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土地款之争:法官倾情调解,父子冰释前嫌

政务   2024-10-10 17:27   内蒙古  


近日,达拉特旗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父子间关于土地补偿款的纠纷,帮助双方当事人重拾亲情,缓和关系。



2007年,原告的母亲与被告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原告的抚养权归被告(父亲)所有,但其一直跟随母亲生活。2023年,被告所在村社发放了征地补偿款,因当时原告属于未成年人,该款由被告代原告保管。2024年6月份,原告考入大学,急需报名费和生活费,原告和被告多次协商,请求被告将其代为保管的耕地补偿款返还原告,被告不同意返还,无奈之下,原告诉至人民法院。


法院立案后,考虑到双方为父子关系,一旦对簿公堂可能让关系恶化,为调和双方矛盾,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本院将案件委派至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调解员受理案件后,详细了解案情,发现在原告幼年时父母离婚,原告长期与母亲生活在一起,导致父子关系疏远。要想化解父子间的矛盾,首先需要解开父子间的心结,调解员围绕法与德、利与义、情与理的深刻剖析,耐心疏导劝解,消除双方当事人心中的芥蒂,最终双方从互相指责到心平气和,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同意将征地补偿款返还原告,矛盾顺利化解。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庭和睦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石。达拉特旗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2024年达拉特旗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分流办法》,加强法官对案件调解工作的全流程指导,依法对案件进行审查并第一时间出具法律文书,让当事人在化解争议的过程中感受到了人民调解的温度和司法为民的速度。


下一步,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办好百姓心头的麻烦事,守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真正实现将矛盾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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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立案庭 刘艳
编辑 | 融媒体中心 高乐
审核 | 包立平 燕晋宇 崔雅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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