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札》第59期​ | 北京人力资源

职场   职场   2022-09-24 16:00   北京  

逻客HR


2022/09/19-09/23


工作问答
【提问】大家有没有谈过年薪制的薪酬呀?可以借鉴一下薪酬体系嘛?年薪的话劳动合同里薪资不知道要怎么写?
【提问】我想问下市场人员休产假是怎么休的,比如休产假就没有提成这部分了,只有固定工资,如果固定工资完不成销售指标,还会降级降薪,一般销售这个咋核算?
【提问】请问劳动合同一开始签了一年,能够和员工协商变更成三年或五年吗,变更后是否还算是签订一次劳动合同呢?
【提问】如果员工在集团内的同一法人的不同公司更换合同,在A公司办离职,B公司入职,会认定为连续工龄吗?
【提问】员工提了个病假单,一直到月底,然后就联系不上了,病假条上医生建议休三个月,这种情况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方法嘛?感谢
【提问】请教一下灵活用工和劳务派遣有区别么,劳务派遣员工占公司人数比例超过了怎么办?
【提问】可以随意跟员工签订劳务合同吗?签的多了会有风险吗?
【提问】大家公司年假都是怎么算的啊,是满一年才有,才可以休吗?
【提问】大家都是怎么处理员工生育津贴的?
【提问】大家算工资的时候,是按照累加法算的多,还是扣减法算的多呢?
【提问】劳务合同与劳务协议的区别是什么?兼职人员签订劳务合同还是叫劳务协议?
【提问】劳务合同的员工,出现工伤,是怎么算呢?
【提问】有没有单位因经营不善跟员工协商降薪的?协商成功后需要重新签合同吗?
【提问】公司以今年疫情员工在家居家办公时间长为由,不让员工请年假,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提问】大家公司做绩效考核考核的流程都是怎么样的啊,具体的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是人事部门出,还是用人部门主管出啊,还是先开会沟通后,会上确定后,然后人事直接出?
【提问】劳动合同签收单,可以作为单位与员工签订过劳动合同的依据吗?
【提问】员工在外出差,如果周末休息时间也在工作,大家给算作加班吗?
【提问】求助,谁写周报的,求分享下借鉴借鉴下?
【提问】因业务平级调整,薪资不变,员工是不是不可以拒绝呢?
【提问】求管理层怎么招?看到的简历都不是很合适~
【提问】员工中秋节剖腹产了,产假是从中秋节开始还是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开始计算呢?
【提问】北京初婚与再婚假分别是多少天?
【提问】网上怎么查询公司过往的仲裁记录?包含所有受理提起的仲裁记录。
【提问】大家有没有支持小型企业上补充医疗的供应商推荐?

注:入群后可提问工作问题

案例学习
▌案例一

小王于2017年12月入职北京某租赁公司从事培训工作,双方签订3年劳动合同。2018年6月,小王劳动关系从租赁公司转入咨询公司。2018年7月,咨询公司与小王签订3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岗位为高级培训主管。

2018年8月小王怀孕,并将此事告知了直属领导。2018年9月,公司向小王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公司经查,小王学历水平为专科,但其在入职时提交的简历显示学历为本科,同时向公司提交了虚假的四年制本科毕业证书,存在欺诈入职,故与小王解除劳动合同。

2018年11月,小王申请仲裁。要求公司:“1、确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无效;2、继续履行2018年7月1日签署的《劳动合同》;3、支付自2018年9月8日起至裁令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之日止的工资56000元。”

请问:公司解约违法吗?

A、违法

B、不违法



【答案】B
【解析】法院经审理认为,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而劳动者的学历情况是用人单位决定是否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以及确定工作岗位、报酬标准、合同期限等的考量因素,属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向用人单位作出说明。
具体到本案,小王在入职租赁公司时隐瞒自身真实学历水平,提交虚假学历证书,后小王、租赁有限公司与咨询公司三方订立《调整劳动关系协议书》,其后小王又与咨询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咨询公司判断是否与小王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不仅包含其个人工作表现,更是基于小王在入职时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
虽小王主张其任职岗位并未有明确学历要求,但学历水平确系用人单位判断是否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确定劳动者职位及工资水平等多个方面的重要依据,且劳动者提交虚假学历证书的行为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确属欺诈,故小王与咨询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属无效。
因劳动者存在欺诈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故小王虽时处孕期,但咨询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小王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例二

小杨为公司会计。2013年入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2015年双方签订第三份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1月小杨申请辞职,公司于当月批准。之后,小杨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令公司支付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倍工资。
请问:小杨的诉求能否得到仲裁的支持?
A、能
B、不能


【答案】B
【解析】小杨虽符合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但其与公司已签订自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小杨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该劳动合同的签订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视为双方对此协商一致。因此公司与小杨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所以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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