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达拉特旗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在承办法官的努力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原告某公司与被告签订购货合同,购买钢板等货物,合同约定原告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完成供货,被告按照约定日期给付货款,但是到期之后,原告多次催讨被告履行付款义务,被告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严重的侵犯原告的合法利益,并对原告的生产产生了严重的影响,无奈之下原告起诉至法院。
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对案情进行梳理分析,并和当事人电话沟通,在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后,承办法官本着“调解优先,助商解纷”的办案原则,从案件案情和法理等多角度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原被告均做出“让步”,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承诺于2024年11月28日至2025年5月28日分期给付原告款项140万余元。
该案是达拉特旗人民法院秉承提高审判质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理念办案的缩影,当事人的满意度是我们工作的原动力,下一步,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将继续努力构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纠纷化解机制,当好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护航员”,把企业的所需所盼变成助企工作的“风向标”,为企业良性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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