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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广东省即将实施两项引人瞩目的社保新规。这一次的政策调整,不仅关乎每位参保人的切身利益,也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我们的日常生活。
一、广东医保最新通知:11月1日起实施!
首先,在医疗保险领域,《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自11月1日起将正式开始执行。
这项新规将对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调整和支付标准做出明确规范,以确保参保人员在用药方面的合理需求得到满足。
1、不纳入医保目录的八类药品
新规明确了有八类药品将不被纳入《广东医保药品目录》。这八类药品包括:
1. 滋补药品
2. 含国家珍贵和濒危野生植物药材的药品
3. 保健药品
4. 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
5. 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等药品
6. 由于诊疗项目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
7. 酒制剂、茶制剂等特殊制剂
8. 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药品
这样的划分旨在确保医保资金能够用于真正需要的药品,有效控制不必要的开支和滥用。
2、四大机制确保合理用药
为了保证这一政策的顺利实施,《暂行办法》确立了四个重要机制:
- 完善药品目录调整机制:由省医保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确保药品目录因时而变,动态管理。
- 药品准入与支付标准衔接:建立健全药品的准入机制,确保药品质量和经济性。
- 医保支付机制:明确哪些药品符合医保基金支付条件,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 监督机制: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3、医院制剂可医保支付
根据《暂行办法》,各省级医疗保障行政机构负责调整药物目录,而地市级及以上的医保机构不得独立设定或更改该目录。
在使用医保药品时,参保人必须确保其用药与疾病的诊断或治疗相符,并且药品应当在法律规定的适应症范围内且满足医保的支付条件。
此外,药品需由指定的医药机构提供,并通过药师的审核等流程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才进行支付。
另外,《暂行办法》明确支持医疗机构制剂的调剂使用,允许将收录于药物目录中的医疗机构自制药依照规定进行支付。
在使用广东医保药品目录时,定点医疗机构须优先配备和使用内药品,同时,创建药物目录及其与医疗单位药品配置的协同机制,对药品名录进行优化和调整。此举目的在于进一步确保参保人员的基本药物需求和权益得到落实。
二、事关广东社保卡,“一卡通”条例11月起施行
随医保政策的变更,广东省还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广东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一新规意在整合多种公共服务功能,力求解决“一人多卡”问题,让市民的生活更加便利。
1、一卡通的多重功能
《条例》指出,社保卡不仅是一个身份识别工具,更将成为集成身份认证、资金发放、支付结算等多项功能的“超级卡片”。这一改革将让持卡人在以下几个方面享受到更加优质的服务:
- 办理各类社会保险业务,如养老、医疗、工伤等;
- 在医疗机构中进行挂号、就诊、缴费等;
- 使用社保卡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 利用社保卡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场所借阅或入馆。
此外,《条例》也鼓励各级政府将直接发放给个人的财政补贴和社会保险待遇集中到社保卡上。这一举措不仅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更能确保每位市民都能方便快捷地获取相关服务。
2、允许港澳台居民在广东省申请社保卡
社会保障卡作为公共服务一卡通的载体,连接了内地和港澳,为港澳台居民提供了更便捷的服务。
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广东省居住、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申领社会保障卡,并享受与本省持卡人同等的服务。
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的跨境应用,相关部门应加强与香港、澳门的合作,探索构建跨境通用管理机制,促进一卡通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应用,提高公共服务的普惠化和便捷化水平。
写在最后
广东省即将实施的这两项社保新规,从医保用药的严格管理,到社保卡功能的全面升级,标志着政府在强化公共服务保障、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的努力。这不仅是政策的调整,更是对每位市民生活质量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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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新闻网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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