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或下方名片 关注我们
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国家在医疗保障领域的改革不断深入。近期,北京、四川等地的医保政策进行了调整,这些政策不仅关系到广大人民的医疗保障,更影响着我们每个人的健康生活。
一、北京医保移动支付名单上新!
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依赖手机进行日常支付。北京市医保局率先推出的医保移动支付功能,正是为了解决参保人在就医过程中面临的排队缴费问题。
借助这一功能,北京市民能够在线预约挂号并实时结算门诊费用,无需前往医院窗口或自助机,即使在高峰时段也能轻松就医。
截至11月13日,这项功能已经在170家医疗机构和近500家药店上线,涵盖了在职、退休的职工和居民等多类群体。仅需通过“京通”小程序或医院自有应用,就能够实现医保实时结算,患者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即可。
市医保局表示,将继续推进医保移动支付和线上购药的扩展工作,预计未来将有更多的医疗机构和药店加入到这一阵营中。这样的举措无疑将大大提升参保人的就医体验,也将为日常生活中药品的购买提供便利。
二、明年1月1日起 四川 “两类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
为了加强医保对生育的支持,减轻参保群众的生育负担,四川省医保局联合财政厅、人社厅及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发布了《通知》,将灵活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该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
扩大覆盖范围
政策扩大了生育保险的覆盖人群,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四川省职工基本医保时可以选择参加生育保险,费用由个人在缴纳职工基本医保费时同步缴纳生育保险费;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在参加职工基本医保时同步参加生育保险,资金则来自失业保险基金,个人无需缴费。
待遇明确
通知中明确了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的享受条件,并确保与各地区参保职工标准一致。此外,通知规定,在实施后的12个月内,如果“两类人员”在分娩或终止妊娠时,职工基本医保连续参保超过12个月,可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支付政策明确
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个人,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必须处于生育保险参保有效状态,申领期限等具体规定也得到明确。
生育津贴计发标准按照分娩或终止妊娠时的参保身份确定,与产假期间的工资不重复享受。
三、建立医保基金预付金制度
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医保基金预付工作的通知》,提出我国将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付金制度,以帮助定点医疗机构缓解医疗费用垫支压力。
根据通知,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可以在每年1月上旬申请预付金,用于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等医疗费用的周转资金。预付金规模一般应在一个月左右,并且不得用于非医疗费用支出。
医保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需要做好对账核算工作,确保预付金的正确使用和清算。此外,定点医疗机构还需单独设置台账管理,严格控制资金使用审批和支出程序,严禁挪作他用。
四、国家医保局新增设立一系列“适老化”价格项目
随着我国老龄化问题的加重,国家医保局针对老年人的医疗需求推出了一系列“适老化”的价格项目。这些新政策旨在支持医疗机构提供多样化和个性化的医疗服务,特别是针对老年患者的就医体验。
1、推动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
国家医保局还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康复治疗中的应用。这意味着未来的医疗服务将更加智能化,医疗机构可以更高效地为患者提供康复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2、设立免陪护价格项目
新政策还引入了免陪照护服务,由专业护理人员负责患者的生活护理。这项服务旨在减轻家庭成员的负担,提升护理质量,为老年患者创造一个更加舒适的住院环境。
3、新增“安宁疗护”价格项目
为了更好地满足老年患者的需求,安宁疗护服务的设立标志着对生命尊严的重视。相关服务不仅包括常规的医学护理,还专注于患者的心理与精神支持,体现了人文关怀的深度。
写在最后
通过对这几项医保政策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在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和参保人生活水平方面的努力。无论是便利的医疗支付、扩大的生育保障,还是针对老年人的个性化医疗服务,这些政策都在不同层面上促使医保体系不断优化。
以上就是今天给大家分享的内容,如果这次的分享您觉得对您有帮助,看完请点赞和在看,让身边更多的朋友知道,感谢!
来源: 光明网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看完点个"在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