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四川商贷首付比最低15%

楼市   2024-05-31 11:38   四川  

5 月 17 日,央行、金融监管总局接连发布三条楼市政策,宣布取消房贷利率下限、下调贷款首付比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同日,全国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视频会议在京召开,就支持国企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盘活存量土地、保交楼等方面作出部署。

5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公众号发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银发〔2024〕102号)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银发〔2024〕103号)精神,按照因城施策原则和各城市政府调控要求,现将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如下:

一、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二、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三、2024年5月18日(含)后完成房屋交易主管部门网签备案及5月18日之前完成网签备案未放款的借款人,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按照本政策执行。

四、各城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可结合本机构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和首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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