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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杜荣,马晓雪,黄爱菊,陈慧娟,郭雪丽,周建,李进岚,王伟炳,赵琦
第一作者及单位:杜荣,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马晓雪、黄爱菊,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通信作者及单位:赵琦,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李进岚,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Health insurance's contribution to reducing the financial burden of tuberculosis in Guizhou Province, China
Du R, Ma X, Huang A, Chen H, Guo X, Zhou J, Li J, Wang W, Zhao Q.
Epidemiol Infect. 2024 Dec 11;152:e141.
doi: 10.1017/S0950268824001316.
近日,《流行病与传染病学》(Epidemiology and Infection)杂志发表了复旦大学和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作论文“医疗保险对减轻贵州省结核病疾病经济负担的贡献(Health insurance's contribution to reducing the financial burden of tuberculosis in Guizhou Province, China. Epidemiol Infect. 2024 Dec 11; 152: e141. doi: 10.1017/S0950268824001316)”。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杜荣,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马晓雪、黄爱菊为文章的第一作者,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李进岚主任、复旦大学赵琦副教授为论文通信作者。
研究背景
结核病是全球范围内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尽管国际社会致力于终止结核病流行,但距离实现2035终止结核病流行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中国是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患者面临沉重的疾病经济负担,存在发生灾难性卫生支出(catastrophic health expenditure,CHE)的风险。既往研究显示,医疗保险在一定程度上能减轻结核病患者的医疗负担,但其对不同社会经济群体、不同地区的人群的贡献存在异质性。贵州省地处中国西南部,经济相对落后且结核病负担较重,了解该地区结核病患者的疾病经济负担及其影响因素,分析不同医疗保险补偿策略对降低患者经济负担、避免灾难性支出的贡献对于制定精准补贴政策以减轻患者负担、降低CHE发生率具有重要意义。
研究方法
本研究为横断面调查,于2021年1月至3月间对贵州省完成规范化抗结核治疗的2283例结核病患者进行调查。数据来源包括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的相关资料以及患者的面对面问卷调查收集的数据。依据世界卫生组织《患者费用调查手册》的建议,详细收集结核病患者诊断前及治疗期间的直接医疗费用(如挂号费、检查费、药品费、住院费等)、直接非医疗费用(如住宿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及间接费用(如收入损失),用于分析计算不同人群结核病相关诊疗行为的经济负担,并进一步比较不同诊疗阶段的CHE发生情况。研究描述了不同治疗阶段医疗保险的报销情况及报销前后CHE发生情况,并采用集中指数(CI)评估医疗保险报销的公平性。
研究结果
本研究共纳入2283例结核病患者,患者平均年龄为(43.9±20.3)岁,男性占61.2%,女性占38.8%。调查发现,结核病患者的平均总支出为$1,506.6,自付费用为$683.6。其中,间接费用和直接医疗费用分别占总支出的54.6%和34.8%;诊断前和治疗期间的自付费用分别占总自付费用的53.8%和46.2%。多因素 logistic回归分析表明,高龄(OR=1.70,95% CI:1.08–2.66,P=0.021)、较高教育水平(OR=1.65,95% CI:1.16–2.35,P=0.006)、居住在自治区(OR=1.40,95% CI:1.14–1.74,P=0.002)、住院(OR=1.85,95% CI:1.48–2.30,P<0.001)以及诊断延误(OR=1.54,95% CI:1.20–1.98,P<0.001)是CHE的显著危险因素。此外,与经济水平较高的患者相比,经济水平较低的患者在诊断前(OR=11.05,95% CI:7.51–16.26,P<0.001)、治疗期间(OR=31.10,95% CI:19.29–50.12,P<0.001)以及诊疗全程(OR=37.35,95% CI=25.96–53.72,P<0.001)均表现出更高的CHE发生风险。
医疗保险平均报销金额为$584.0(中位数:$291.8),覆盖了结核病患者45.8%的直接医疗费用。诊断前阶段的平均报销金额较治疗阶段更高($343.3 vs. $240.8),而治疗阶段的报销比例则高于诊断前(38.5% vs. 33.8%)。全诊疗过程中,CHE发生率从医保报销前的67.4%下降至报销后的50.6%;诊断前和治疗阶段的CHE发生率分别下降了13.2%和9.9%。与社会经济水平较高的患者相比,医疗保险报销后,社会经济水平较低患者的CHE发生率仍然较高。此外,从医疗保险对CHE的贡献率来看,诊疗全程均显示对社会经济水平较高患者的贡献率显著高于经济水平较低患者。
集中指数分析结果显示,无论报销前后,CHE均集中在社会经济水平较低的患者家庭中。在治疗阶段,医疗保险报销后CI的绝对值有所下降,表明CHE的分布趋向于公平。然而,诊断前阶段及诊疗全程,CI的绝对值有所增加,说明CHE更集中于低经济水平的患者家庭。不同类型医疗保险的报销公平性均表现出相似的特征。
结论与建议
本研究表明,医疗保险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结核病患者的疾病经济负担,但尚不足以完全避免CHE的发生率,特别是对于社会经济水平较低的患者。医疗保险报销后,CHE主要集中在社会经济水平较低的患者家庭中。不同医疗保险对不同社会经济水平的结核病患者的贡献存在差异,表现为对社会经济水平高的患者的贡献率高于社会经济水平较低的患者。这种差异在诊断前、治疗期间和诊疗全程均存在。
综上所述,优先考虑针对结核病的关键卫生干预措施,并关注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患者对于有效降低CHE的发生率并促进卫生公平至关重要。基于此,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完善结核病标准化诊疗流程,减少因延误诊断而造成的不必要支出;其次,加强监管流程,避免不必要的药物、检查和住院治疗;第三,制定结核病患者经济状况评估指标,为社会经济水平较低的患者提供额外补贴;第四,优化结核病融资政策,提高对结核病患者的报销金额和比例。
注:除非特别声明,本公众号刊登的所有文章不代表《中国防痨杂志》期刊社的观点。
编辑:王 然
审校:郭 萌
发布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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