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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医保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面对的重要话题。随着政策的不断变化,许多人可能会感到一头雾水,不知道怎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医疗权益。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最新的医保政策,我们总结了4个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医保重要信息,帮助您及时了解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01
明年起,河北省药店不再接受纸质处方
为了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河北省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既满足参保人员的就医购药需求,也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具体政策问答如下:
一、定点医疗机构开具外配处方是为了满足参保人合理用药需求。
二、对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纸质外配处方执行严格管理,须由医保医生签名并敲上外配处方的特别印章才算有效。处方需使用规定的标准和格式的纸张,并进行序列编号以确保其独一无二和易于识别。
三、定点医疗机构开具外配处方需遵守《处方管理办法》和《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如用量不得超过7日、长期处方适用于稳定病情的患者等。
四、非“双通道”药店和门诊保障药店暂不需要实现电子处方流转功能。
五、参保人在“双通道”药店和门诊保障药店使用个人账户或自费购买药品时,处方不受本统筹地区限制,但需遵循药监部门的相关规定。
六、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电子处方后,可通过“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进行查询,并根据位置找到附近的定点零售药店。
七、自2025年1月1日起,“双通道”药店和门诊保障药店将不再接受纸质处方,在特殊情形下,若需延长纸质处方的使用期限,必须经过省级医保机构的审批,并向国家医保局进行备案。
02
今年底实现信息共享!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更高效
近年来,医疗救助工作覆盖了更多的患者,但信息共享和及时性仍存在问题,影响了救助困难群众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为此,国家医保局、民政部要求尚未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的地区在2024年年底前建立覆盖有关部门的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共享机制。
通知明确提出,各地各级医保、民政部门要根据工作需求提出数据共享需求,并签订协议明确数据共享清单。此外,对医疗救助收益的享受期限进行了规范,并对动态调整或取消医疗救助对象资格的操作流程作出了明确的界定。
为了保护个人隐私信息,通知强调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制度,加强共享信息的安全管理,控制信息查询权限,并加密处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以防止信息泄露。另外,还强调加强基础信息监测及核验,做好信息共享工作衔接,并规定信息共享频次原则上每月不低于1次。
03
灵活就业人员请注意,医保缴费不能马虎!
为了完善社会保险体系,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河南省出台了关于欠缴医疗保险费用的相关政策。
按照相关政策,那些参与本地医疗保险、却有未缴纳基础医疗保险费情形的灵活就业人员,其医疗保险服务将被医保经办机构暂时中断。
如果欠缴金额在3个月以内,只需补齐欠缴金额及滞纳金后即可恢复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3个月则视为自动停保,需要重新办理参保手续。
为保障广大市民的社会保险权益,洛阳市医疗保障局提醒灵活就业人员,务必在11月15日前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用,避免影响医保待遇。
如有疑问,可致电医保服务热线(81810126)或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
04
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将于11月底发布
近日,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现场谈判顺利结束。根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四天的现场谈判和竞价,共涉及127家企业、162种药品,其中包括117种医保目录外药品和45种医保目录内谈判续约药品。这些谈判专家来自全国各个省份医保部门。
据悉,预计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将于11月底对外发布,并将在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今年的现场谈判工作非常平稳顺利,总体结果与往年基本相当,符合预期。
自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他们一直在大力推动医保药品目录改革。原本最长8年的目录调整周期已经缩减至目前的1年,而每年进入谈判的药品种类也由2018年的18种增加到近两年超过100种。同时,大约80%的新药在上市两年内得以加入医保目录。
这一系列的调整和革新旨在扩大医保的涵盖范围,让更多患者能够享受到更优质、更经济的药品服务。同时,也通过谈判和竞价等方式,让医保目录更加符合实际需求,促进药品创新和发展。
写在最后
随着医保政策的不断完善和变化,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保持敏锐的触觉,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只有这样,才能在复杂的医疗环境中,保障自己的健康权益不受侵害。
在这些新规和措施的推动下,相信我们的医疗保障体系将会变得愈加完善与高效。不论你是灵活就业者,还是普通的参保人,积极参与、关注这些政策,都是实现自我保障的重要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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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明网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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