对在新闻学院建立一个名为“传播学”的新学科充满了兴奋。同年,施拉姆成为衣阿华大学新闻学院院长并开办了美国第一个传播学的博士课程。自此之后,如威斯康星大学、明尼苏达大学等美国高校相继开办传播学专业。1947年,施拉姆转战伊利诺伊大学并获得创办“传播研究所”的机会,在这里,他与拉扎斯菲尔德、霍夫兰等人一起拟定了一个跨学科的传播学博士课程的框架,研究所还通过一种机制将心理学、社会学、政治学、人类学等学科引入传播研究。直到1955年,施拉姆将这种模式带到了斯坦福大学,开始在全美学术圈产生广泛影响,也进而引发了守护传统新闻专业教育人士的不满。1965年,西弗吉尼亚新闻学院前院长里德写信给新闻教育协会大会,“某些研究生学院的新闻学教授已经……停止使用我们专业的普遍标记,即‘新闻学’,正以‘传播’一词取而代之”。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合法性之争就此开始。这场论争被称为“绿眼罩人与卡方人之争”。根据罗杰斯的叙述,“绿眼罩人”反对用传播学替代新闻学,出于两个原因:其一,他们认为传播是一个社会科学的名称,而新闻学是职业命名;其二,传播学所倡导的统计等社会科学研究范式能够帮助媒体机构更好地满足受众需求,从而帮助媒体牟取更高的利润,但是这与新闻职业的客观性标准相违背。有趣的是,在最初的冲突中,“绿眼罩人”得到了来自报纸和出版商的支持,从而影响了公立大学董事会。报业掌舵者担忧“卡方人”的出现会瓦解新闻职业教育的正当性。但是当他们发现诸如民意调查、市场研究这样的传播研究方法能够给他们带来更大的政治影响以及商业价值后,他们开始倒向传播研究。

本文认为,大众传播学的出现在双重意义上巩固了新闻专业的合法性,也部分解决了新闻专业合法性的第二次危机。它首先解决了新闻面向公共事务时在人口统计学层次的管辖权。比如新闻报道常常能够用叙事的方式呈现“事实”,但是只有民意和市场调查才能够在统计的层面呈现“事实”的普遍与客观。而在学术层面,传播学强化了新闻专业作为一门社会科学本身的管辖权。它为新闻的实践任务本身赋予了传播的主观属性,进而将新闻诊断为一个涉及大众传播的特殊任务,即通过大众传播的方式报道公共事务,并推进公共利益的实践任务。尽管传播学是否能够指导传播乃至新闻实践始终在学界和业界存在争议,但毫无疑问,传播学的发展本身是对新闻专业学术声望的一个重要补充。因此,传播学的出现非但没有消解新闻学本身的专业合法性,而且在多重层面上强化了它。更重要的是,新闻学也使得传播学获得了一个很多社会科学如社会学、人类学、政治学所缺乏的职业实践出口。因此,在“绿眼罩人”和“卡方人”之争的冲突之后,二者非但没有渐行渐远,而且相互融合补充,成为今天全球学科建制中重要的专业联盟。


四、媒介基础设施的“解域”之力


1959年春天,伯纳德·贝雷尔森在《公众舆论季刊》上发文宣称“十年或二十年前赋予传播研究领域活力的伟大思想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消耗殆尽……时至今日,再无新的突破产生”。这一论断一时掀起轩然大波,甚至引得施拉姆等人纷纷下场,激辩传播研究发展之迅速以及潜力之巨大。尽管时过境迁,语境转换,但正如传播学所遭遇的“贝雷尔森”时刻,今天新闻专业也遭遇了类似的危机时刻。当新的技术或新的专业主体对新闻的专业管辖权提出挑战时,新闻专业就不得不像对着风车舞剑的堂吉诃德,竭尽所能地自证“合法”。传统新闻学试图“从新闻报道的‘报道’说中建构出一整套的新闻知识体系”,而“它必然将研究导向业务研究”,但“如果将新闻的理论研究基于这一向面,一定会被指责‘新闻无学’”。

童静蓉总结了在数字媒介时代,新闻专业合法性所遭遇的挑战:首先,数字媒体技术的发展导致新闻在信息传播和定义方面的垄断和权威性的瓦解;其次,市场失败、政治不确定性和敌意对新闻合法性产生负面影响;最后,新闻业在市场上的失败导致新闻机构对新闻业务管辖权的削弱。安德森则一针见血地指出,新闻专业的合法性危机是新媒介技术消解了专业媒体对信息公共传播管辖权的结果,这一结果带来了新闻业商业价值的下降,进而引发专业与职业权威的丧失。在新闻专业的第二次合法性危机中,对“客观性”的挑战来自新兴的公关、广告以及宣传等实践,最终这些实践都被大众传播的理论和范式解释并包纳,并巩固了新闻传播专业联盟对公共事务的传播管辖权。但新媒介技术带来的“解域”之力使得大众传播变成分众传播进而再次变成全社会的媒介化传播。在这个平台世界里,德勒兹和加塔利所言的“解域”运动无处不在。德勒兹等生态哲学的创造者们倾向于将现代社会理解为“根茎多元体”:“所有根茎都包含着节段性的线,并沿着这些线而被层化、界域化、组织化、被赋意和被归属,等等;然而,它同样还包含着解域之线,并沿着这些线不断逃逸。”基础设施媒介之所以能够打通不同专业领域中公共信息的流动,使一切的边界被彻底地消解,不仅因为它具有像货币一样的可换算性,也因为它是一切社会领域的技术座架。当所有行动者都被卷入平台时,一切信息的边界自然都消失了,新闻业突然被抛入社会信息生产的汪洋大海,使得“专业媒体所谓的边界工作或者保卫自主性只是一种态度,在实践中根本没有行动的力量。也就是说,在现有技术体系中,合界的力量远大于分界的力量”。这一力量消解了新闻“边界工作”的客观基础,也就使得“管辖权”无所着落,好像什么都能“管”,又什么都“管”不着。“解域”之力给新闻实践或者说给信息的公共传播实践带来一种错觉,即不需要任何的专业教育也可以宣称对该工作的管辖权。甚至就流量和变现能力来看,业余的信息生产和传播者比专业的更强。

面对管辖权失落的危机,新闻专业的教育者与实践者也曾经提出两种解决方案:将新闻学院改造为新闻实践的“教学医院”或者将之视为“新闻创业者的孵化器”。前者提出将新闻学院改造为所在社区乃至更广泛区域的新闻实践机构,这样新闻专业的师生将在新闻实践中教育与被教育。更重要的是,他们所生产的新闻产品可以成为专业合法性的产品证明。事实上,类似的理念如今已经在国内的诸多新闻院校得到了贯彻,比如中国人民大学的“RUC新闻坊”、南京大学的“核真录”以及上海交通大学的“交点”等校园媒体都或多或少成为新闻专业师生的“教学医院”。然而这种模式却无法持续地成为新闻专业实践的基本模式。且不说在很多国家公共信息产品的供给需要特殊的授权,更重要的是,学生记者本身的不稳定性以及在此种模式下近乎免费的情怀劳动的不可持续性使得“教学医院”至多是新闻专业训练的一个补充。

而另一种模式则是将新闻学院视作新闻创业者的孵化器,此种方案顺应了媒介技术带来的新变化,将新闻专业的教育目标视为培养合格的新闻创业者或能够在新闻传播市场上经营个体IP的专业人士。比如近年来,在各个自媒体平台都活跃着许多接受过专业新闻教育或曾经有过专业新闻工作经历的个体创业者在经营自己的自媒体工作室。然而这样的新闻实践却将作为“边界工作”的新闻实践转变为一种“风投劳动”。“风投劳动”指的是劳动者将工作时间视为一种投资,这种投资需要劳动者本人承担劳动付出的风险,而他们之所以愿意承担这样的风险是由于劳动者“将未来的超额回报视作可能的受益”。但是这种模式的问题显而易见,将专业教育转变为“风投”则无疑会牺牲专业本身在商业利益之外的价值。而新闻或者信息的公共传播的价值显然不能仅仅甚或主要围绕商业回报展开,它将引发由普利策等新闻业先驱所界定的新闻公共性与市场驱使的商业利益之间的剧烈碰撞。这种碰撞可能摧毁一个建构良性公共生活的理想,尽管这一理想已经因自媒体中充斥的假新闻、后真相、偏见歧视乃至仇恨言论而遍体鳞伤。更严重的是,专业结构一旦以市场为基础,必然会将新闻专业再次导向阿伯特意义上的“管辖权竞争”。那么即便新闻专业能够暂时地宣称对媒介经营与信息传播等事务的部分管辖权,也避免不了再次成为“风中芦苇”,需要不断自证来自其他专业和职业实践的挑战。


五、结语:作为新闻主观属性的“公共性”


行文至此,我们可以说平台社会的“解域”之力带来新闻专业管辖权的第三次危机。乍看之下,媒介技术变得无所不在、无远弗届,以致新闻专业再也不能垄断信息传播的组织和技术。今天的新闻业还面对媒介基础设施的崛起。互联网媒介已经不仅是信息传播的渠道,同时也下沉为这个社会的基础设施平台。网络媒介与大众传播的技术体系完全不同。社会的媒介化形成了“解域”之力,将所有和新闻实践有关的“边界”统统打破,单一专业再也无法宣称对新闻或信息传播的“管辖权”。然而问题是,自普利策以来,尽管新闻业在收集和传播公共相关信息方面扮演着最重要的专业角色之一,但新闻专业从未能实现阿伯特所称的通过独占权“要求社会承认其认知结构”的职业权利,即新闻业从来未能独占对信息公共传播的管辖权。因此有学者一针见血地指出:“如果新闻业是试图为公民提供他们所需的自由和自治所必需的信息的努力,那么新闻业试图主张的知识对象就是独特和特权的能力,即识别、收集、分析和传达这些信息。然而,对许多新闻教育项目自我理解的分析表明,教师和学生往往明确否认存在任何一种抽象的专业知识,记者可以基于此来支持他们的职业主张。”如果我们回到阿伯特对于专业管辖权竞争的理论描述中,不难发现他所缺失的理论拼图正是解释在技术、市场或组织变化中形成的制度化竞争形式是如何褫夺乃至解域各种专业的管辖权。比如与人类棋手相比,“阿尔法GO”下的似乎是另一种围棋;以硅谷为代表的科技公司取代高校和科研机构,成为新的技术创新策源地;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也在解域诸如医学和法学这样曾经垄断管辖权的专业边界。换言之,与阿伯特描述的早期专业历史中管辖权竞争的惨烈相比,面对新技术的冲击,不仅仅是新闻业,所有专业几乎无一例外地面对其客观属性的管辖权消解或是重构的危机。新闻作为首当其冲的专业,更早地体认了危机。

但是本文通过思想史的回溯力图说明,新闻专业的合法性危机并非前所未见。恰恰相反,与许多其他曾经垄断其客观事务的专业管辖权不同,新闻专业从未垄断过信息的公共传播这一客观事务。公关、广告、宣传乃至大众传播都挑战过新闻专业对信息传播事务的管辖权。但在这些危机过后,我们不难发现真正为新闻专业提供“管辖权”依据的从来不是这些信息传播事务的客观属性,而是在面对各种合法性危机时,新闻专业所力图定义的主观属性,即通过信息的公共传播来实现公共利益。因此,焦虑于“信息传播管辖权”的失落就仿佛堂吉诃德砍向了风车,是一场永远也无法胜利的战斗。事实上,“信息传播”仅仅是新闻专业管辖权的客观对象,而新闻专业管辖权的真正基础从来都是其定义的主观属性即“公共性”。对公共性的追求回应了普利策在兴建新闻学院时说的“并非为了知识本身,而是为了公共服务而运用知识”。换言之,尽管新闻专业的客观事务较难被垄断,但是新闻专业自诞生之日就从未间断对其主观属性的诊断、推理并设计治疗方案。这种努力试图超越新闻专业本身的“解域”特征,通过给“信息传播”加诸“真实”“客观”等主观属性来宣称对新闻“公共性”的管辖权。在面对合法性危机时,“真实性”“客观性”还有大众传播学都是因为能够更利于实现“公共性”的目标而最终成为构筑新闻专业合法性的基石之一。

那么在管辖权的理论视角下,真正的问题是新技术的出现和社会媒介化的“解域”之力是否也顺带解构了新闻“公共性”的主观属性?那么答案似乎是否定的。换个角度看,正是由于技术变革带来的信息爆炸与信息生产的加速“解域”了原先部分垄断于新闻专业的信息传播事务,具有“公共性”品质的信息供给变得更加稀缺。新闻专业更需在此时攥紧“公共性”的目标,并围绕“公共性”作出更加符合语境变化的知识建构。“抽象知识除了使专业工作合法化以外,还有其他同等重要的功能。其中最重要、最常见的功能是产生新的诊断、治疗和推理方法。”在历史上,新闻专业曾经借助“真实性”“客观性”以及大众传播学的抽象知识建构化解了合法性危机,这些知识本身也是在为新闻的“公共性”作主观说明。但是在技术“解域”的语境下,这些知识已经遭受诸如虚假新闻、信息茧房、舆论极化乃至人工智能的全面挑战。但也正因如此,在追逐流量、假新闻、谣言以及娱乐化信息充斥传播场域时,新闻专业才有历史性的机遇。因为除了新闻专业,还没有一个专业可以对信息传播的“公共性”在媒介技术基础设施化的社会中到底“为何”以及“何为”的问题作出令人信服的说明。就专业任务的客观属性管辖权而言,一个有点反直觉的论断恰如阿伯特所言“专业工作中隐含的解释对问题的客观属性造成的损伤越大,专业及其业务之间的主观纽带就越强”。正如医学提供了不同于神学对于何为疾病的主观说明,法学则提供了不同于道德的权利义务观。新闻专业需要的不是让自己更好地融入信息生产和传播的洪流,而是如何在提供“服务公共利益”的信息产品且对“何为公共性”作出知识解释和理论建构上变得可信且与众不同。

由此观之,新闻业需要抛弃追求垄断信息传播管辖权的执念,而专注于在纷乱的信息市场中提供更加具有“公共性”的信息产品。这些产品不是迎合流量、大众或市场的,也是自媒体和人工智能所无力生产的。但身处这个技术变革与文明冲突加速发生的时代,这些公共产品恰是帮助我们理解所处世界所发生的重大事件与变化意义的关键。这些公共信息产品应该回应诸如中国与世界如何重新连接与互动,我们的文明遗产如何更好地走向未来以及人工智能技术将如何改变我们的生产和生活等重大问题。更进一步地,只有尽可能多地提供这类重大公共信息产品,新闻专业才能在假新闻、信息茧房、舆论极化等信息传播乱象泛滥的环境中成为制定新闻传播标准与规则的专业主体,进而参与到新的信息制度化的历史进程之中。这无疑是对当代新闻专业的一个巨大挑战,同时也可以视作难得的历史机遇。一言以蔽之,新闻专业如何重建普利策早已宣称过的新闻“公共性”并成为新的公共信息传播制度的核心环节,将成为新闻业能否在这信息传播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重申管辖权的关键所在。




附 本 文 题 录


1. 李耘耕、胡翼青:《重申管辖权:对新闻专业合法性论争的思想史再考察》,《社会科学辑刊》2024年第5期。

2. 李耘耕、胡翼青.重申管辖权:对新闻专业合法性论争的思想史再考察[J].社会科学辑刊,2024(05):228-236.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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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社会科学辑刊》编辑部

图文编辑:李冠莹

责任编辑:冯 静

审       核:李学成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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